有的人写字明明很漂亮,但其他人却说不是书法,那我想知道,何为书法?

九道阁主


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实就是一些不好好写字书法家,他们总是以高人一等的样子,对难看的字,能发现其美。对好看的字,能发现其丑。其实,不过是在装逼。



另外一个是审美风格,一个是观赏者对书法的好坏认识还不深。


颜真卿仍是世人公认的大宗师。他的楷书中最具代表性《麻姑仙坛记》,能欣赏的人,认为是旷世绝作。不能欣赏的人,就觉得平淡乏味。柳公权的楷书有“楷书极则”的美誉,而在米芾看来,却是“丑书恶札之祖”。赵孟頫的字妍丽多姿而著称于世。在阮元,傅山,康有为等人眼中,便是媚俗不堪。这种审美上的差异十分普遍的存在于每个人身上。并不需要去统一。自己喜欢什么风格,没必要去迎合他人。也不要因不喜欢的风格而进行贬损。

认识上的问题则很难讲清楚。比如说江湖体,很多人就喜欢。要把江湖体向一个不懂笔法的人解释清楚,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弄不好别人还说是嫉妒。文人相轻。字不只是好看,还要求笔法。提按顿挫的功夫要体现在他的用笔当中。有的人对左缠右绕的很欣赏,以为龙飞凤舞就是这样。这是对书法中的筋骨血脉缺乏认识。通常说的好看而不是书法的字,指的就是江湖体,老干部体。


子衿书法


确实是有这种情况的,有些人的字在一般人看起来非常飘逸,挺好看的,但给专业学过书法的人一看,就仨字“江湖体”。所以很多人就不服气,写得漂亮还不算书法吗?什么才是真正的书法呢?

书法这个“法”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文字的“法度”,或者说我们写字时候,要有一定的规则,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还有一层含义是指的书写的技巧,方法,这是技术层面或者说是艺术审美方面的意义。

  • 我们先说说“法度”、规则方面的。为什么要讲法度呢?因为书法从古到今都是以文字为载体的一种表现艺术,它有实用性要求的一面。打个比方,你在古代给远方的亲人写了一封信,龙飞凤舞的,过了一个多月信送到家人的手里了,结果家人拆开一看:哇塞,这字好漂亮,但是,但是这写的什么内容啊,都不认识。这是不是就出问题了。
  • 所以你看我们学习行草书的时候,有很多细节的要求,很多偏旁部首都有规定就是要这么写,你这么写出来,不管拿给谁看,人家都认识。如果说你不按套路来,自己随便写“自由体”,那么拿给人家看,你再漂亮,人家不认识就白搭了。
  • 另外在古代没有电脑的情况下,也没有打印机,也没有印刷体。但文字的交流却不少,参见科举考试,自己写书、写信等等,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度”规定大家字怎么写,那后果不堪设想。
颜真卿《祭侄文稿》
  • 第二层含义,书写的技巧,这就比第一层要上升一个台阶了,这就属于书法的艺术层面了。在一定的法度下,用特有的书写技巧,给人带来一种美的感受,这就是书法。书法的技法有很多,学习过书法的人,通过这些技法,用不同的组合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审美思想。例如《兰亭序》中锋、侧锋并用,露锋与藏锋相兼,点画之间顾盼相映,书体秀媚灵动,个人带来一种轻松愉悦的感觉。颜真卿《祭侄文稿》用笔荣枯参差,时有飞白涂抹,多中锋用笔,它给人的是一种悲愤的心情。

真正的书法还是有很多门道的,不是看起来写得漂亮的就是书法,所以说书法有“法”。


翰墨今香


有人明明写的很漂亮,但是有的人不认为是书法,那么何为书法?

此问题有矛盾,漂亮的字怎么不是书法?

漂亮就是风姿绰约,肯定有巧妙的书写方法。才有飘逸俊美。

猜测就是因为书法欣赏出现了不同的审美观,而今对于漂亮的魏晋韵致,有的人开始不屑一顾了,有的人对篆隶之变也有反对的声音,对于草书也有乱书之评论。

可见口味不同,把书法捆绑了,局限了,人的视野有多大就有多大的见识,比如只有立正的稳重的书之架构,才能看出书法的味道。另一种只有碑体的我雄强古朴才是书法味道,对于遒劲俊美视为媚俗,

两种欣赏一味追求自己的理解,排斥其他书法艺术的形式的存在。如此出现了形而上观点。亦乃如此有了以上的问题出现。

你就是楷书写的再好,很多人不欣赏。你写的草书境界再高也没有点赞。一样的道理,皆有各自为营盘,

这是一种局限性,是一种狭隘而不包容的思维。更是对书法不全面的欣赏理念。有违背书法的多样化的属性。

缘由视野未开阔也。

书法精神,该万千姿态,呈现在大家面前。



狂喜淡墨a


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写字”与“书法”,是两个概念,是审美的两个层级。

写字是纯实用的一种书写行为,是随意率性的自由体,且审美也是停留在浅层次的,即我们经常所说的“好看”、“漂亮”等。
而书法有法,是在一定的法度和规则之内,用毛笔书写汉字的艺术。

按照《辞海》的定义:“书法是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和规律。包括执笔、运笔、点画、结构、布局(分布、行次、章法)等内容。”

99版《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就书法的解释:“特指用毛笔写汉字的艺术。”

也就是说,书法是一种艺术,汉字是书法的载体,毛笔是书法的重要书写工具。最重要的是,书法,就是在一定的法度和规则之内,用毛笔书写汉字的艺术。

笔法、字法、章法,是书法的三大基本要素,犹如一只大鼎的三足,缺一不可。

笔法、字法、章法,包括起笔、行笔、收笔、中锋偏锋、空间分割、向背、疏密、用墨的浓淡干湿枯等等不一而足,严格来讲,这些只是书法的技术层面,是笔墨技巧,在此不再赘述,下面重点谈谈书法的“心法”问题。

正如“功夫在诗外”一样,书法之所以为“书法”,而不仅仅是“写字”,或者写的“好看”、“漂亮”,是因为“功夫在字外”。

在解决了书写的基本笔法,到了技艺阶段后,“字外功夫”便显得尤为重要,否则,也只能是个写字匠而已,根本不能称之为书法艺术。

那么,什么是“字外功夫”呢?

所谓“字外功夫”,便是书法的“心法”,是指书法的“技”与“法”、“文”与“艺”、“技”与“道”、“手”与“心”关系,是书写者对书法的认知理解、艺术素养、文化积淀、人文情怀等,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是滋养书法茁壮成长的沃土。

中国书法作为文字书写的高级表现形式,自甲骨文始,历金文、籀文大篆到小篆。虽说这个时期只是书法的实用阶段,并没有自觉的上升到艺术的高度,但是,在那个时代,善书善刻善铸者,本来就是社会的精英阶层,对“艺术”的认知自然也要远远高于普通大众。他们在书法的长期实践中,取法自然,自觉与不自觉中,便为中国书法的发展走向和审美取向奠定了基础指引了方向。

自战国时期的“隶变”,开启了书法的“今文字”时代,至汉代,书法便开始了艺术审美的自觉。古代众多文人、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在书法艺术实践中,在不断探索书法的书写技法的同时,研究书法与社会、政治、文化、哲学、宗教、人文等的关系,不断丰富着中国书法人文内涵。

汉代的杨雄,在《法言·问神》中,论及了“言”与“书”的问题,首先提出了著名的“心画”说。“言不能达其心,书不能达其言,难矣哉!……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心形,君子小人见矣。声画者,君子小人之所以动情乎?”

虽然杨雄所说的“书”,是相对“言”而说,“心画”说虽然未必专就书法而言,但是对后代书论及书法创作的影响极大。如宋代朱长文就说:“子云以书为心画,于鲁公信矣。”(《续书断》)清代刘熙载也说:“杨子以书画为心画,故书也者,心学也。(《艺概·书概》)”

许慎关于书法论述的核心在于“象形”说,源于仓颉造字说“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易经》是中国最早的哲学著作,其“观象”说也被移植于文字创制之中,书法作为文字的高级表现形式,必然也会受到“观象”说的影响。

许慎在肯定了文字具有表象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书者,如也”的著名论断,“如”,即指文字取法物象的属性。这一理论对后来的书法及书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如蔡邕、成公绥等都对此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随着书体的日益发展演变,书法也逐渐摆脱了象形的特征,而更多地成为一种表意的符号,成为一种抽象的艺术门类,但是在书写中仍然反映着人对物象的情感反应。至清代刘熙载,进一步发展了许慎的说法,以为:“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艺概·书概》)强调书写者才学品格才是书法艺术的灵魂,即所谓的“字如其人”。

蔡邕作为汉代书论的集大成者,不但创造了别具一格的“飞白书”,更是提出了书法的“势”论,强调了书法“势”的美学范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尽矣。藏头护尾,力在字终,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九势》)

蔡邕不但提倡在书写中注重“形势”与“笔势”的结合,即所谓“势”,更是强调书法创作与书者情绪之间的关系:“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也;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笔势》)

因此,“势”便成为了中国书法重要的美学概念,无论何种书体,历代书家无不殚精竭虑,孜孜以求之。包括此前崔瑗的《草书势》,还有蔡邕的《篆势》,钟繇的《隶书势》,刘劭的《飞白书势》,卫恒的《四体书势》,索靖的《草书势》,包括王羲之《与子敬笔势论》等等,都可见“势”这一美学概念在书法中的重要性。

钟繇精研笔法,提出“用笔者天也,流美者地也。”(宋陈思《书苑菁华》)强调书法用笔的重要与书法美学的特征。“天”及蔡邕所说的“自然”,而“流美”即类似蔡邕所说的“形势”。

元代刘有定《衍极注》说:“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引钟繇之言,强调了笔迹所造成的形象,尤其强调了在书法创作中人的重要。

宗白华先生也说:“从这一画之笔,流出万象之美,也就是人心内之美。没有人,就感不到这美,没有人,也画不出、表不出这美。所以钟繇说:‘流美者人也。’”(《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更是明确指出了书法创作中人的重要性。

魏晋时期,道学及赋体文学盛行,书法也强调自然与艺术的沟通,不但注重客观物象,更重视书家主观心意的问题,“工巧难传,善之者少,应心隐手,必有意。晓”(成公绥《隶书体》)提倡在书法创作中物象与心意的结合。

自西晋始,对人物风骨的评品,被引入到了对书法的审美,“筋”、“骨”、“肉”这些关于人格评判的很具象的概念,成为书家所追求的东西。如卫夫人在《笔阵图》中所言:“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更进一步强调了“字如其人”的审美概念。

都说唐朝书法“尚法”,是因为唐楷的法度谨严。欧阳询、虞世南自隋入唐,在继承了魏晋书风的同时,使书风更加整饬肃严,更加注重笔法的运用。隋代智永总结的“永字八法”成为唐楷的圭臬。

唐代书法堪称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座高峰,是一个“集大成”时期,除了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的楷书外,“尽善尽美”(唐太宗《王羲之传赞》)王羲之书风风靡天下。颜真卿另辟一路,以篆籀笔法入书,书写了天下第二行书《祭侄文稿》。同时,唐代还产生了张旭、怀素两位草书大家。

在唐代,书法的所谓五体均已形成并已成熟,往后的书法均是承继着唐及之前的余续。只是到了清代,因为碑学的兴起,所以篆书形成了又一个高峰。

综上所述,书法之所以是书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如果仅仅是讲究笔墨技巧,则完全不足以承载厚重的中国文化。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的独特表现艺术,被誉为无言的诗,无形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更重要的是“技”与“法”、“文”与“艺”、“技”与“道”、“手”与“心”的相应相依,完美结合。人,书写者,才是书法的核心。这就要求书家具备丰厚的文化底蕴,人文素养,以文化滋养书法,需要深厚的字外功夫来支撑书法,读书与写字,二者皆不可偏废。相对于技法而言,书写者的综合素养,即“心法”更为重要,否则,即便掌握了再好的笔墨技巧,也如吴冠中先生所言:“笔墨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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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听琴山馆】王万平,古琴、书法职业教师。读书、弹琴、写字,略有心得,愿与您分享交流。欢迎关注【王万平书法】,您有任何批评、意见及建议,请在下方【评论区】留言,我们共同探讨,共同学习,共同提高。谢谢!


王万平书法


似乎很多成名作品更多体现的是个性而非法度,比如现今的丑书,书法不同于别的艺术,首先是应用然后才是欣赏,必须符合大众审美情趣,既然一般人觉得漂亮,怎么会不符合法度呢?精美的印刷体给书家带来挑战,书法是应该改进,但怎么都不应该脱离大众吧。

现代书法界水太深而已,更主要的是现代人基本上没有文肓,都会写字,与古代不同。所以,那些有名气会写字并写得较好的,基本上都是以门派区分会写字人,故弄出许许多多的规矩以显示他们才会写字,大家都不是会懂书写方法的人,写出来的字也不是书法了。君不见,人家写的正规漂亮,他们就说是书匠,印刷体,写的稍有不入门派的就是江湖体]。归根到底,都是钱作怪。

看不惯没有个性的书法, 我的孩子从小写字简直就是让老师和我爸爸妈妈抓狂,但我却一直在鼓励她,你敢不敢把字写得要多丑就有多丑,于是她很认真的把字写都很丑的样子,其实她是在模仿我的自创的硬笔写法,写到了五年级,她的字依然很丑,但爷爷和奶奶却觉得有点好看了。(爷爷奶奶都曾是学校校长)她的字虽然很丑,但老师已经把她的字帖在教室背墙上让同学们去欣赏了。 传统的所谓书法,没有了个性和创造力,未来一文不值。

书法就是写字之法,没有死教条规定。但一定要按文字基础笔划把字写好看,耐看,有劲。并使字写起来順势,方便。并让人看着漂亮。其中字的笔划不能随意增减。但字的每一笔生书写中可减化,但每笔之意要型没到,則意要到要学习书法大家的减代方法,选择以大众写法為准,但不是千篇一律。让人看懂,并好看,值得欣赏为最开高标准。

书法就是把:简化的写成复杂的,把正规的写潦草的,把清楚的写成糊涂的。所以个别人写的字很精彩很漂亮,但不具备以上三点,人家就不承认是书法。其实书法习成与现实办事丶工作一样,即要学会马虎丶弄虚作假等道理是一样的。书法不同于写字,书写只要求笔划清淅,方正匀称,那就是好字,书写是讲求实用性。 书法就上升到了艺求层面,它要求按千年之法帖,按法度写出楷书、行书、草书或者篆书、隶书和魏碑,其对用笔`、间架结构、章法都有严格的要求,在习帖、读帖的基础上,还要写出自已的面貌,通过书法表达自已的情感。

书法有书法的规矩,没有规钜不成方圆。跳芭蕾舞,如果不会用脚尖跳,跳的再好都不能叫芭蕾舞。只能叫跳舞。上过学的都会写字,但不能叫书法。书法的点画必须有传承,在此基上允许有自已的美的发挥,是为特点。如果象小儿涂鸦一样,胡写乱画,能叫书法吗?没有传承,不按笔顺,哪来呼应,书怎么写,更谈不上草书。这就是自已写的字,自已都不认识,这决不是笑话,哪里能谈得上书法。

美就是漂亮,漂亮就能吸引人,美就能令人喜欢,心生爱慕!书法就是这样,写得好的字就是好的书法,就格外招人喜欢,赏心悦目,百看不厌。而有的字看起来很丑,令人生厌,甚至恶心,这样的字你就是把它吹上天,称什么第一书法,人们都也都是不待见、不买账的。我以为,书法必须有如下特点:一是漂亮,即有观赏性,丑书即使再有个性,也不能算作书法。二是要有个性,有自己的风格,否则,千人一面,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也不能算作书法。


历史深度揭秘


能称其为书法的字,首先字的笔法结构必须符合法度,而所谓的法度,是古人(也只有他们才能做得到)经过千垂百炼形成的规范字体。你可以创新,但创新的结果总觉得不尽如意。如“口”这个字,必须是上宽下窄,左低右高,左紧右松。写出的字要合符法度,还非得临摹名家书帖不可。印刷体的楷书是够工整好看的,是否可以作为临摹的范本呢?个人认为,刚开始读书写字时,它是最好的范本,也是练习基本功的不二法门,但你练习出来的不是书法,只能说是字写得非常漂亮。但你只要把一篇楷体字课文放大字体与书法字体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它们之间原来是两回事,书法字体还确实耐看一些,因为书法作品做到了浑然一体,极富灵感。所以,学习书法,必须另起炉灶,从历代名家名帖中选择一家符合自己的特征喜好的作品进行临摹,才是正道。二是变化,没有变化,平淡无奇不是书法。相同字在一起求变化(王羲之的行书用的最多),同一字某些笔画求变(欧体楷书用的最多),字体大小求变化(柳体楷书用的最多),奇正变化(欧体用的最多),突出主笔(颜体用的最多),借用行书笔势(赵体用的最多)。综合这些技法,使得本来各自独立、互不相干的字变成了气脉相通、互相呼应的的整体。三是篇幅的布白,如楷书既分布有序,又不死守格律,字与字、列与列既相互独立又相互照应,且一气阿成、浑然天成。行书除上述特色外,还有是运笔速度快,笔画变化大。如笔画增减、错位是主要特征,借用楷书也是不可或缺的(如土士日曰你想行书也可以,若要让人辨识就不易了),谋篇布局更是自主发挥。好的书法作品仿佛是一幅好的画作,给人以美的享受。不仅每个个体优美,而且整体也妙不可言。另外,学生学字,务必笔笔周到,中规中矩。但书法却可以有”错别字”出现,前提是不影响辨用。这是辩证法在书法中的运用,不可认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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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就是用毛笔按笔法写出生动而有变化的汉字,这个定义充分说明了书法不可能是一般人眼中的漂亮字。即使是略懂书法的人眼中的漂亮字,也往往只是中等艺术程度的书法,不会是高层次的书法。

所以,要谈书法和欣赏书法,首先要像题主一样问询及弄清什么是书法,以及怎样欣赏书法,不要指望看过几本字帖,练过几年毛笔字就懂得了书法,乐呵呵地指手画脚。

清代学者刘熙载《艺概》中说学书法先是“不工求工”,然后还要“工求不工”。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不会书法的人写的是丑书,要按笔法练习写好看点、規范点。但是这样只是写到中等水平,还要提高就要写出变化。老刘所说这种有变化的字即“不工”的字就是有些不懂之人认为的丑书。但老刘补充说明:不工者,工之极也!就是说书法写到极点了,外形往往是不漂亮的,是丑书。

能看懂什么是不会写书法的丑书,以及高层次有变化的“丑书”之前,最好多思考,少发言,认真按笔法来分析什么是真正的丑书,什么是外形奇特的工之极的佳作。

不要说现在那些写毛笔字的人,就是在书法尚意的宋代,也有文人墨客不懂五代杰出书法家杨凝式的“丑书”,被黄庭坚讥为“口是而腹非”!表面上装作行家说杨的书法好,肚子里谪诂这有什么好看的?!可知书法的真正审美,亦如高山流水。

附杨凝式书法两件,看看漂亮不漂亮。





王乃栋说书画


书法不是停止在技巧层面的艺术,它直接和人的精神境界相同,书法是表现人的精神与万物哲理的艺术,它还可以表现社会与大自然蕴含的美的规律,所以说书法的“美”是个非常广泛又抽象的概念,不只是说把字写的很漂亮就可以了,这也是有的人写字明明很漂亮,但其他人却说不是书法的原因,那么什么是书法呢?


“书画同源”,字中有画,便叫做书法,

谈及书法艺术,必要追溯文字的起源,在中国,文字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约六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一些陶器上就有简单的刻画符号,这些符号大多象形,这其中已经包含原始文字的雏形,直到先秦时期中国书法艺术才开始萌芽,在此期间,成熟的汉字形态已基本形成,并经历了从单纯的功用性向应用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转变,

至此,“用笔、结体、章法”成为了书法艺术的三大要素,甲骨文是最初的书法,文字象形,也就是说,文字像画一样,比如“火”字如🔥的样子,我们简单说明,甲骨文的特征,商代时期的甲骨文笔画多纤细方直、遒劲有力,文字象形,抽象寓于具象之中,字形大小不一,且变化多样,章法参差错落,整体具有一种雄浑之美,

综上所述,就容易理解了,书法必须有文字的完整特征,也就是“用笔、结体、章法”,一个字像一幅画,一幅字也像一幅画,画是由线条组合成的,很显然,书法也就是简练的线条造型艺术,而线条是要突显出“笔法、笔势、笔意”,笔法是正确执笔,用笔法以及墨法等等,笔势是指妥当组织点画结构、分行布白、承接关系等;笔意是要在书写中表现出自然的情趣、人文的修养和高尚的人品,



要知道,笔法、笔势属于书法技法范畴,笔意是书法的艺术精神,书法是用毛笔书写汉字的艺术,要将汉字写的很漂亮,通过技法就可以完成,也就是说写字是纯粹的技术表现,把字写漂亮是为了让人容易认识,但只有技术含量的字是没有情感和艺术风格的,故而,称不上书法,那怎样的字才算书法呢?开篇就说了,要把字写的像一幅完整的画,画是有意境效果的,所以书法也要有意境效果,但是值得注意了,把字写成画,别忘记了,写出来的画还要能体现出完整清晰的字,这才是“书画同源”,这才是真正的书法;把字过渡成画,那很简单,乱涂乱画就行了,然而要在画中体现字,那就复杂多了,万变不如其宗,紧紧围绕“用笔、结体、章法”。



诗夜城主


您提的问题,普遍存在,因为现代人对于书法的理解和以前可能略有偏差!

传统来说,汉字书法是中国汉字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被誉为:无言的诗,无行的舞,无图的画等,其可用于字型设计、石刻题字、图案设计等等都可以称之为书法。

我们先从表面字义理解,书法指书写的法度。

但是在生活中,书法一词另具备以下含义:

①某幅书写作品的代称或者所有书写作品的统称;

②一种艺术类别,一般指书写汉字的艺术。

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成了当今的文字,又因祖先发明了用毛笔书写,便产生了书法,古往今来,均以毛笔书写汉字为主,至于其他书写形式,如硬笔、指书等,其书写规律与毛笔字相比,并非迥然不同,而是基本相通。从广义来说,很多作品都可以称之为书法作品!

但是从狭义而言,书法是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和规律。包括执笔、运笔、点画、结构、布局(分布、行次、章法)等内容。如果是按照这个标准来,确实很多看起来蛮好看或者很漂亮的字,不一定能入大家的眼,因为评判标准就不一样。中国书法的五种主要书体,篆书体(包含大篆、小篆)、燕书(包括燕行)隶书体(包含古隶、今隶)、楷书体(包含魏碑、正楷),行书体(包含行楷、行草),草书体(包含章草、小草、大草、标准草书)。

所以,按照上述标准,有的人确实写的好看的,符合现代人的普通审美观,但是,不代表符合传统书法美学的审美标准。自然不会被定义为书法作品,可能在某些人看来就是一种工艺品水平的普通作品。比如下面的硬笔作品,可能就不能入大家法眼对吧!可能就是一份比较好看的字帖而已!


佛系运营


字写的漂亮,这个只能相对而言,因为有时候也见人夸字写的漂亮,仅仅只能说在夸奖者眼里漂亮而已,真正的细看甚至于,都不能说“端正”,正如现在网上被大家经常吐槽的丑书,有多少吹鼓手,大力的吹棒其取法汉魏,为可扛鼎,其实汉魏留下的有精品,自然也有丑书,只是这些已经是书法史了。至于什么是书法,这个很抽象,那么用我今天中午写的两幅字(我还是谦虚点别自称书法了,只是到后边还是要冠以书法之名,权为抛砖)具体说吧!

第一幅扇面:茶有道,人无求。扇面是书法创作的一个重要形式,搭眼一看六个字呈扇形展开,用笔圆润,笔划蚕头燕尾,有汉隶《曹全碑》的味道,但又不同于曹全笔划的“瘦”,另外曹全的有些横划蚕头更夸张,横划的长度相对于字型也更夸张,更突出。

第二幅行草书“真水无香”(此幅已发表于圈子)。行草书,已经将字形变化,一竖也弯曲,水的竖钩也有弯曲,这是讲曲中求直,水的左部收紧,右部开张,形成疏密的变化。无字减化为三竖,第一竖采曲,二三竖采直,长短有差别,第三竖的末尾运笔有停顿,出方笔。另外可以看运笔的牵丝,看“气”的连贯,香的两点“断”,叫笔断意连,气还是贯通的。

总之书法是有法可循(特别是行草书),疏密,粗细,方圆,曲直,连断,牵丝,避让,气脉,这些法又因书家的学养,禀性的差别而形成中国书法的独具特色,书如其人,通过书法可以看到书家写时的运笔过程和状态。

啰嗦了这么一大堆,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书法,权作引玉之砖,欢迎方家在评论区点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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