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警方嚴打鬨抬物價、囤積居奇、製假售假違法犯罪行為

連日來,為防止不法商家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製假售假,在疫情防控期間擾亂市場秩序,洛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全市部分藥店進行檢查、巡查。目前共檢查藥店45家,未發現構成犯罪的行為。

洛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疫情防控期間,我市各級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將持續加大對藥店、超市、商場、農貿市場等場所的檢查力度,切實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保護人民群眾和合法經營者的正當權益。同時,公安機關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將堅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廣大群眾發現此類違法犯罪活動線索,請積極撥打110舉報。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處於關鍵時期。下一步,洛陽市公安機關將按照《河南省公安廳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的要求,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處理下列違法行為,構成違反公安行政管理違法行為的,在法定處罰幅度內依法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一、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生產、銷售偽劣口罩、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醫用衛生材料或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的;

三、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的;

四、散佈謠言,謊報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五、編造虛假信息或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而傳播,製造恐慌、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

七、以故意逃避、惡意阻撓、暴力威脅方法拒絕、阻礙醫療救護人員、疫情防疫人員、人民警察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職責的;

八、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或者採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

九、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名義,實施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行為的;

十、故意堵塞交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警車等交通工具通行以及實施其他擾亂交通秩序行為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

十一、盜竊、詐騙、哄搶、搶奪、破壞、侵佔、挪用等涉疫情防治救援物資、設備的;

十二、違反國家規定處置含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的醫療廢物、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

十三、違反國家規定假借防控疫情等名義,利用廣告對推銷的商品、服務作虛假宣傳的;

十四、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十五、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政治穩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公安機關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好社會秩序。

洛報融媒記者 申利超 通訊員 姚保國 裴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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