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疫情公安在行動#【淨網2020】常寧一男子謊報疫情被我局依法教育訓誡

#抗擊疫情公安在行動#【淨網2020】常寧一男子謊報疫情被我局依法教育訓誡

張某某謊報疫情(圖中綠色對話部分)

2020年1月31日,常寧市公安局網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發現,有人在微信群裡發佈涉嫌謊報疫情的信息。網安大隊立即對當事人進行查證,經查實,當事人名叫張某某,男,現年40歲,本市廟前鎮石馬村人。

經調查,張某某當天喝多了酒,因鎖事與妻子發生爭執,心情鬱悶,與同學在微信群聊天時,稱自己堂弟已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並被送至長沙治療,而自己去過堂弟家拜年,便謊稱自己身體不適,可能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該段聊天被截圖轉發至其他微信群和朋友圈,引起許多網友轉發,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公安機關找到張某某後,第一時間聯繫了衛健部門工作人員緊急對其進行檢查,核實張某某並沒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另通過常寧市人民醫院核實其堂弟石某某(現年40歲,廟前鎮石馬村人)也沒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張某某本人也意識到自己不應該在網上謊報疫情。鑑於張某某的認錯態度及悔改表現,我局依法對其給予了教育訓誡,並責令其作出書面檢討。張某某當即清理了所在微信聊天群,說服朋友停止在微信群、朋友圈轉發,作了書面檢討,消除社會影響。

常寧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提醒廣大網民

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要科學甄別,相關信息以官方發佈為準,未經證實的消息不得上傳或發佈,自覺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二、要樹立文明上網的意識,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提高網絡道德修養,文明上網、文明發言。遇到不確定的信息時,要仔細查驗信息來源,不可靠的不復制、不轉發,遇到謠言要第一時間向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舉報(市委網信辦舉報電話:0734-7235100,公安局舉報電話:110)。

三、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造謠傳謠行為不僅違反互聯網有關規定,嚴重的還構成違法犯罪。希望廣大網民自覺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否則一經查實,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關於規範黨員幹部網絡行為的意見》等法律法規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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