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民办教师,后到全民企业工作,退休时不接续工龄,合理吗?

实打实来


原来是民办教师,后到全民企业工作,退休时不接续工龄,不合理。

民办教师是时代的产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教师青黄不接,处在断层阶段,由其是农村小学,师资力量不足,但又受到编制的限制,便在农业户口中,招聘有一定文化知识的民办教师,来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使每一个孩子都受到义务教育。民办教师就成了这个时代的教学力量,为教育事业贡献着青春。


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师毕业生进入教师行列,入编正式教师,逐步替代了民办教师,有些民办教师考入编制,成为正式教师,有些转入其它行业,有些回农村劳动。

民办教师为推进我国的教育事业贡献了青春力量,现在有些原民办教师到了退休年龄,养老问题成了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国家没有忘记她们,并对民办教师养老问题做了很多政策倾斜规定。


一,对民办教师工龄,国家教育委员出台了《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教计字(1986]179号)文件,规定民办(代课)教师被招录国家正式工的,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二,民办教师工龄,可折叠连续计算,也叫工龄连续计算。比如从学校,调到工厂,在学校和工厂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龄。

如果在学校工作一段时间,学校不再聘用,间断一段时间又被企业招录,可折叠合并计算连续工龄,一般是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三对民办教师工视同缴费年认定,人社部要求,在任职民办教师后,又在国有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养老金保险制度实施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可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上,民办教师工龄问题,主要是在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上,由于各地社保部门是按照执行当地政策执行,如果民办教师的审批手续不全,又无法提供有利证据,比如合同书,工资表等等,就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这就需要补缴在学校任民办教师期间的社保费,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才能接续工龄。


龙泉居士abc


对于原来民办教师,后到全民企业工作,退休时不接续工龄合理吗?对于民办教师工作的年限,是否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这是有争议的,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情况需要具体进行分析。

我高中毕业后也当过新办教师,后来参军入伍,退伍回来后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后做过中学教师,政府公务员,我在当公务员之时,当时就向县人事局申请将担任民办教师的一年的工龄,计算为连续工龄,当时的县人事局专门出文认定,我当民办教师一年的工龄认定为工作工龄,因此在我的个人档案里,当民办教师的工龄属于正式的工作工龄。

但2015年我在办理退休时,因为的我的社保关系从四川转到了重庆,当时为我办理退休的社保部门在核定我的退休档案时,明确我当民办教师的工龄不能认定为工作工龄。其理由是民办教师只有转正为的公办教师,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也才能视同为缴费年限;如果不是从事教师工作,录用为其他工作的,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但是今年我因为养老金的计算问题,向当时办理退休的社保部门进行申诉,他们这时答复和2015年的答复是完全不一致的,这次他们认为我当民办教师的工龄,由于有了当地人事局的文件认定,认为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应当视同为缴费年限,而且正准备为我进行更正,重新计算养老金。同样的一个社保部门,还是原来的那些经办人员,但是认定有如此大的出入,让我是哭笑不得。

至于你当民办教师到国有企业工作,如果当民办教师时,属于1996年之前,到国有企业工作之后,国有企业还没有纳入社保缴费体系,或是刚纳入社保缴费体系,招收录用时是由当时的劳动部门办理的招工,并承认你当民办教师的时间,计算为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那么你当民办教师的工龄,应该计算为连续工龄,同时也应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当民办教师之时,国有企业已经全面纳入社保缴费体系,到国有企业工作不是通过劳动人事部门统一招考,二是通过企业自主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进入国有企业的,那这种情况是无法计算为正式工龄或是工作年限,也就无法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你当民办教师以后,虽然是进入到国有企业工作,但是在国有企业全面纳入社保缴费体系以后,通过招聘方式进入国有企业工作的,是无法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既然不属于视同缴费,那么你在办理退休时,也是无法计算为退休工龄的。


帮兄爱唱歌


关于民办教师这个工龄的问题,国家的文件,原劳动部险字[1981]5号文、原教委教计字[1986]179号文明确,民办教师被招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的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这是关于民办教师当时文件的其中一段,这个到省市一级地方执行的时候,民办教师后来去企业工作,可不可以算工龄,你还得咨询当地人设部门。
国家这个文件规定的是一直从事教育工作,没有转行的才可以连续工龄。具体到地方怎么具体落实,咨询人设部门,会给你答复的。我再视频关于文件也有解释。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1080,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2e8ba00012983e1101f11\

晓郑的生活日记


国家教委(86)教计字179号文就“民办教师”的工龄具体规定。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为连续工龄。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是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但是,“民办教师”被招收保送或推荐到各类学校学习,毕业后不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不能与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以此类推,“民办教师”直接被招收录用为正式职工后,不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也不能与招收录用为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也就是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


老夏57058533230


这个问题很简单,民办教师不是国家的正式职工,甚至连合同工都不是。这类群体的本质就属于农民,所以从民办教师转为全民企业工人,前面干民办教师的年限不作为工人的工作年限,这在政策上来说是很合理的。

按照现在的说法,这部分人是逃离了教育。当时嫌弃民办教师地位卑微,工资待遇低,所以就喜鹊登高枝,选择了逃离。这并没有错,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吗!但凡有一点出路,谁也不愿意干民办教师。那是的全民企业职工人很吃香,地位高,工资高,能转行干工人也很不错。

国家的政策谁也看不透,谁也没有料想到工人会下岗,更不会想到后来国家会对民办教师有那么优厚的待遇,会让绝大多数的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享受公办教师的所有待遇。并且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以后,以前的工作时间全部计入教龄,使他们退休以后得到的养老金远远比工人退休后的养老金高的多。

农村人都戏称。国家的政策看起来是个坑,你跳进去说不定马上变成岗,你看是个岗,挤上去说不定就变成了坑。从民办教师这件事儿可以看出,他们说的还有点儿道理。

80年代我们学校就一个在编的民办教师,他的爸爸在市里一家机械厂工作。他的爸爸退休了,他就辞去了民办教师去城里接班。只干了不到三年,企业改制,他就下岗了。没办法,买断工龄,失业没事干,现在做了点儿小生意。也许我的目光短浅,如果干民办教师干到退休,退休金起码也在4000多元吧!

老百姓有句话,看起来眼前沾光,说不定以后吃亏,看起来眼前吃亏,说不定以后沾光。世事难料,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说的了。


寒韩寒


《工龄中断怎么办》

关键是从民办教师到企业工作,有无正式的调动手续。

按目前认可的政策,民办教师是算工龄的(还有知青、服役),并于上世纪末办理过转正手续。

如果自行辞职属于工龄中断,原教龄加上企业工龄应视为总工龄,关键是有无个人档案记载,如有,应按企业退休对待。


伊水缘


我认为不接续当民师时的教龄为国企职工的工龄不合理。

一是这样操作难免让人不质疑乡村民师仍然有低人一等的感觉,乡村教育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二是民师考取师范学校就读的学龄都算做工龄,不接续民师工龄令人难以服气;

三是知青上山下乡的农龄、军人的军龄都接续工龄(这当然是应该的,全民没意见),按理接续民师的教龄也在情理之中。否则,民怨不平影响社会和谐。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应把民师的教龄接续工作纳上议事日程,让乡村民师回归到真正受人尊重的地位。


东方G819


我的最直接的回答:不仅应算工龄,还应算视为缴纳社保!

依据:(不包括私立学校丿!

一是在教育部门,以前是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后来成为了公民教师后,教龄照算,社保也视为缴纳!(工龄自然照算)。

二是其他部门的工人后来成为公办学校教师以后,以前的工龄照算,社保也视为缴纳!(不包括私营企业)!

结论:以前的民办教师和代课老师应该视为缴纳社保的年限!给予发放养老金!


综改1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吉劳人险字《1985》4号第二条: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在所在单位被招用转正为正式教员,工龄可连续计算。由此可以看出,非本单位招工招干,工龄不能连续或合并计算。


用户愚人千秋


楼主您好,原来是民办教师,后面到全民企业工作退休时不接续工龄合理吗?首先我们所谓的这个工龄呢,实际上并不是说你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决定,而是根据你有没有正常的去参加一份基本社保来决定,只有正常的参加了社保之后,那么你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这种情况下才会正常的累计缴费年限,才会有我们所谓的工龄。

如果说你以前是民办教师,但是你在民办教师期间没有正常的缴纳社保,也就等同于你是没有所谓的工龄,那么后面到企业工作很明显只有到企业工作以后你才会有相应的缴费年限,那么在民办教师期间没有相应的缴费年限是很正常的现象,除非你在民办教师期间正常去参加了社保,那么才可以将这个社保关系转移到现在的企业单位来累计缴费年限。

所以说你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可能发现自己在民办教师期间没有相应的工龄是很正常的,因为你可能是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够累积自身的缴费年限,当然只能够按照企业单位,实际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来给你计算退休金的待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