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接診患者和進行個人防護,根據相關指南建議,將醫護人員識別疑似病例方法和處置流程整理如下。
疑似病例發現和處理流程圖
疑似患者處置流程圖
說明
1
疑似病例判斷標準
流行病學史:
發病前 14 天內有武漢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續傳播地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發病前 14 天內曾接觸過來自武漢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續傳播地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
有聚集性發病或與確診病例、輕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有流行病學關聯。
臨床表現:
發熱;
具有肺炎影像學特徵;
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細胞計數減少。
有流行病學史中的任何一條,同時符合臨床表現中 1 和 2 條、 或 2 和 3 條;無明確流行病學史的,符合臨床表現中的 3 條。
2
病例報告相關規定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符合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輕症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時,應於 2 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查核實,於 2 小時內通過網絡直報系統完成報告信息的三級確認審核。
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立即向當地縣(區)級疾控機構報告,並於 2 小時內將填寫完成的傳染病報告卡寄出;縣(區)級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進行網絡直報,並做好後續信息的訂正。
對診斷的所有病例,在網絡直報病種中選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並在「病例分類」中分別選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陽性檢測」進行報告。其中對診斷為「輕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在網絡直報系統中統一選擇「陽性檢測」報告。
在「臨床嚴重程度」分類中,對於「疑似病例」、「確診病例」選擇「普通肺炎病例」、「重症肺炎病例」或「危重症肺炎病例」進行報告;對於「陽性檢測」選擇「無症狀感染者」或「輕症病例」進行報告。
上報的「疑似病例」確診後,病例報告單位應及時在「病例分類」中訂正為「確診病例」。對於「輕症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根據臨床進展,及時予以報告、訂正。對所有病例,在「臨床嚴重程度」中,根據疾病進展及時進行訂正,以病例最嚴重的狀態為其最終狀態。
3
病原學檢測注意事項
收治疑似病例、聚集性疫情病例的醫療機構要採集病例的相關臨床標本,儘快將標本送至當地指定的疾控機構、醫療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相關病原學檢測。
採集的臨床標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標本(如咽拭子、鼻拭子等)、下呼吸道標本(如深咳痰液、呼吸道吸取物、支氣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等)、眼結膜拭子、糞便標本、抗凝血和血清標本等。
臨床標本應儘量採集病例發病早期的呼吸道標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標本)和發病 7 天內急性期血清以及發病後第 3~4 周的恢復期血清。
→點擊瞭解:標本採集注意事項。
4
確診病例及病例分型標準
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具備以下病原學證據之一者,可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呼吸道標本或血液標本實時熒光 RT-PCR 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陽性;
呼吸道標本或血液標本病毒基因測序,與已知的新型冠狀病毒高度同源。
臨床分型,分為:普通型、重型、危重型
普通型:具有發熱、呼吸道等症狀,影像學可見肺炎表現。
重型,符合下列任何一條:
呼吸窘迫,RR ≥ 30 次/分;
靜息狀態下,指氧飽和度 ≤ 93%;
動脈血氧分壓 (PaO2)/吸氧濃度 (FiO2)≤ 300 mmHg(1 mmHg = 0.133kPa)。
危重型,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
出現呼吸衰竭,且需要機械通氣;
出現休克;
合併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監護治療。
5
轉運規範
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都應轉運至定點醫院集中救治。醫療機構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時,需向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由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急救中心,將病例轉運至定點救治醫院。
→點擊瞭解:轉運注意事項。
6
終末消毒措施
疑似病例、確診病例離開(轉運、出院)後,進行終末消毒。
終末消毒對象包括病例(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感染者(輕症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排出的汙染物(血液、分泌物、嘔吐物、排洩物等)及其可能汙染的物品和場所。
不必對室外環境(包括空氣)開展大面積消毒。病例和感染者短暫活動過的無明顯汙染物的場所,無需進行終末消毒。
終末消毒範圍包括:地面、牆壁,桌、椅、床頭櫃、床架等物體表面,患者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及相關診療用品,以及室內空氣等。
空氣
居住過的場所如家庭、醫療機構隔離病房等室內空氣的終末消毒可參照《醫院空氣淨化管理規範》(WS/T 368-2012),在無人條件下可選擇過氧乙酸、二氧化氯、過氧化氫等消毒劑,採用超低容量噴霧法進行消毒。
汙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嘔吐物和排洩物)
少量汙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紗布、抹布等)沾取 5000 mg/L~10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能達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溼巾/幹巾)小心移除。
大量汙染物應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蓋,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蓋後用足量的 5000 mg/L~10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澆在吸水材料上,作用 30 分鐘以上(或能達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幹巾),小心清除乾淨。
清除過程中避免接觸汙染物,清理的汙染物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
患者的排洩物、分泌物、嘔吐物等應有專門容器收集,用含 20000 mg/L 含氯消毒劑,按糞、藥比例 1:2 浸泡消毒 2 h。
清除汙染物後,應對汙染的環境物體表面進行消毒。盛放汙染物的容器可用含有效氯 5000 mg/L 的消毒劑溶液浸泡消毒 30 分鐘,然後清洗乾淨。
地面、牆壁
有肉眼可見汙染物時,應先完全清除汙染物再消毒。
無肉眼可見汙染物時,可用 1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 500 mg/L 的二氧化氯消毒劑擦拭或噴灑消毒。
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內噴灑一次, 噴藥量為 100 mL/m²~300 mL/m²,待室內消毒完畢後,再由內向外重複噴灑一次。消毒作用時間應不少於 30 分鐘。
物體表面
診療設施設備表面以及床圍欄、床頭櫃、傢俱、門把手、家居用品等有肉眼可見汙染物時,應先完全清除汙染物再消毒。
無肉眼可見汙染物時,用 1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 500 mg/L 的二氧化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 30 分鐘後清水擦拭乾淨。
衣服、被褥等紡織品
在收集時應避免產生氣溶膠,建議均按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理。
無肉眼可見汙染物時,若需重複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 30 分鐘;或先用 5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 30 分鐘,然後按常規清洗;或採用水溶性包裝袋盛裝後直接投入洗衣機中,同時進行洗滌消毒 30 分鐘,並保持 500 mg/L 的有效氯含量。
貴重衣物可選用環氧乙烷方法進行消毒處理。
7
疑似患者解除醫學隔離的標準
疑似病例連續兩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檢測陰性 (採樣時間間隔至少 1 天),可解除隔離出院或根據病情轉至相應科室治療其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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