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閩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建省閩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5月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2019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議案》,並於2019年5月16日披露了《關於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報告書》( 公告編號:2019-019),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用於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總金額不低於人民幣10,000萬元(含10,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含20,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5.50元/股(含),且回購總股份數量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回購股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事項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

公司於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關於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20),於2019年5月28日披露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達到總股本1%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21),於2019年6月1日披露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公告編號:2019-022),於2019年6月13日披露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達到總股本2%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23),於2019年6月26日披露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達到總股本3%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24),於2019年7月3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8日、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4日和2020年1月3日披露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公告編號:2019-025、2019-028、2019-039、2019-043、2019-054、2019-058、2020-001),於2019年10月30日披露了《關於延長回購公司股份實施期限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50),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巨潮資訊網披露的相關公告。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具體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 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 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數量為45,877,213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4.6430%,最高成交價為3.8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3.07元/股,成交總金額為163,852,265.69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符合公司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 其他說明

1、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回購股份的方式符合公司《關於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報告書》的內容。

2、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託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19年5月17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32,147,100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8,036,775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託:(1)開盤集合競價;(2)收盤前半小時內;(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低於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3、公司後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實施本次回購方案,並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福建省閩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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