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收费停车位要是不交钱就走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小凯佗


那个时候刚开始实行电子记费 周末去了一条很少去的街 路边停车 走的时候工作人员过来了 我给了她六元钱现金 然后走了 一个多月后又去到哪条街 走的时候我喊工作人员过来收费 她来了后看看她的仪器说 你上次停这儿没给钱 必须先给上次的 然后才能给这次的 我就说上次给你的现金你忘了吗 她说她新来的 然后我就付钱了走人


依山傍水162379521


[笑哭]除非你再也不去那个地方停!! 我就经历过这样的事,有一年去隔壁大一点的菜市场买菜,因为有一点点远所以就开车过去的,买完菜回来~收费员不在,那个时候收费条上还没有二维码,但是她有仪器扫描过我车牌的,因为收费员不在,所以我就走了[捂脸]真的不是故意逃单,毕竟我自己选择的要停在收费区,选择了就不会去做逃单那样的事! 然后平时也不去那边买菜的,一年后因为身体不舒服要去那边的医院拿药,然后车也停在那里的,我停好车就找收费员主动把钱交了[笑哭] 结果我拿完药上车准备出发的时候,收费员悠悠的来到我身边,告诉我~美女你还要交3块钱停车费。。。。[笑哭]我说刚刚我下车的时候就给过了啊,不是你收的么,我脸盲,要不你问问你同事[捂脸][捂脸][捂脸]她说是我收的,不过你要补你昨年的停车费,然后把仪器给我看,显示了日期的,我突然一下想起来了,对的,有一次我在这停车走的时候你们没人收费,所以我就走了[泪奔]她说嗯有时候是去买菜去了,或者吃饭去了[笑哭][笑哭][笑哭]如果停车的地方有收费员拿仪器扫描过你车,反正只要你还要再去那个地方停车,那你就要补停车费。。。。不过话说,花几块钱停车,总比贴一个罚单强吧! 有一次我就下车买了一个包子的功夫,我车就被贴了一个违停的罚单呢! [黑线]


唯有你动心


有一次停车几分钟 ,下车就和收费员说了 马上就走(15分钟免费),那人非要给我计时,走的时候收费员不在,就这样累积了,让我心里很不爽,后面停车没有交过费,直到累积了一百多,

最近一次停好车遇到一个收费员,上来就说

“帅哥,我今天第一天上班,给个面子,把欠的一百多块钱交了”

“你不管哈 我把今天的给你”

“哎呀 给个面子嘛,又不是好多”

直接锁车就走了

年审过户不存在任何问题,个人认为划一根线就开始收费完全是流氓行为

坐标CD


楊陽


本人亲身经历,有一次开车去某个单位办事,看到附近有化了线的停车位,找到一个空位准备将车停进去,这时,一位骑自行车的阿姨突然出现在我车窗旁,管我收费五元。因为第一次来这边,就很纳闷,马路边的停车位,怎么还要收费??坚决不给。 于是,我说我不停了,去前边再找位置停,阿姨就走了,我趁她走后,赶紧将车子停入车位。 然后下车去办事,在路边看到的确有个收费标准的牌子,我大概看了下,继续往前走。这时,那个阿姨返回来又把我拦住了[捂脸][捂脸] 跑都跑不掉,无奈的老老实实给了钱。

自此,心里有个疑问,马路边上属于公共资源吗? 还可以收费?


执笔画浮尘666


我一辆车欠了大概二三十元,年检没问题,后来过户卖了也没问题。另一辆车停了两个月,车上留了电话,收费老头儿打几次电话让我去把钱交给他,不要交给别的收费人,我半夜有事开走了,老头儿不在,年检也没问题。他再打电话来我就交了算了。


yh74402


我在路边停车从来都不会给钱的!他要我给钱,我就要他拿证件(证照):是那个单位或个人收钱?凭什么收钱?马路都是国家的,大不了就是违停罢了!违停又是交警管的!你带个袖章就来收钱?凭啥给你?


赵一下


好像是联网的,年底不交清还上征信,真的搞不懂是谁整得?经过百姓同意了吗


愤怒的小boy


停车难,有了它多方便!

路边的停车位,就是用来方便群众的临时占道停车。它由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探讨而规划的临时占道停车位,用来解决周边无大型停车场,百姓办事停车难的实际问题。

车辆在路边临时停车,必须在划有停车位方筐内,车头保持一至,不得逆向停车。一般15分钟内不用给钱,很多县、镇,满2小时3元,还是非常合理的。

你停车没有给钱就走了,应该是你停车没有超过15分钟,或是你驾车离开时没有收费员,也许你停的地方不会收费,这对你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明知要收费,你却乘收费员没有发现,驾车就走了,这就完全失去了道德,收费员也不会为3元钱来追你,总之做人就得诚实守信。


一路诚实140


人工收费的跑了就跑了,很多路边停车位承包给外面的,我就看着收费员去指挥别的车的时候一脚油门就跑[大笑][大笑]


中国喷子999


能有什么后果,路属于人民公共资产,本来圈地收费就不合情、合理、合法。能走就走,一走了之。一栋栋楼房在售卖时谁家没有公摊?在修道路征收时道路属于基建,补偿赔偿就比其它的低,这两点就足以体现出,道路取之于民,应用之于民,凭啥收费?收的费去哪了?占用公共资源收费要给群众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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