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工伤,公司只支付了基本工资和陪护费,出院后工伤保险赔偿显示被公司拿走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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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首先明确的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受伤的职工个人而非职工所在的工厂。因此,受伤职工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被公司拿走不仅是不合理的问题,而是违法的问题。受伤的职工在拿到相关证据后,可以与所在工厂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这里还需要明确一个问题,鉴于一般公民个人办理工伤保险赔偿比较麻烦,很多单位的做法是由受伤职工签订必须的手续后,由所在单位办理,但其性质是为职工办理。公司在拿到所得的工伤保险赔偿后不应由公司享有,而应当支付给受伤到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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