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巡警:农村地区酒驾误区,发给身边的亲人们


重庆交巡警:农村地区酒驾误区,发给身边的亲人们

假日期间亲朋好友难得相聚,每家每户萦绕着欢乐的氛围。受传统观念影响,相聚之时总少不了喝酒庆祝。喝酒并没有错,但你若是喝了酒还要驾车,那就是大错特错。

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酒驾现象得到了进一步遏制。但在广大农村地区酒驾行为仍旧存在,有些市民对于酒驾的处罚标准和规定还不太清楚,甚至对酒驾行为存在很多根深蒂固的误区。

误区一 药酒不是酒,喝酒防手抖

交巡警提醒:不少农村地区年纪较长的人,对药酒、泡酒(桂花酒、梅子酒等)的理解有误区,认为药酒、泡酒都是有药性的,是药不是酒。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只要饮用后驾车,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同样是属于酒驾行为的。

误区二 晨起喝一杯,下饭又开胃

交巡警提醒: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平素就有饮酒的习惯,早中晚三餐都要喝点酒,称不喝点酒就吃不下饭,出门代步来回基本上是骑电动车、摩托车,这就给道路交通安全种下了危险的“种子”。春节将近,重庆交巡警真诚的提醒各位有饮酒习惯的乡亲们,一定要重视酒驾这个问题,预计自己要出门,就一定不要再用酒下饭了。

误区三 四轮车才是车,两轮车随便骑

交巡警提醒: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已经广泛进入寻常人家,但一些农村地区对于机动车的认知还有不少误区,在这个案例中,就是因为当事人错误的认为两轮车不属于机动车,只有四个轮子的车子才属于机动车,所以他才会误认为骑两轮车(摩托车)不用担心酒驾的问题。重庆广大的农村道路,多为山高、坡陡、弯急、临崖、临水路段,饮酒后不论操作任何机械都较平常反应滞后很多,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饮酒后请一定不要驾驶各种交通工具,以免发生意外。

综上所述,以上有关酒驾方面的三个误区是广大农村地区常见的问题。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春运、特别是春节期间,重庆交巡警将通过“固定检查点与流动巡线”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展城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的基础上,叠加警力、延长时间、扩展范围,实行城区、乡镇联动,区域、全线联治,进一步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农村县乡道、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执法管控,广泛布设执勤卡点,织严织密酒驾、醉驾整治网,全覆盖、无盲区严查严管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希望所有村民都能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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