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真情、細膩:朱自清散文何以成為現代散文標杆?

朱自清(1898—1948年),原名自華,號秋實,後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紹興,出生於江蘇省東海縣(今連雲港市東海縣平明鎮)。他是現代新文化運動中所產生的第一代成績卓著的文學家,是緊隨冰心之後崛起的標誌性的散文作家。

真實、真情、細膩:朱自清散文何以成為現代散文標杆?


在當代中國,“朱自清”這個名字,已經成為散文、美文的代名詞了。但若想真正瞭解其對現代文學的貢獻,還是要從其所處的時代著眼。

新文化運動之後,散文跌落神壇

今天,當我們說起文學體裁的時候,一般都是小說、詩歌、戲劇、散文四大類。就其重要性來說,小說無疑穩坐第一把交椅。說誰是一個作家,有沒有小說——而且是長篇小說——往往是第一位的標準。王朔就曾說過:“作家這個稱呼,我一直認為必須寫小說才配這麼自稱。”(《我看魯迅》)如果一個人主要寫散文,似乎就不那麼理直氣壯了,總是缺了點什麼。比方說寫散文成名的劉亮程先生,就一定要去寫幾本小說才行。

這種現象,其實是新文化運動以來才有的。擱在古代,兩者的地位恰恰是反過來的。曹丕說:“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典論·論文》)寫散文的才是一等一的文學家。比如韓愈,號稱“文起八代之衰”,全靠一篇篇散文寫出來的。我們打開一個古代文人的集子,不是散文(而且是文言文),就是詩歌。寫小說、寫戲劇?丟不起那個人!所以,至今我們也搞不清楚,寫下《金瓶梅》的“蘭陵笑笑生”究竟是哪位大牛的筆名!《紅樓夢》一開始也是匿名發表的。在古代,寫小說是文人不務正業,擺不到檯面上來。

五四運動以後,胡適等人提倡白話文運動和文學革命,一方面鼓吹小說,認為小說才是文學最重要的文體,另一方面提倡以白話寫文章。在重寫文學史的時候,他們按照西方文學觀念,把散文當做詩歌、小說、戲劇以外無限廣闊因而也難以定義的文學領域,就有了四大文體之說。陳平原先生在論及五四之後散文發展時曾說:

“昔日‘文壇霸主’,如今淪落為‘叨陪末座’。千百年來中國的讀書人立言載道、博取功名、祈求不朽的‘文章’,經過這麼一番功能限定及價值重估後,幾乎已是脫胎換骨。”

這樣一來,散文在中國文壇盤踞了幾千年的“王者”地位,就一下子跌落下來。普通讀者認為,寫小說的才是作家,散文算個啥嘞?那些以寫古文為主業的傳統文人認為,白話寫散文,如何寫出真正的“美文”呢?

真實、真情、細膩:朱自清散文何以成為現代散文標杆?


不僅普通讀者眼裡白話散文要矮人一截,就朱自清也在其第一本散文集《背影》的序中說:“它(散文)不能算作純藝術品,與詩、小說、戲劇,有高下之分。”

如果任由這種趨勢發展下去,散文在文學世界中的地位將岌岌可危。幸好,有了朱自清。

朱自清為白話散文提供了新的標杆

朱自清的散文創作種類很廣,既有敘事性、抒情性散文,也有寫自然景物、借景抒情的小品文,還有以抨擊黑暗現實為主題的政論散文。此外他還貢獻出一批遊記和學術小品文。總的來說,朱自清散文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真實。

作家的生活是透明的,在朱自清散文裡這一點尤其突出。他的散文多取材於自己的生活,讀完他的散文,也就大致瞭解了他的人生。這倒是給他的傳記作者省下不少力氣。

以自己的生活來寫文章,與他的文藝觀密切相關。他曾寫過一篇論文,叫《文藝的真實性》,以真實為標準,將文藝創作分為數等,認為“自敘性質的作品,比較的最真實,是第一等”,原因是一個人知道自已,總比知道別人多些,敘述自己的經驗,總容易切實而詳密些。他認為,“近代文學裡,自敘傳性質的作品一日一日的興盛,主觀的傾向一日一日的濃厚,法郎士甚至說,一切文藝都是些自敘傳。這些大約就因為力求逼近真實的緣故。”

所以,他的創作基本上是圍繞著他的生活展開的,他把這稱為藝術的“求誠之心”。他呼籲:“我們要有真實而自由的生活,要有真實而自由的文藝。”正是這種文學見解,決定了他“求真”的創作傾向和基調。

二是真情。

求真,不僅求事實的真,也要求感情的真。有了真感情,無需華麗辭藻,散文也可以寫得精彩無比。

以真情打動人是朱自清散文的另一個突出特點。他的經典名篇《背影》,以樸實無華的文字,記述家庭變故後父親到車站送別遠行兒子的場景。如果以繪畫作比,這篇文章的風格差不多就是白描,沒有任何鋪陳文采。但文章一出,一紙風行,廣受好評,為什麼?葉聖陶說,這篇文章“做到了文質並茂,全憑真感受真性情取勝。”(葉聖陶《朱自清新選集序》)批評家李廣田指出:

“《背影》一篇,寥寥數十行,不過一千五百言,它之所以能歷久傳誦而有感人至深的力量,只是憑了他的老實,憑了其中所表達的真情。這種從表面上看起來簡單樸素,而實際上卻能發出極大的感動力的文章,最可以作為朱先生的代表作品,因為這樣的作品,正好代表了作者之為人。”

另一篇《給亡婦》也是如此。這篇文章是緬懷他的前妻武鍾謙的,作者仍然用白描式的手法,追述了亡妻在養兒育女、操持家務、家族冷遇以及戰爭動亂等種種苦難折磨下,終於積勞成疾、一病不起的生命史,再現了一個溫柔敦厚、吃苦耐勞、智慧善良的普通婦女形象,在平實而樸素的訴說中,寄託了深切懷念,以及由悲哀回憶勾起的怨、恨、悔交雜的情緒,令人不忍卒讀。文章在《東方雜誌》發表後,受到廣大讀者廣泛好評,被譽為“至情”人寫的“至文”。一位女教師說,每次給學生講這篇文字,講到最後,總聽到學生間一片唏噓聲,有多少女孩子已暗暗把眼睛揉得通紅了。

三是細膩。

如果說在記人散文中,朱自清採用的是白描手法的話,在寫景的散文中,所用的就是工筆畫技法了。

朱自清寫散文遵循現實主義法則,強調對客觀事物進行仔細觀察、深入體味。他認為“所知愈多,所接愈廣”,主張“要將‘自己’散在天下,滲入事事物物之中看它的大小方圓,看它的輕重疏密,這才可以剖析毫芒地漸漸地認出‘自己’的真面目”。

這種創作手法的典範,首推《荷塘月色》。他夜遊荷塘,細緻觀察了荷香月色的景緻,他又善於比喻,一筆筆地寫下來,一篇文采華麗、清秀典雅風格的文章就誕生了。

真實、真情、細膩:朱自清散文何以成為現代散文標杆?


朱自清強調觀察的重要性,他對描寫對象觀察之認真,達到錙銖必究的地步。《荷塘月色》發表後,有個陳姓讀者給他寫信,說“蟬子夜晚是不叫的”。朱自清很重視,問了好些人,都說蟬在夜晚是不叫的;又寫信去問一個昆蟲學家,對方回信抄了一段書給他,說“好容易找到這一段兒”,證明蟬在夜裡會叫的。朱自清認為,花費那麼大力氣才找到那麼“一段兒”,可能是一次例外。他繼續留心觀察,有兩回親耳聽到了月夜蟬聲,因此這句話還是保留在文章中了。

朱自清具有深厚的古典文學功底,又接受了五四以來中西文化交流的成果,中西結合,創造出能充分體現漢字之美韻、具有民族特性的白話散文,以極高的藝術成就,為白話美文提供了體制與風格的標杆。李廣田先生指出:

“在當時的作家中,有的從舊壘中來,往往有陳腐氣;有的從外國來,往往有太多的洋氣,尤其西歐世紀末的頹廢氣息。朱先生則不然,他的作品一開始就建立了一種純正樸實的新鮮作風。”(《朱自清選集·序》)

認清優勢,專攻散文,終成一代宗師

一種文體地位的確立,最終是要靠這種文體的作品來說話的。朱自清登上文壇的時代,正是一個白話散文需要精品來證明自己價值的時代。

1916年,朱自清考入北京大學預科。他上學期間,正趕上轟轟烈烈的新文化運動。他積極投身新文學創作,起初寫新體詩,以清新明快的詩作在詩壇上嶄露頭角。1919年2月出版了他的處女作詩集《睡吧,小小的人》。1921年,他參加了中國文學史上很重要的一個文學團體——文學研究會,1922年,商務印書館出版了文學研究會8位詩人的合集《雪朝》第一集,內收朱自清的詩作19首。1923年朱自清發表了近300行的抒情長詩《毀滅》,引起很大反響。1924年,他出版了詩和散文集《蹤跡》。

他還參與發起了新文學史上第一個詩歌團體“中國新詩社”和創辦第一個詩歌雜誌《詩》月刊等工作。在教學過程中,他支持由青年學生組成的湖畔詩社及晨光文學社的活動,為開拓中國新詩的道路付出了辛勤的勞動。

不過,《毀滅》算是他作為詩人的最高水平了,此後他基本不再寫詩,專攻散文。為什麼放棄詩歌專攻散文呢?在他的第一本散文集《背影》的《序》中,他進行了自我分析:

“我是大時代中一名小卒,是個平凡不過的人。才力的單薄是不用說的,所以一向寫不出什麼好東西。我寫過詩,寫過小說,寫過散文。25歲以前,喜歡寫詩,近幾年詩情枯竭,擱筆已久。”

“我覺得小說非常地難寫;不用說長篇,就是短篇,那種經濟的,嚴密的結構,我一輩子也學不來!我不知道怎樣處置我的材料,使它們各得其所。至於戲劇,我更是始終不敢染指。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多。……我意在表現自己,盡了自己的力便行,仁智之見,是在讀者。”

在年輕時就找到自己的擅長和使命的人是幸運的。朱自清對自己的才能與傾向非常清楚,因而在25歲時,他放棄了詩歌和小說。1928年,他的第一本散文集《背影》出版;1934年,出版《歐遊雜記》和《倫敦雜記》;1936年,出版散文集《你我》。

朱自清多年耕耘散文,終成一代宗師。他以膾炙人口的“美文”創作實績,證明了白話散文同樣可以寫出文學精品,打破了復古派認為白話不能作“美文”的迷信,從而鞏固了散文在四大文體中的地位。正如魯迅的小說使白話小說立起來,朱自清的散文創作,也使散文作為一種文體立起來了。這是朱自清在文學方面的不朽功績。

作者簡介:金臺望道,無戒文化傳媒公司簽約作者;高校教師、法學博士;曾做過警察,也曾供職於中央媒體,長期從事時政評論和媒體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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