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公務員,現在在事業單位工作,以後還能回到公務員單位嗎?

堂吉訶德的司機


能不能回來,取決於你的個人實力

在體制內,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交流很常見。常規情況下,都是事業單位人員想方設法逆向調動去行政機關當公務員,很少有人願意從行政機關主動去事業單位任職,從待遇和個人發展空間來看,行政機關都遠遠好於事業單位。如果有,只能是兩種情況:一是提拔,從公務員提拔到事業單位當領導;二是個人原因,犯錯不得已必須離開行政機關,到事業單位找落腳點。

第一種情況,回到公務員應該不難。像縣裡提拔到科級,市裡提拔到處級,到事業單位任職,以後有合適的機會,隨時可以轉崗行政機關任職,或平調或提拔。

而如果是第二種情況,想回去比較難。公務員一旦到事業單位,自動失去行政編制身份,變為事業編,從事業編再調回行政機關,除了需要崗位空缺,最關鍵的是要有領導欣賞,否則,根本不可能。

總的來說,公務員到事業單位任職,無論是領導還是普通幹部,想回去相對而言都有一定難度,沒有強大的推力,最好不要做出這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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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小公


從事業單位是否還能回到公務員單位,是要看具體情況的。

一、主動離職。如果是自己主動離職的,那麼,要想回到公務員單位,一般來講,只能通過重新考試,才能進入公務員單位。這種方式難度還是比較大的。

二、提拔到事業單位。正規來講,如果從普通事業單位進入黨政機構,重新恢復公務員身份,必須是提拔任用兩年後,且年齡不得超過40歲,副處級以上不受年齡和身份限制。但考慮到個人待遇問題,對於曾經取得公務員身份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各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都有不同的優待政策,不會像普通事業單位幹部那樣卡得太死。

三、機構改革。假如原來的行政機構經過機構改革後變成了事業單位,如果還想回黨政機構任職,也是可以恢復公務員身份的。具體的優待政策要看各地的相關公告。當然如果事業單位改革成為了行政單位,那身份也會跟著變回公務員,不過,這種幾率是比較小的。

總之,想要恢復公務員身份的機會還是有的,至於能不能成功恢復公務員身份,還要看自己的實際情況。



公考有料


1. 你以前在市級公務員單位,嫌待遇不好,辭職了,通過公考又考到了省直的事業單位。這種情況,你想再回到公務員單位也可以,只不過還需要通過考試,如果你年齡大了不滿足報考條件,那對不起,你不可能再回到公務員單位了。

2. 我有一個同學,機構改革前,他是環保局的正科級幹部,還是一個科的科長實職,但是在公務員局和組織部進行公務員備案的時候沒有備案成功,公務員局和組織部說需要下基層鍛鍊一年,他就到環保局下屬的事業單位什麼信息中心當了一年一把手,一年以後他又回到了環保局,還是正科實職,而且公務員備案成功。

3.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教育局的正科級實職幹部下到高中當副校長,然後升任正校長,再然後到教育局當副局長了。

不過一般來講,除機構改革之外,公務員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都是因為晉升的原因,去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位。如果從此以後,就在事業單位任職、升遷,那麼就一直是事業人員身份。如果還想回黨政機構任職,也是可以恢復公務員身份的。比起普通事業人員來講,畢竟曾經有過公務員經歷,再重新進入公務員序列,可以走簡易程序,不用培訓和考試。上述第三種情況就是這種。


松原中公崔老師


公務員可以順向調動,但不能逆向調動。

假如你是公務員,但你被安排去了事業單位工作,原則上說,你就變成了事業編,是不能直接調回公務員崗位的。如果你運氣不好,就一輩子變成了事業編幹部。

當然,也不是毫無辦法,假如你運氣好,領導賞識你,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重新轉為公務員身份。不過調任的指標不多,一個縣一年也就3—5個指標,超過45歲還不能調任,還要經過面試、考察等環節,並需要上級組織部門審批(比如縣級調任要市委組織部審批),麻煩的很。

不過一般來說,如果組織上要把公務員身份的幹部安排到事業編制的崗位的話,一般是讓該名幹部去事業單位擔任法人代表。在安排這名幹部在事業編崗位的同時,不會把他的編制轉過該事業單位,而是將其編制掛靠在一個公務員單位,給一個虛職,如主任科員等(《新公務員法》實施後,可能是一級主任科員或二級主任科員,叫法不同而已)。這樣的話,也就不必擔心自己失去公務員身份了。


孤舟釣江雪


公務員身份,對應的是黨政機構,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如果脫離了特定的崗位和機構,也就失去了特定的身份。公務員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從正式發文之日起,就成為普通事業人員,失去了公務員身份。

一般來講,除機構改革之外,公務員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都是因為晉升的原因,去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位。如果從此以後,就在事業單位任職、升遷,那麼就一直是事業人員身份。如果還想回黨政機構任職,也是可以恢復公務員身份的。比起普通事業人員來講,畢竟曾經有過公務員經歷,再重新進入公務員序列,可以走簡易程序,不用培訓和考試。

正規來講,如果從普通事業單位進入黨政機構,重新恢復公務員身份,必須是提拔任用兩年後,且年齡不得超過40歲,副處級以上不受年齡和身份限制。但考慮到個人待遇問題,對於曾經取得公務員身份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各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都有不同的優待政策,不會像普通事業單位幹部那樣卡得太死。

另外,已經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遼寧省,對於因機構改革失去參公崗位的六類參公人員,保留參公身份待遇,可以在黨政機構中的公務員崗位自由轉任,除省考、軍轉、群團等外,就包括曾經是公務員身份,到參公事業單位任職的人員。


職言管語


這個問到盟主曾經的本行了,盟主當年在公務員管理崗位工作時,負責公務員管理和事業單位幹部招聘、調配,所以對這塊比較熟悉。公務員到事業單位以後,其公務員身份按照規定是自動喪失的,也就是說成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那麼以後能否再回到公務員單位呢,答案是肯定的,有以下幾種途徑:

1.調任,按照公務員法規定,在事業單位副科級領導崗位任職滿一年,可以平級調任到公務員單位副科級崗位。比如你是事業單位的副主任,任職滿一年可以調任行政單位**局副局長,進行公務員登記。

2.重新參加公務員招考,通過考試進入公務員隊伍,試用期滿1年後進行公務員登記。

當然,如果你是在縣區,盟主的建議是,噓!縣區的管理並不嚴,你當初頭腦發熱出來到事業單位了,現在冷靜了想回去了,別聲張,找領導偷偷回去即可,因為他們八成還沒來得及把你的身份取消了呢。

聽了我的回答是不是很受教,打算怎麼謝我呢。


公考面試觀


能,肯定是能的,不過需要相應的條件,難度不一。不過國家對人事幹部的任用還是比較靈活,能上能下,還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身份是否發生轉變

在事業單位上班不一定就不是公務員,除非自己自願放棄公務員身份轉為事業編制。在行政單位上班不全都是公務員,也有事業編制人員。

二、工作單位屬性

工作單位屬性與人員身份不完全一一對應,即人在行政單位上班可是公務員身份或事業編制身份。若要將身份與工作單位屬性對應,必須滿足單位相應條件,才能轉換。

三、混編情況

目前,混編還是比較多的。不管什麼性質的單位都存在行政、事業混編情況,所以不存在能否回到公務員單位上班情況。不過,隨著機構改革,會對單位屬性與人員身份進行統一規劃管理,除非自願放棄身份。

簡單來說,放棄公務員身份容易,再轉為行政編制難。不過在事業單位擔任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受年齡和身份限制,可以轉為公務員。


正七品辦事員


能回。並且能夠恢復公務員身份。

1、組織部門一直重視幹部交流。國企、事業、機關可以交叉任職。

2、公務員到事業單位任職是一種提職鍛鍊的有效途徑。職務高於身份,以實職為重。

3、職務在鄉科長、副鄉科長以上的實職公務員任職,不需要考試。直接調任、選任。

4、事業單位科員以下人員任職科員以下公務員,需要考試。以前是公務員身份的,由於檔案中有公務員表格資料,編制允許的話,也有恢復原身分的可能。

5、一般都會提職,平調的很少。


中囯觀察家


能不能回公務員單位得分情況看。一般情況來說,公務員到事業單位工作,公務員身份自動丟失,將來想回公務員單位還得重新走程序。

事業單位人員想成為公務員一般要通過調任程序,也就是管理八級以上崗位或副高以上職稱,可以調任到公務員領導崗位,年齡一般限制在40週歲以下。但是,事業單位普通人員是不可能直接調入公務員單位的,只能通過重新考錄進入。

也就是說,如果你已經是事業單位管理八級以上領導崗位,是可以通過調任程序登記公務員的。如果只是一般人員的話,是不能直接調入公務員單位的,只能重新參加公務員考試進入,重新登記公務員。

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也有例外,尤其是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在政策的執行方面,沒有這麼嚴格。很多公務員進入事業單位後,公務員身份仍然不變,工資也不用重新套改,雖然人在事業單位,但是像車補等政策照樣享受。將來再從事業單位調入公務員單位的時候,也不用重新進行公務員登記,仍然認可之前的公務員登記表。當然了,這只是有些縣以下機關在執行政策的時候有所變通,並不代表全部符合規定。

總之,你能不能回公務員單位,還得看你當前的崗位和所處的層級,如果是縣以下機關的話,一般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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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選


原來是公務員,現在在事業單位工作,以後當然還能回到公務員單位。

公務員從機關單位到事業單位上班的2種情況:

情況一:現在的工作單位是原單位的下屬事業單位。

這種情況只是崗位變動,題主編制還是在原機關單位,公務員身份並沒有改變。

比如原來機關改革前,農業局下屬由個二級局叫做畜牧局,本質上是個事業單位,但是人員身份構成既有事業編也有公務員,公務員編制在農業局,事業單位編制在畜牧局。

因為大家都是一個體系內的,人員打通使用。

情況二:現在事業單位是個獨立部門。

原來很多機關單位公務員調任到獨立事業單位,純粹只是解決副科待遇問題。

因為機關單位數量有限,領導職數有限,而事業單位數量比機關單位多很多,相應的領導崗位也會多很多。縣領導想提拔某些幹部,原單位又沒多餘位置的時候,通常會把他們安置到事業單位領導崗位上,同時依舊保留公務員身份。

總的來說,題主這種情況只是普通的崗位變動,在體制內屬於常見情況,指不定沒兩年,又被調到機關單位去了,所以題主沒必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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