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年輕人不願讓座,打年輕人耳光後,倒地身亡,年輕人要承擔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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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不用賠償,1,因為讓座是自願,不用強迫,2,年輕人只是講道理,是老人打人,年輕人並未還手,3,老人自己情緒激動身亡,是自身的身體原因,但畢竟人去世了,作為家人還是很痛苦,人之常情,根據自己的能力,給點禮金安慰下失去親人的難過,表示一下心意,並不是賠償。我親身經歷在杭州坐公交車,都經常碰到年輕人讓座,我很感動,年輕人上班工作,是快節奏,時間緊天天上下班要擠公交車,也很不容易,我們退休了,不趕時間,也不是行動不便。但是老人行動不便,或是有病,年紀太大,89歲以上的老人,那就是需要社會上的人,包括我自己都獻出一點愛來照顧,才心安理得,這是我的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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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鑑定完畢!

人活一世最要不得思想就是“想當然”,特別是老年人。作為遲暮之年的群體,身體、心理和大腦都處在老化狀態,因此心態一定要好。不能處處“倚老賣老”的想當然。在家裡兒孫敬你讓你,出門在外晚輩讓你是心意,不讓你是本分這一點無可厚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雖然中華傳統育人敬老愛老,但在此之前你要愛幼才能換來尊老。明明上了年紀還要和年輕人爭勇鬥狠,倒黴的最終還是自己。這件事情得為小夥子的剋制點個贊,可惜“老壞人”最終夭折,小夥也難逃間接責任。


當今社會尊老讓座是美德,力爭不讓是道德問題也是本分,關鍵還是看心意

個人認為公共交通上尊老讓座是一種溫暖的美德,尊老愛幼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現在的社會中,不予禮讓座位的情況比比皆是,作為老年人應該平和心態,正確面對。而不是據理力爭當仁不讓。借用網上的一句話:給你讓座是愛心,不給你讓是本分。事實上現實中,許多老人對於年輕人讓座都是禮貌拒絕的。作為夕陽紅一族,他們深知運動換來健康,因此除非手拿重物或距離較遠,否則他們更喜歡站一會走一段。這樣的心態才是正確的。

老年人應為道德表率,不應該倚老賣老,更不該動手動腳讓人不齒

原本不給你讓座就夠難看的,諷刺幾句就行了。居然還動起手了,不得不說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老年人應該作為社會的道德表率,而不是倚老賣老的群體。對於老人動手打了小夥,這更加讓人難以接受。我想小夥當時也是賭氣沒給他讓座。既然上得了公交車,站一會就行了,幹嘛非要難為別人和自己呢?

老人的死起因是“讓座之爭”,小夥作為當事人負有間接賠償責任

不得不說,小夥與老人的死沒有直接關係,但是卻有間接責任。畢竟事出“讓座之爭”,作為老年人心肺和血壓都不健康。作為年輕人應該予以禮讓和剋制。我想處於老人家屬的起訴,小夥應該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至於刑事責任還不至於,畢竟小夥是佔理守法的,不會因為死了人就胡叛亂判。

孟子是否能理解這句“老人猛於虎”,建議年輕人原理是非與危險

記得上小學時,曾經學到一個關於孟子的成語叫“苛政猛於虎”。大意是諷刺當時農民的賦稅過高,然而到了今天棟哥讓位完全可以改成“老人猛於虎”,老人們的身體健康原本就不如年輕人,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又屬於老年人的通病。因此棟哥建議還是少與老年人發生口角,否則相關的民事賠償責任會讓你懷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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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個既瘋狂又無道德又沒理智的老人。其實在公交車上給你讓座是本分,不給你讓座,也沒有什麼關係,畢竟有個先來後到的關係,所以說人家年輕人沒有義務給你起身讓座,只不過是看這個年輕人的素質怎麼樣罷了。可是你這個老人家脾氣也真的是不好看,到人家不給你讓座你就惱羞成怒,給人一個大耳光,隨後自己的身體由於過度的激動,過度的氣氛瞬間倒地死亡了。


我覺得這是老人的死亡跟年輕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如果說老人的家屬要是想找這個年輕人的麻煩,讓人家賠償他。我覺得那就是無理取鬧。面對這種情況,我勸這個年輕人趕緊選擇報警。因為這公交車上有攝像頭,自然會有一個結果,讓大家都看明白。而且在發生事情的時候,車上也有很多的人目睹這件事情應該也有人願意為這件事情現場做證人的。
因此我說,老人的死亡跟自己的身上的疾病是有關係的,跟年輕人沒有任何關係,年輕人還委屈呢?因為沒有讓座,就給人一大耳光,這樣的做法也真的是讓人覺,很委屈的。所以說年輕人沒有必要為老人的死亡去買單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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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坐車給老人讓座這樣一件看似小事卻經常被報道,而主要原因基本上都是老年人和年輕人不給自己讓座所引發的。當然讓座這個問題看似小事,如果處理不當也容易引發嚴重的後果。就在前一陣子發生了一件很轟動的新聞事件,一位老人因為年輕人不給自己讓座而引發了爭執,後來老人不僅打了年輕人很多耳光,後來還突然猝死,所以關於年輕人是否需要賠償的問題也得到了普遍關注。



實際上老年人在乘坐公交車的過程中因為車在行駛過程中會有不穩,因此老年人乘公家車時很多年輕人都會主動給老人讓座,這是一種出於對老人的尊敬和愛護。但是也不得不說,因為素質不同,很多老年人對於年輕人給自己讓座這一行為不僅不領情,有的還認為是理所應當的。有的老年人還會倚老賣老要求年輕人將座位讓給自己,所以以往也頻發這樣的新聞事件,而每次事件發生之後都會讓人們在心中對於讓座這個問題更加有爭議。



雖然年輕人給老人讓座這一行為是現代社會應該提倡的,作為年輕人也應該主動為老年人讓座。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特殊情況,例如因為長期加班或者自己身體不舒服等無法讓座的情況,針對這種個別情況老年人也不應該苛責年輕人不給自己讓座。在這個新聞事件中,老人一直要求這個年輕人給自己讓座,結果年輕人沒有按照老人說的去做,所以老人就非常生氣並和年輕人爭吵不停。老人在整個過程中情緒十分激動,而且居然還打了這個年輕人很多耳光。



在事件發生後車上的乘客紛紛圍觀,而老人的情緒也越來越激動,可以看得出來老人十分氣憤,後來沒有想到這個老人會猝死在公交車上。而這輛公交車的司機雖然也知道在車上發生了這個事情,可是卻沒有停車處理,因為種種原因而釀成了這一悲劇。



當事件發生後,有人譴責年輕人,可是更多的人卻認為老人的猝死和自己的行為有直接關係,老人可能本來就有一些疾病,因為情緒激動而導致發病,並猝死在車上,所以普遍認為年輕人不該承擔賠償責任,事情的結果老人也有不可推脫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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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愛弱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每個人都會有老的一天,每個人都應該養成尊老愛弱的良好習慣,讓每個人都懂得尊老愛弱,懂得謙讓老弱病殘,給他們讓座,獻出自已的一片愛心,溫暖著每一位需要的人,讓我們的傳統美德繼續弘揚下去。

然而,現在的老人以老賣老的現象時有發生,這是及個別老年人的一種自私心理造成的。

至於上述這種老年人以老賣老的情況,引起年輕人不願意讓座給老人,從而激起老人的憤怒,動手打年輕人耳光,致使老人失控倒地身亡,年輕人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我在這裡想說,現在的老人怎麼了,年輕人給老人讓座是遵重老人,是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的一種表現,也是每個年輕人應該去做的一種事情。

但是,年輕人也有犯累的時候,也有想淨下心來給自已留下休息的空間,讓座是對老年人的關懷和愛護,不讓座也沒有什麼法律管束,老年人也應該站在年輕人的立場思考自已的行為是否可行,也不至於大動旰火,打年輕人的耳光,至使老年人自已失控摔地身亡。

老年人的行為嚴重過激,重至是失態,這種以老賣老和不顧他人顏面的行為,抽打年輕人耳光,汙瀎他人人格,蔑視國家法律的這種自私自利的行為,應該得到廣大人民的高度重視和批評。那麼,我的論述是年輕人沒有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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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樣的消息,真的讓人非常的心痛。有不少媒體報道,因為老年人讓年輕人讓座而產生糾紛的事兒特別的多。我們首先來看一下這個事情。年輕人因為在車上有座位,他本身並沒有錯,也是他乘車的權利。而這個時候又被老人莫名其妙的打一頓。按理說年輕人應該是非常冤枉的。不料這個時候老人因為出手打人,導致自己身亡。年輕人要賠償責任嗎?如果說讓年輕人來承擔賠償的話,確實是說不過去。大家不覺得年輕人非常的委屈甚至是冤枉嗎?


現在很多老人倚老賣老。其實,很多人對於老人是有一種尊重的心態。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在一些公共場合,年輕人還是會主動起來給老人讓座。但也有個別的情況,比如說年輕人身體不舒服等等特殊原因。即使不站起來給老人讓座,也並沒有錯。但恰恰這個老人,倚老賣老的態度讓人非常的討厭,居然打年輕人一耳光。大家可以試想著還原一下當時的場景,年輕人肯定會特別的生氣。這種情況下兩個人可能會發生爭吵。老人上了年紀,一旦發生爭吵,血壓就可能會升高,這個時候突然倒地身亡。可以這麼說,這是老人咎由自取的結果。


年齡大了的時候,尤其是在乘坐公交車,儘量不要在上班期間高峰期出門。方便的時候可以步行,或者是讓家裡人開車都可以,或者是打車。如果說自己願意乘坐公交車,那說明自己的身體體質還可以。既然年輕人不給讓座,固然有不對的一面,但也不能動手打人,先動手打人,明明是老人的過錯。既然動手打人,那年輕人有還手的權力。我們不知道年輕人是否還了手,但是老人動手打人,兩個人肯定會引起口角。這種情況下導致老人死亡,估計年輕人肯定也會有些吃驚或者是意外。而且這是在公共場合有很多監控大家可以為年輕人作證。

像這樣的事情,讓人看到非常的心痛。無論從什麼方面來說,年輕人都是被害著。但是鑑於老人已經死亡,可以道歉但是沒必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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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年輕人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以及承擔賠償責任,原因有以下三點:

其一:倚老賣老,我老我有理!這是一個典型的我是上歲數老人家,你這小年輕應該主動的給我讓座才對,這才能使尊老愛幼深入人心。 要做個聽話的乖孩子,不能和我犟嘴以及討價還價的餘地,你得順著我得意願來辦事。


其二,老人動手打人再先。眼看著給年輕人不僅無動於衷而且還敢說不讓座,老人家灌輸大把大把的心靈雞湯沒卵用。那我只好代替你的爸爸媽媽來教育教訓你了,讓你長長記性。動手開始施展暴力手段解決紛爭。


其三,年輕人沒有還手。年輕人並沒有因捱打,從而以牙還牙以血還血,進行報復性的回應。老人自己打著打著猝死過去了,怎麼還能賴上人家?年輕人可是受害者,老人是施暴者!這一點絕對是沒有問題的。年輕人即使是不願意讓座,你也不能打人呀。自己身體有恙,還想來訛人,真是不知抬頭三尺有神明啊。

總之,年輕人是沒有任何的過錯,也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讓不讓座存屬於自願行為,不能使用暴力行為來解決問題,更不能使這種倚老賣老不良的社會風氣,汙染了充滿正能量的藍天。


遇我享福


我們這個地方也發生過這樣類似的現象。一個60多歲的老太太。想吃小鮮肉。有一天,本村的一個年輕人到他家有點事兒。老太太看到這個機會,拿出一百塊錢。要和年輕人發生性關係。年輕人知道老太太有心臟病。就說。“我不能跟你玩兒。你有心臟病玩兒死了怎麼辦?”老太太說。“如果我死了,你把衣服給我穿好。你就可以走了,沒你的事兒。”小夥子一聽接著說“那不行公安機關調查還是我的事兒。”老太太說。“寫個遺書行不行”。遺書的內容是這樣的。“我自願和某某某,發生性關係。如在這個過程中,出現心臟病復發死亡,與某某無關。”年輕人和老太太玩過以後。沒有出現任何情況。小夥子心想要這個《遺書》也沒有啥用,就用打火機點燃燒了。剛燒完,老太太就犯心臟病了。趕緊打120到醫院,經過搶救,沒有大礙。小夥子把她送回家。老太太還說浪話。“我真想讓你把我玩死。”

我們回到正題。打了別人自己犯心臟病和別人有什麼關係?那是自找的。


一分膽一分福


我個人認為年輕人不用賠償,憑什麼賠償。

尊老愛幼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公交車上給老弱病殘幼讓座,馬路上幫助盲人殘疾人過馬路,生活中鄰里的相互幫助,都是很好的。但是題主說的這個事,我覺得年輕人不用負責,憑什麼負責,完全是老人做得很過分,就因為是老人就倚老賣老,道德綁架,有時候年輕人也會有不舒服的時候,都相互體諒。一般見到顫顫巍巍,年紀大的老人年輕人都是會讓的。老人的做法很過分,最後發生了誰都不想看到的後果。

雖然我是這麼說。但是要牽扯到法律的話,還是要看老人和年輕人有沒有發生肢體衝突或者口角。

年輕人要負責任

如果在爭執中,年輕人對於老人的扇耳光給予反擊,以牙還牙,甚至辱罵,毆打老人,最後老人倒地就很難說清是誰的問題了,這種情況下年輕人是要負責的。

年輕人不用負責

如果在爭執中,年輕人對於老人完全忍讓,通俗點說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總比攤上事強。最後是老人自己氣得不幸死亡,年輕人不用負責,老人家屬就算要你賠償也沒有證據與說辭。

要是我碰到這種情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不起我好歹躲得起,你要坐即使我不舒服都會給你坐,萬一你出個什麼事怪到我頭上,我真的哭都來不及。

希望我的答案能對你有幫助!


綜藝淘笑點


不應該。

所謂的倚老賣老不過如此。我沒遇到過那麼極端的例子,但是也是那種讓人反感的。

一次坐公交車去上班,車上非常擠已經是很難再上人了。路過一個公交站臺時,有1個人要下車就停了下來,正好站臺有三個年齡比較大的老人想上車,司機就建議她們做下一班,但是她們堅持要上車。而下車的人靠近上車口,不好擠到後面想從前面下車,那幾個老人也不等他下車就擠了上來。

因為我上公交車時已經很多人,已經站在最邊口了。下車的人沒法下去,那幾個老人就和我和旁邊人說,讓我們下去,讓人家下車,他們卻硬擠上來不動。我和旁邊人沒同意,不是不尊老,而是她們的做法實在無法理解。如果真的想上車,可以讓別人下去再上來。而不是自己先擠上來。最後下去兩個老人下車的人才擠下去。

故事還沒結束,她們上車後一個勁的往裡面擠,我被擠的都快坐別人腿上了。其中一個老人就和我說讓我把位子讓出來,我深深嘆了下氣,平復了下心情說道,我本來就是站著的,現在被你們硬擠的都快坐別人腿上了,哪來位子給你們讓啊。老人就沒搭理我。

年輕人給老人讓座不是法律約束範圍內,尊老愛幼我們可以遵從,但是不要用道德輿論來逼迫我們做這些事。我們也會不舒服和不開心的。老人自己打人出了意外身亡,卻讓年輕人去承擔這個後果,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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