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能够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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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所以公租房父母只享有承租权(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参与分割继承。那么继承承租人的公租房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另外关于公租房,原承租人去世,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承租。


袁曼曼征地拆迁律师


公租房分为两种:一、自管公房;二、直管公房

自管公房产权属于单位,由单位出租给符合条件的承租人。

直管公房产权属于国家,由国家出租给符合条件的承租人。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直管公房还是自管公房,承租人都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公租房不能作为遗产由承租人的被继承人继承。

但是原承租人过世后,原承租人的子女可以到房管所(直管公房)、产权单位(自管公房)做承租人变更登记。这样承租人就变成了原承租人的子女,也算是一种变相的继承,但是需要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后进行登记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子女要求房管所、产权单位变更承租人,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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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由于产权并非使用权人,所以,公房不能发生继承。按照您的说法,要排除是否进行房改,若已经房改完毕,缴纳了购房款及税费等,是可以按照私房一样,进行继承的;若公房还没有进行房改,则需要通过公房管理机构进行“房屋承租人变更”,而对于新承租人的身份(共同居住人)、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变更的程序,十分复杂,建议您咨询公房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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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公租房是否属于遗产要根据房屋的性质以及遗产继承时具体情况而定的,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产权房父母享有所有权,可认定为父母的遗产。

1、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所以公租房父母只享有承租权(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参与分割继承。

2、那么继承承租人的公租房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另外关于公租房,原承租人去世,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承租。


杨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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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的来源有:一是国家对私有住房的几次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1958年);二是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进行建设。公有住房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单位直接管理的住房(即单位自管住房),另一类是由城市住房行政机构直接管理的住房(即城市直管公房)。其中,单位自管住房占绝大多数,城市直管公房仅发挥补充性作用。在住房的分配上,几乎所有的公有住房都是通过单位来分配的,即使是城市直管公房往往也先分配给单位,然后再由单位分配给职工。分房的依据主要是职工的职级、贡献及实际的住房需求等,这种分配基本上是无偿的,仅收取象征性的租金(房租占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的比重不足1%)。

首先,公租房不得作为承租人的遗产来继承。其次,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其公租房的承租权也不得继承。但是,公租房承租人死亡,除了在公租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外,下列情形的共同居住人也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公房租赁合同:

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3、因居住困难等原因租赁他处住房或借住他处而搬出原承租人生前现承租公房,但户口未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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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当然没有继承权。因为那房子根本不是你的,产权是政府的。公租房当事人需要租房资格并申请。成功后和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有一定的年限,一般三年,三年后重新审查租房资格,符合资格才能续签租房合同。

租房当事人在租赁公租房期间去世后需要家庭腾房。其他人没有继承权。假如想继续租房需要申请是否满足公租房资格。资格一般很严格,子女等其他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话不会批准。

基本上政府不会批准的,因为继承人要是有资格的话自己也会申请其他公租房的。

具体还要看当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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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分为两种:一、自管公房;二、直管公房

自管公房产权属于单位,由单位出租给符合条件的承租人。

直管公房产权属于国家,由国家出租给符合条件的承租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公租房是否属于遗产要根据房屋的性质以及遗产继承时具体情况而定的,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产权房父母享有所有权,可认定为父母的遗产。

1、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所以公租房父母只享有承租权(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参与分割继承。

2、那么继承承租人的公租房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另外关于公租房,原承租人去世,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承租。

具体还要看当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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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不能作为

遗产继承

的,只有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人按顺序有承租权,严格的说还需要在此居住的。如果老人一个人居住户口也一个人产权单位是可以收回的。要想保住公租房必须有其他人户口落上而且有证明在此居住就可以了,公租房买了产权就可以出卖了,出租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产权单位要收取管理费的,但是好像一般的都没有那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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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不得作为承租人的遗产来继承。但是,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在公租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也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公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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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产权多少要看房子的性质,如果公租房是住宅的话,那么他就按照住宅的产权来算,住宅房屋的产权是70年。


关于公租房产权继承的问题: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不归承租人所有,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在我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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