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在騾馬背上演出的民間藝術(56)


騎在騾馬背上演出的民間藝術(56)

馬社火亦有出村到外村巡演的習俗。睦鄰友好,人神同樂,祈福納祥,是人們共同的心願。臨出村的前兩天,社火會的人分別派探馬給所到之村通傳信息,讓其有所準備。到了預定日子,探馬開道先行。社火馬不停蹄,一天沿路分可走一個村子,也可連走幾個村莊,村村敲鑼打鼓,燃放鞭炮,夾道歡迎,籌備煙茶酒肉之類集體盛情款待。有的小村落,還殺豬宰羊,將演身邀至家中做客,一直持續到夕陽西下。迎送有序,忙而不亂,從而形成了一村耍社火,沿途村民扶老攜幼都追隨看社火的喜慶場面。

馬社火離不開膘肥體壯、性情溫順的騾、馬和毛驢,越多越好。表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全村騾馬聚集,拋開社火本意,無疑還有賽畜一說。

表演形式上,往往是幾個人或十幾個人為一組,表演同一主題。一個村子的社火隊,少則四、五十人上陣,多則過百人參與,小組與小組諧調配合,從不各自為陣、擅自出行,群體觀念極強。

表演內容上,各顯神通,有分有合,大多數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天官賜福、八仙故事、牛女故事、白蛇傳、西遊記、三國演義、封神演義、黃河陣、天仙配、楊家將等許多古老題材;同時也有部分現代題材,似乎在與時俱進。可以說,有傳統的繼承,也有隨著時代的大膽創新。

參與馬社火的表演者,歷來都是男性,有老有少。年長者有六、七十歲的老人,年幼者為七、八歲的孩童,都充當相應的角色,當然,更多的是年富力強的青年小夥。每逢上街串巷表演,為確保人身安全,老人、孩童騎馬,皆有一人牽馬扽韁;年輕人風姿瀟灑,自個兒策馬揚鞭。人畜一體,單溜兒排成長龍,前不見頭後不見尾,浩浩蕩蕩,威風凜凜,格外蹺健、熱烈、壯觀,令人歎為觀止。

騎在騾馬背上演出的民間藝術(56)

過去的燈社火,多為晚上表演,白天極少活動,故稱“夜社火”或“黑社火”,而馬社火則大大不同,往往揚長避短,無需燈光照明設備,白天表演,晚上從不活動。籌備之初,村裡事先約集能人召開社火會,並由探馬挨門逐戶傳喚牲口。待正式出馬時,一切準備就緒。表演時間,通常從正月初八(有時可提前或推遲日子)開始,到十五燈節結束。先在本村酬神,隨後到鄰村巡演交流。每天吃罷早飯集體出發,天黑之前返回,從不在外留宿。一輪之中,先近後遠,不越村社,平等相待。一輪耍過,又可以從頭再輪一場。

正月十五,是馬社火表演的最後一天,各村馬社火相商共聚,各選精品,爭相競演,將一年一度的馬社火掀向了高潮;十里八鄉觀眾雲集,陶樂其中,歡聲雷動。馬社火巡演的外在形式,多取材於古代戰爭故事題材,有的在表演時前面還有兩位扮角靈官,其中一位是紅花臉的王靈官,另一位是黑花臉的趙靈官。人所共知,靈官主要是為人間賜福降祥、祛邪免難、懲惡揚善,這正迎合了全民鬧社火的共同心態。

內容決定形式,形式服務於目的。馬社火到了最後一天,有些村子又多出了一位手執杏黃旗,身背封神榜,讓眾路神仙畏懼、鬼怪膽寒的姜子牙。這雖然不同於黑社火封神,但其最終目的是完全一致的。

西和南路、禮縣大灘一帶的馬社火原始古老,長期封閉傳承,很少受到外界多元文化衝擊,一直髮揮著祀神和娛人的雙重作用。文革期間,由於人所共知的原因,曾受到禁止。令人欣慰的是,土地承包到戶後,伴隨著政策放寬,以及騾馬的逐年增多,再加上一些痴愛的老年人坐陣,鬧得更是紅紅火火,名聲在外。

如今,騾馬見少,馬社火鬧不成了,但取而代之的是給各種車輛披紅掛綵,由“賽畜”發展成為“賽車”,實在是從俗之下的又一存在形式。

(隴南社火遊藝系列之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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