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贩卖私盐犯法,那贩卖咸鱼呢?

历史红尘


“人盐并获,若无持械,止以贩私治罪”,在我国古代,盐铁一直是官营产业,也就是被官府垄断,民间是不允许私自贩卖的,但现在代社会有一句话叫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么古代下面有'这种响应的对策呢?

“古代贩卖私盐犯法,那贩卖咸鱼犯法吗?”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也是个很好的想法,但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古代的官府比我们想象的更加聪明。朝廷公文规定,所有渔民胭脂咸鱼,必须购买官方所制的官盐,而官方所定制的官价又是普通渔民腌制咸鱼所承受不起的,古代每斤官盐的价格大约为一百文到三百文之间,而腌制五斤咸鱼大约需要一斤的官盐,渔民每船都是成百上千斤的,这个价格是远远高于所制收益的,简单来说就是得不偿失,赔个底朝天。


但清朝时候却有另一种规定:渔民腌制咸鱼不用购买官盐,直接购买廉价的渔盐即可,为了防止普通百姓冒充渔民去够买渔盐,官府会对渔民的出海情况和所捕鱼数进行记录,并将渔盐染成红色,以便与其它官盐区别。

那么最后会有朋友问渔盐这么便宜为什么不直接买呢?(微笑脸),我买的起鱼我还差买盐的钱吗?总得来说是没有太大的可行度的,我们要知道劳动人民的智慧都是无穷的,我们可以想到,古人当然也可以想到,随之而来的就是相应的政 策。


历史伶俜者


理科男答历史。

咸鱼,顾名思义,它是咸的,既然是咸的,肯定就是用盐了。在古代,盐非常珍贵,因为不允许私人卖盐,所以盐的价格也会很昂贵。假如有人私自卖盐,那他就是犯了死罪。咸鱼是用盐做的,那卖咸鱼犯不犯法呢?下面让理科男为大家揭秘。

古代人都是很聪明的,我们能想到的,他们肯定也想到过,并且还亲自实验过,最终证明贩卖咸鱼是傻子的行为。

为何这样说呢?你想想咸鱼是用盐腌制的,肯定需要买盐,盐的价格呢,高得离谱,可能你卖一条咸鱼的钱,连买盐都不够。

朝廷以10文收购盐,然后朝廷再将盐卖出去,卖的价格比收购的价格要高上10倍,甚至30倍,也就是说朝廷从中间能够赚取几百文钱。

假如有人要腌制咸鱼,那他腌制5斤鱼,就需要用到1斤的盐,也就是300文钱。照这样下去,很快就会破产。

古人不会做出这种行为,更何况古人都是很朴实的,有些人日常只需要粗茶淡饭就可以养活自己。

而且盐在当时非常昂贵,像普通人家可能买不起,很长时间才会吃一次盐。

当然,不是所有盐都是价格高的,就比如渔盐,它的价格就很低廉,普通人家也能买得起。

在当时有人会冒领渔盐,后来朝廷又规定只能以鱼的数量来领盐,这种行为才停止。并且朝廷还将渔盐都染成红色,和官盐区分。

不过这种方式对有些人是不管用的,比如在朝廷有关系的人,这些人会利用漏洞然后垄断行业,也就是所谓的官倒。

当垄断后,就有人会花钱买代理权,也就是买卖盐的权力。这些人都是盐商。

还有就是私倒和各种各样的商贩,这些人为了卖盐想尽各种方法,在当时环境下产生了使用油纸包盐藏在船底等方法的贩盐方式。

归根结底,咸鱼是盐的衍生品,所以它也是官营的,私自卖咸鱼就是犯法的。


理科男读历史


我国的古代社会文明是农耕文明,而农耕文明捏取财富的主要手段就是田亩赋税,古代政权财政的第一收入就是田亩税,那时候的社会的主流意识是“重农轻商”的,当然有一类商人是非常有地位的,而且还得政府指派,这就是

“盐商”,因为在古代社会除了田亩税之外,盐课是国家财政的第二大收入。

任何人都离不开盐,盐所含的氯、钠等成分,对维持人体的神经、肌肉、心脏正常功能作用很大,而且自从人类开始学会用火做饭,盐也是非常好的调味品,所以盐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同时更是维持人类生命延续的必需品。

但是由于古代科技发展的局限性,食盐的产量都是“看天说话”的,尽管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产区,但是远远做不到供需平衡,也就是说食盐的配给都是由政府专供的,并且是限量采购。

综上所述,“食盐虽小,但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啊!”,所以自古以来贩卖私盐是犯法的,严重的甚至会有杀身之祸,谁敢贩卖私盐就是动了皇帝的“奶酪”

回到题目,贩卖咸鱼会不会犯法?

当然不会了,但是咸鱼需要用盐来腌制,这在古代也不是谁想吃就能吃的起的,腌制咸味的食物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保存,比如我们现在的腊肉,腊肠等,这都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古代没有冰箱,比如杀一头猪,家里人口要是有限,一顿吃不完,放几天就会变质,时而久之聪明的古人就想到了办法通过盐等来腌制、风化,使这些食物利于保存,继而随着各代美食家的改良形成了现在的各地都有的独特“腊味”

咸鱼也属于“腊味”的一种,贩卖咸鱼肯定不犯法,不过在古代除了出海打渔的渔民外,一般能吃的其咸鱼的肯定家里条件都很好,并且会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为什么这么说呢?

先来说出海打渔人家腌制的咸鱼,我们都知道盐分好多种,有“池盐”、“井盐”、“海盐”等,出海的渔民打上来的海鱼其实不用放盐,就用海水煮也是有味道的,所以说渔民用海鱼腌制咸鱼基本上是不用放盐的,再者说,海边都会有盐渍,渔民有便利条件,自己家用还是可以的。

如果是内陆人家,没有海鱼,基本上吃的都是河鱼,这种鱼如果腌制必须用盐,考虑到盐的稀缺性,在古代能吃的起咸鱼的真的很少。


如果您对本人文字满意,请多加关注或随手一赞,非常感谢。


鸿涵先生


你的想法真是太聪明了呢!如果在古代,以你的头脑还是去种地比较好,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种地至少有点饭吃,而卖咸鱼,你可能会失望透顶。

古代的盐是个宝贝,一般都是矿盐,不好吃,很糙,而且还有点毒性,俗称粗盐。如果你穿越过去,记得带点精盐过去,因为你今天吃的精盐,古代皇帝都吃不上,在古代这样的精盐,恐怕是要引起轰动,毕竟古代提纯手艺比现在差得远。


既然古代的盐这么难得,那么销量肯定好,因为供不应求,盐是百姓需要的必需品,不吃盐啥都不好吃,身上也会没力气,所以不管多穷,这盐还是要买。

如此一来,盐成了供不应求的商品,而且还是刚需商品,这个价格蹭蹭的涨,很多人都快买不起了,一次只能买一点点,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人就自己偷偷弄盐卖,相对于官方许可的官盐,这种私人夹带的盐被称为私盐。私盐有啥特点呢?那就是提纯更烂了,优点也明显,比官盐便宜得多。


朝廷一看,私盐泛滥,这不把百姓都吃坏了吗?这肯定不行啊,有伤国本,所以就大力抓捕贩卖私盐者,量刑也越来越重,从处罚到死刑,唐朝的时候最重,一公斤私盐就砍头,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依然有人铤而走险,如此一来,屡禁不止。

私盐禁不了的主要原因是有需求,古代百姓根本买不起官盐,为了生存只好买私盐,如果放到今天,你在路上遇到有人卖你散装盐你肯定不会买。在这种大量需求和利益的驱动下,私盐贩子的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包括大家熟知的陈友谅和程咬金都在此列。私盐贩子无一例外,都是有钱的主,属于刀尖上跳舞的人,一步踏错,魂归九天。


那么,贩卖私盐如此高风险,我们能不能迂回一下,换个思路呢?比如我们卖咸鱼!这样一来,就可以不违法,而且还能卖“盐”,百姓也都可以随便买了。

答案可能让你失望了,这样做也不行。

因为古代真的有人这样做,并不是个例。他们利用盐腌制咸鱼,只不过他们使用的是海盐,他们腌制的产品需要统一销售,在朝廷眼中,腌制品和盐一样,都需要受到控制。

诸犯私盐淹浥鱼、虾、竹笋等货,买,或自行食用,及博易诸物者,照私盐法科防。

也就是说,私自售卖咸鱼等腌制品和售卖私盐一样有罪。


鱼不限制,但是咸鱼受限制,你想腌制多少条鱼,一共多少斤,需要多少盐,官方都会有一个统计,让你在腌制过程中无法私存盐和咸鱼。等到腌制结束后,需要拿出等量的咸鱼和腌制剩下的盐液。

也就是说,非法腌制咸鱼,没有相关执照和卖盐拿不到盐引是一样要受处罚的,所以售卖咸鱼并不能代替售卖私盐同时规避法律。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销售私自腌制的咸鱼成本太高。


从捕鱼,腌制,到销售,周期很长,风险无形中提高,私盐的引进反而成了其中一环,舍弃私盐而贩卖咸鱼,无疑是画蛇添足之举。

即便制作咸鱼成功,出售还是一个难题,因为私制咸鱼的风险高,成本大,咸鱼的售价自然极高,普通百姓根本买不起,其实不止咸鱼价格高,古代的咸菜价格也很高,能公开制作售卖咸菜类产品的都是大户,有背景才行。

正因如此,咸鱼的客户群并不广泛,只有富人才吃得起,但是私制产品富户不会随便买,毕竟不安全,本身他们不差钱儿,万一和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扯上关系,得不偿失。

所以,你的咸鱼在古代根本卖不出去,失去了私盐的价格优势,售卖咸鱼反而成了累赘。


野史日记


炒米来颠覆一下你对古代“咸鱼”的认识。咸鱼真的很贵,而且在历史长河的绝大部分时间里,用“盐”腌渍的“下饭神器”并不在普通百姓的饭桌上。

有个词叫“鲞”(Xiang),原本是指的将鱼刨开晒干。后来引申为各种腌腊的食品。


苏州有个特产,叫“虾籽鲞鱼”。旅游的人到了苏州观前街,在百年老店“采芝斋”、“叶受和”、“稻香村”等等都有卖,包装各不相同,口味也各有差异。但基本上都是咸鲜口味为主。

这个特产历史悠久,其原型“鲞鱼”可以追溯到2500多年前。“鲞鱼”原本就是东海特产的鳓鱼,由于吴王夫差在一次出征的过程中,被偶然充当了军粮,“余者曝干载归”,被带回苏州。也就是说除了海水粘在鱼身上的盐分外,基本上整个过程是没有用到盐的。

还有一个词叫“腊”(XI),原本就是干肉,肉干的意思,后来也引申为腌腊(LA)的食品。


四川、湖南、广东等地都有一个共同的“传统美食”,叫“腊肉”。这个历史也非常早,也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最早也是在没有盐巴腌制的条件下,产生的长期贮存容易变质的肉类的方法。他是通过烟熏的方式让肉类在短时期内迅速失去水分,通过油脂和细小的碳颗类封腊住肉类,使其可以长期保存。

但是在没有“盐”参与之前的“鲞鱼”和“腊肉”实际上并不能太长期的保存,特别是鱼,会出现腐败变臭的情况。

所以秦始皇死后,赵高秘不发丧,而且为了遮盖尸体腐败发出臭味,就在车队后拉了一车咸鱼,鱼未必是咸的,但是一定是臭的。


当古人遗憾自己食物保存的方式还不够成熟的时候,赵高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但实际上,鱼的鲜美在古人的认识中早就成型了。否则“鲜”字里不会有鱼;否则“鲞”字的原来写法不会是“美加鱼”;否则更不会有鲁昭公送“鲤”给孔子。

但是普通家庭是不懂的用盐腌渍鱼吗?不是,因为咸鱼真的很贵。


而是自从管仲“官山海”开始,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食盐一直都是“国家垄断专卖”,严禁民间私自买卖,一直到2014年才彻底食盐专卖才被彻底取消。

历史上从程咬金到陈友谅,都是赫赫有名的私盐贩子,私盐贩子通常都很有钱,但是风险自然非常大,在唐朝几乎是差不多贩卖一斤私盐左右,朝廷就可以砍你的头了。所以用私盐腌渍咸鱼不是成本问题,而是风险问题。

但是在宋朝的时候,在东京汴梁已经可以买到很多种类的鱼鲞了;到了南宋更是临安城里更是专门卖各种鱼鲞的固定商户有几百家之巨了。


因为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宋朝专门开辟了专门的“渔盐”政策。
也就是朝廷专门为出海打渔的渔民们提供了专门用来“腌渍咸鱼”的食盐。

但是如果你认为这些渔民们每次出海,打回那么多鱼,可以腌鱼的时候,留下一点盐自己家里用,或者留点咸鱼自己吃。那就是想太多了。

因为官府给你“盐引”的时候,是严格按照你捕鱼的条数给你提供的盐,关键价格没得商量。所以一条“咸鱼”的成本,可能比你想象的要高得多。

因为捕捞成本、盐成本、腌渍时间以及损耗成本、运输成本,这些成本加到一起,你觉得咸鱼是普通人家的餐桌必备么?


最近热播的《芝麻胡同》里,一个腌咸菜的,家里竟然能雇得起几个下人;到了夏天可以喝得上冰镇的绿豆汤;而且腌的咸菜比肉贵,供应的全是响当当的富贵人家。你还觉得咸菜是因为没钱才吃的东西吗?

同理,你还觉得贩咸鱼没盐值钱吗?



炒米视角


盐,是人生存的必需品;铁,可以制造各类兵器。国家把盐铁牢牢捏在手里,就是控制了所有人的生存和反抗的能力。

正是因为盐铁这两种商品的特殊性,国家才会对它们施行专卖。

当然了,有人肯定会说了:古代都是冷兵器作战,拿一根儿木棍也能把人戳死。在东汉以前,所有的山川河流都是国家的;换言之,山中之林木也是国家的,私自闯入山林,是要受到刑罚的。

再者说了,拿木棍的能和拿砍刀的比?

因此,国家控制了盐铁,一则可以为自己盈利,二则可以控制人的生死。掌握了这两种东西,对于国家的稳定来说,至少是事半功倍的。

在封建时代,西方的那些个国家,跟中国打了两千年的交道,都没有学会“专卖”制度,唯靠收取赋税养活自己。在彼时,整个欧洲都是零零碎碎的,除了罗马帝国,其他较大的统一的国家大都昙花一现。

自从管仲变法创下“专营制度”之后,历代政府皆得其利。在专营体质之下,历代封建王朝要钱有钱、要兵有兵,不管是对外作战还是对内作战,都有压倒性的优势。

试想一下,盐铁关乎一国之生死,国家又岂会轻易与人分利?

在管仲的盐铁专营制度里,他强调国家对所有矿山资源的垄断,并出台相关法令:

“苟山之见荣者,谨封而为禁。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对于矿山资源的保护,管仲可谓是相当之严厉了!谁敢动矿山,那就是死罪!有不小心闯进去的,左脚进去砍左脚,右脚进去砍右脚。

至于用矿山资源做出来的各种铁器,也是由国家实行统购统销。也就是工匠做出来之后,由国家统一收购,然后统一价格销售。

铁如此;盐,亦如此。

甭管是咸鱼还是咸菜,统统都是盐的衍生品,这些东西同样让人达到补充盐分的目的,封建政府怎么会允许呢?当然了,如果用从合法取得买来的盐来腌咸鱼,当然也算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过谁会这么蠢呢?

毕竟,鱼也算很贵的,咸鱼则很费盐。

时至今日,盐铁已经失去了经济上的绝对统治地位,推其根源,非是利少,而是能够获取暴利的东西多了,比如说烟。盐铁给国家带来的收益增加有限,反倒不如将其让利于民。

不管是盐铁,还是烟,国家对其实行专卖,都是因其垄断性而获取暴利。

将其放在一个个体上,一个人如何实行“专卖”呢?要么是技术(知识)的垄断,要么是血脉的垄断,反正都要占个独一性。

所以,现如今才会有“知识就是金钱”的说法。而那些占据知识高地的人,无一不通过自己储存的独一无二的知识,获取大量财富。这也正是那些高尖端企业,为何会不惜重金聘请人才的原因。

国家占据资源之利,企业占据技术之利,人才占据知识之利。总之,大家在各自的“一亩三分地”里,当一名贩卖“咸鱼”的合法商人。这才是盐铁专卖的本质。

因此,人还是要不断地提升自己,这样才会在未来的竞争中,当一名人人都争抢的“臭咸鱼”。


祗树


你都能想到这点,古人也肯定能想到啊。

古代市面上干海水产品的种类极为丰富。例如,南宋咸淳年间,临安(杭州)“城内外鲞铺,不下一二百余家”,咸鱼干、海味产品包括:

郎君鲞、石首鲞、鳗条弯鲞、带鲞、短鲞、黄鱼鲞、鲠鱼鲞、老鸦鱼鲞、海里羊。

等等至少有60余种。不过,这些干海水产品必须都是用来路合法的官盐来腌渍。

官盐和私盐的差别,关键在于有没有盐引。

在元代大德年间编纂的《昌国州图志》中,就提到沿海地区的渔民,在盐渍鱼类时,要用有盐引的官盐,是为“渔盐”。最初,渔盐的筹办情况是这样的:

岁办不等,旧实无之。盖附海之民,岁造鱼鲞,多买有引客盐为用,官方未尝置局也。

至元三十年(1293),元朝规定渔船要“赴局买盐淹浥鱼鲞”;等到大德元年(1297),买数已达至800余引。

对于用私盐腌鱼的人,朝廷一般都是要严加惩处的。根据《元典章》的记载:

凡用私盐腌浥鱼虾鲞鲒竹笋货卖或博易诸物,比同私盐法科断,正犯人杖七十,财产一半没官,镣役二年。

甚至如果用私盐腌鱼自家食用,也算是犯罪,必须要笞打五十七下。

由此可见,在古代用私盐腌鱼是完全违禁的行为,哪怕你腌的鱼是用来给自己吃的。


HuiNanHistory


盐不能私自贩卖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人每天生活都需要盐,而且这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但如果说咸鱼都不能私自售卖,就有点匪夷所思了,渔民们以来贩卖咸鱼度日、农民们依靠咸鱼才得以储备鱼肉,如果这都被禁止私自售卖的话,那这个朝廷得有多离谱?

像素想题主应该想问的应该是通过咸鱼来贩卖私盐是否是重罪,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众所周知,自汉武帝后盐铁便成了官家经营的专利,同时也为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单我们都知道盐的生产并不需要太多的技术,也就是说造盐的技术门槛很低,基本上无论是谁只要简单的学习一下便可以造盐,而且盐作为我们每天生活的必需品,他的利润十分的大,收益与制作门槛之底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盐作为一个暴利行业,自然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胆子比较大的人把手伸到这里面去,以谋取暴利。


当然了朝廷为了防止贩卖私盐导致无人购买官盐的情况发生,专门针对这些贩卖私盐的人制定了严酷的律法,基本贩卖私盐者被抓到的话只有一个死字,所以做贩卖私盐这一行非胆子大者不可为。

当然啦,针对你制作咸鱼官方也是有规定的,毕竟历朝历代对于盐铁之利的重视程度是你无法想象的。如果你使用购买的私盐、或者自制的盐来制作咸鱼的话,那么只要被查出来的话,等待你的只有刽子手的大刀。



而且,你能想到的朝廷早就想到了,针对腌制咸鱼所需要的盐有朝廷特别定制,颜色质量都与私盐大相径庭。也就是说,这些咸鱼是否使用的是官盐,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来,所以我想应该没有什么人为了腌制咸鱼去买私盐吧!

此外,咸鱼在古代可以说是一个奢侈品,普通人根本买不起,而私盐的主要受众则是这群连官盐都买不起的人,那拿咸鱼这个“奢侈品”来夹运私盐,我只能说脑袋被门挤了,这明显是一个“风险与收益不成正比”的买卖!



说白了要是大家都能买得起咸鱼,还有人会去买私盐么。能够贩卖咸鱼这一“奢侈品”的,会通过咸鱼作为贩卖私盐工具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就算真的有,那肯定是脑袋进水了,或者被门夹坏了。因为通过这种放弃贩卖私盐被发现的几率几乎是百分百,也就是说被砍头的概率几乎百分百


像素说


提起咸鱼,四姑娘最先想到的就是陪伴在秦始皇身边的那一车咸鱼。秦始皇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那样一位旷古未有的皇帝竟然在去世后遭到那样的对待,他执政后期追逐长生不老,却不想在出巡的途中病逝。帝王死在国都之外本就是一件不太好的事情,而秦始皇的死更加特别,他死在了沙丘,死在了最热的七月,死在了没有定下继承人的时候。于是秘不发丧成了一种必然,而为了掩饰秦始皇的死,赵高等人弄来了一车咸鱼,放在秦始皇生前乘坐的车上,于是一车咸鱼陪伴着秦始皇的尸体回了咸阳。很难想象,秦始皇的尸体腐烂到了什么程度,毕竟在路上没法做什么防腐烂的措施,而只能任由其腐烂。

那么,古代贩卖咸鱼犯法吗?正常的买卖肯定是不犯法的,不过这里面要牵扯到一样东西,那就是盐。盐在古代绝大多数的时期都是食盐专卖,在这之外的一切食盐买卖都可以定性为贩卖私盐,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各个朝代都有对贩卖私盐的处罚,但是贩卖私盐却屡禁不止,甚至管制越严,贩卖的越厉害,原因无他,高利作祟。

私盐在古代也有悠久的历史,它几乎是和食盐专卖同时诞生的,而政府也一直在打击贩卖私盐的行为。演义小说中程咬金曾经的职业就是贩卖私盐,而在真正的历史上,著名的黄巢起义的领袖黄巢和王仙芝都是私盐贩子,因为不满政府的不公平待遇,遂揭竿而起,给大唐制造了十年的动乱,经过黄巢起义,大唐是再也没有可能重新站起来了。谁也想不到,两个私盐贩子能让大唐元气大伤,这也从侧面说明私盐贩子不是一般人能做的,毕竟,当时的食盐是采用的政府专卖政策,能和官府作对本身就不是一般人。

那么,朝廷为什么要实行食盐专卖呢?食盐专卖早在东周时期就开始实行,这是春秋时期著名的千古一相管仲的杰作,为了增加齐国的收入,使齐国尽快在诸侯国中间脱颖而出,管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就有一项是“轻重鱼盐之利”、“徼山海之业”,山海即盐铁,《管子》一书中就说明了管仲的主张是“官山海”,即统治国内的盐铁业。

盐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只食用就是盐最重要的一个用途,还有漱口(古代刷牙多用食盐)、杀菌等,总之,盐的用量是非常大的,而盐的产地则比较集中,便于管理,所以对盐进行管制是非常赚钱的,而齐国也确实是春秋时期最先称霸的诸侯国,齐桓公成为第一位霸主,这和政府对盐铁的管控是有一定关系的。很可能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统治者们看到了食盐的巨大潜力,都开始管控食盐,不过最初,朝廷只是对食盐征税,但随着食盐带来的税收越来越多,政府开始对食盐进行垄断,即食盐官卖,汉武帝时期正式施行,也由此,就产生了与之对立的贩卖私盐。

政府采取征税也好,官卖也好,其结果就是使得食盐被垄断,价格变的很高,而作为一种百姓必须的日消费品,又不得不买,因此贩卖私盐的产生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毕竟百姓买不起官盐了就想要从别的渠道获得食盐。

实际上贩卖私盐的人多是有背景的,比如直接有官员在其中掺和,或者还有一些人组织了武装力量在做,但是政府自然也不是吃素的,各朝各代的律法中都有对私盐贩子的处罚,以唐朝为例,私盐贩子一旦被抓获就是杀头的大罪,官员还可能被连坐,毕竟中唐以后的财政收入中,食盐就占了近一半,如此高的比例,难怪政府要实行专卖了,也难怪政府要打击贩卖私盐的行为了。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贩卖私盐的行为越来越严重,而且花样众多,利用贩卖咸鱼来贩卖私盐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过这儿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因为渔民在对鱼进行腌制的时候,使用的食盐必须是官卖的,而且用盐量也是有一定的控制,这是政府明文规定的,所以在腌制的咸鱼中,绝大多数用的都是官盐,当然其中也并不是不能掺上一些私盐的。

但通过贩卖咸鱼来贩卖私盐或者买私盐来用以腌制咸鱼实际上并没有多少盈利,毕竟食盐是百姓的必需品,但是咸鱼并不是,这和咸鱼贵不贵没有多大关系,主要在于咸鱼对于百姓来说可有可无,况且咸鱼完全可以自制。

因此私盐能和咸鱼扯上关系的比例是很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实际上,贩卖私盐违法,但是贩卖咸鱼并不是一件违法的事。


尚宫女史


众所周知,盐一直都是一种重要的生活物资,历朝历代都对食盐实行专卖政策,而且古代严厉打击私盐贸易。

不过有些人可能会问,古代贩卖私盐犯法,那么贩卖咸鱼呢?

你根本没有多余的咸鱼

古代渔民并没有现在的渔船,因此他们也就只能在近海附近捕鱼,基本上很难有太大的收获。

而且普通百姓根本没办法购买大量的食盐去腌制咸鱼,毕竟食盐的价格并不算低。一般来说,一斤食盐通常需要花费一百文钱,像那些渔民根本没有多余的财产去购买食盐。

就算是那些盐户也没有多余的食盐,这些人每月都要上交一定的食盐,即使有剩余的食盐基本上也都卖给了官府。而且官府限制盐户从事其他行业,他们不能贩卖咸鱼。

贩卖咸鱼和私卖食盐差别很大,咸鱼的成本建立在食盐之上,想要通过贩卖咸鱼谋取暴利,几乎是天方夜谭,这也是古代并不限制贩卖咸鱼的原因。

到了清朝,为了防止一些不法官吏利用法律漏洞侵吞食盐,官府规定用来腌制咸鱼的食盐,必须全部染成红色,这种特殊的食盐价格更为便宜一些。

渔民要想获得食盐腌制咸鱼,必须向海关上报此次一共捕了多少条鱼,然后经过核实后发放凭证,之后渔民按照凭证申请购买食盐。

基本上普通百姓很难多领食盐,但也有一些不法官吏利用差额侵吞了一些食盐。

总得来说,在古代贩卖咸鱼不犯法,但贩卖私盐却是重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