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詩意、文獻及史實,淺析蘇東坡《贈黃州官妓》的版本差異

東坡五載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宜。

卻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

——蘇軾《贈黃州官妓》

這首詩收錄在清人馮應榴編注的《蘇文忠公詩合注》中。蘇東坡即將離開貶所黃州前夕,在一次送行的宴會上,官妓李宜求其在自己的領巾上題詩。蘇大學士寫完前兩句,即擱筆與客人笑談應酬。並且此二句詩看似意境平平,似無奇特之處。良久,李宜再拜來求,蘇軾方才想起此事,遂補足畫龍點睛的後兩句。

結合詩意、文獻及史實,淺析蘇東坡《贈黃州官妓》的版本差異

此事曾被傳為佳話。如同杜甫那句“黃四孃家花滿蹊”,讓鄰居黃四娘留名至今;蘇軾這首詩,也使一個默默無聞的官妓“李宜”,成了知名人物。然而,《贈黃州官妓》其實是有多個版本的,我本人記得比較熟的是:

東坡四載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琪。

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留詩。

主要區別在第一句的“時間”和第二句的“人名”上。然而,當我考證原詩中的時間關鍵詞到底是“四載”還是“五載”時,卻又發現了一個“七載”的版本;並且這個官妓的名字,也出現了第三種寫法——李琦。於是引發了我的興趣,很想弄個究竟。

蘇東坡在黃州住了幾年?

我查找了和這首詩有關的一些古籍文獻,發現除《蘇文忠公詩合注》外,還有《春渚紀聞》 和《清波雜誌》兩部宋人筆記,以及宋代學者陳巖肖的詩評《庚溪詩話》,都對詩作和背景有所記載。何薳的《春渚紀聞》卷六為《東坡事實》,所引詩、文多為輯佚者所取,即蘇軾詩文集中沒有的。其中一則內容題為“營妓比海棠絕句”,原文如下:

東坡在黃日,每日燕集,醉墨淋漓,不惜與人。至於營妓供詩,題帶畫,亦時有之,有李琪者,少而慧,頗知書,時亦每顧之,終未嘗獲公賜。至公移汝,將祖行,酒酣,琪奉觴再拜,取領巾乞書。公熟視久之,令其磨研,墨濃,取筆大書雲:“東坡七歲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琪。”即擲筆袖手,與客談笑。坐客相謂:“語似凡易,又不終篇,何也?”即將撤具,琪復拜請。坡大笑曰:“幾忘出場。”繼書雲:“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留詩。”一座擊節,盡醉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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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坡七歲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琪?” 其中“七歲”二字可以肯定是錯誤的。根據林語堂《蘇東坡傳》附錄的蘇東坡年譜,因“烏臺詩案”,蘇軾於元豐三年(1080)二月謫居黃州,並於元豐七年(1084)四月離開。也就是說按照史實的話,蘇軾在黃州應該住了四整年才對。

但是,“五載”這個版本是錯的嗎?馮應榴是著名的乾嘉學者,潛心專研詩學。他彙集歷代舊注,對蘇詩重作註疏,嚴謹性和準確性自不必懷疑。因而,說“五載”也是對的,為什麼呢?我們都知道古人有服喪守孝三年的說法。而實際情卻是,如若喪期恰巧從第一年的年尾算起,那麼到第三年的年頭,總共才十幾個月,也可以號稱三年;在春秋時期,比較常見的是二十五個月的服喪期。因為兩年是二十四個月,再增加一個月,超過兩年就可以算作三年了,可見古人是很會“討巧”的。

由此便不難理解,“東坡五載黃州住”這句是沒毛病的了。1080年2月到1084年4月已經超過48個月,因而可以號稱“五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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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版本的具體差異及其辨析

《清波雜誌》和《庚溪詩話》所載的內容與《春渚紀聞》大致相同,只是詩句細節略有出入。《清波雜誌》中,官妓的名字是“李琦”,全詩記載為:

東坡五載黃州住,何事無言贈李琦。

卻似城南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

除去人名外,主要差異是第三句中的“城南”,與其它版本“西川”二字有所不同。首先看“城南”,針對的是杜甫出身於“城南杜氏”,及其困守長安10年期間的居住地而言;“西川”則是指他漂泊蜀中的10年,“西川”即古代益州的行政區劃名。

雖然兩者都沒錯,但我以為用“西川”更接近原詩所要表達的題旨。原因與第四句中的”海棠“有關。海棠花雖然分佈廣泛,但在古代卻以蜀地最為聞名。陸游便有“蜀地名花擅古今,一枝氣可壓千林”、“自別西川海棠後,初將爛醉答春風”等詩句;賈島被貶四川時也寫過一首詠海棠的絕句,前兩句為“昔聞遊客話芳菲,濯錦江頭幾萬枝。 ”(一說作者為晏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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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溪詩話》中的人名與馮應榴註疏版同為“李宜”,或許馮應榴的選本對其有所承繼。特別之處在於,其所引蘇詩的第一句,既沒提幾年也沒說黃州,全詩如下:

東坡居士文名久,何事無言及李宜。

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題詩。

“東坡居士文名久”這句,顯然不如清楚交代時間、地點的前兩個版本更符合詩意,也不似出自詩文造詣深厚的蘇大學士手筆。《清波雜誌》與《庚溪詩話》成書皆在南宋,前者或略早些。《春渚紀聞》寫於北宋,但從其所載“東坡七歲黃州住”這句上看,顯然並不完全準確。因而,哪一家的版本更接近蘇軾原作,已無確鑿的證據可考,或者說馮應榴的註疏早已替我們完成了考證。因此,鑑於《蘇文忠公詩合注》在蘇軾研究領域的權威性,我們也只好以他的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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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事無言及李宜?”避諱還是另有原因?

下面再說官妓名字的問題。在這一點上,我個人比較認同《春渚紀聞》中的“李琪”,可能是更接近於原詩的版本。而馮應榴採用“李宜”這個名字,或許是經其考證過的官妓真名。二者並不矛盾,理由我在後文會詳細說明。

前文引用的《春渚紀聞》中,先說蘇軾從不吝惜墨寶——“至於營妓供詩,題帶畫,亦時有之”,然而李琪卻始終沒能得到他的一字一畫。何至於此?文中沒有說明。而《庚溪詩話》則有“宜以語訥,不能有所請,人皆咎之”句,意為李宜內向,不愛說話。

有觀點認為原因或許沒這麼簡單。因為聯繫蘇軾被貶謫黃州的遭遇,便可知道,在 “烏臺詩案” 中,與何正臣、舒亶、李定一同彈劾他的,還有一個名叫李宜之的人。李宜之與李宜的名字太過相似,蘇軾可能由於不願想起李宜之,連帶書寫李宜的名字也有所忌諱。以至於最後李宜索要題詩時,蘇軾還在詩句中將李宜故意錯寫成“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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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題詩。”關於這後兩句的用典,有觀點認為杜甫的母親名諱海棠,所以在號稱“海棠香國” 的西蜀生活了十年的杜少陵,從未寫過與海棠相關的詩句。王禹偁曾說:“少陵在蜀,並無一詩話著海棠,以其生母名也。”洪邁的《容齋隨筆》中也有“杜少陵母名海棠,故不詠海棠,理或然歟”的記載。雖如此,然杜母真名早已無法考證,但杜甫沒寫過海棠詩卻是事實。所以,東坡這樣寫的高明之處在於一語雙關,既抬高了官妓的地位,又暗含自己的避諱之意。

這個說法看似有一定道理,但我仍覺得過分牽強。蘇東坡素來豁達,不可能因此而特殊看待一個官妓。所以我以為,《庚溪詩話》的記載仍舊可取。因為就算蘇東坡“醉墨淋漓,不惜與人”,也總要對方首先提出要求吧?沒有主動上前給別人題詩作畫的道理。因而最大的可能還就是李宜內向,始終沒好意思開口,眼看這位大學士要離開黃州了,才在送行宴上鼓足了勇氣說出心願。未曾料到的是,正是這一行為,使她如杜甫詩中的黃四娘、李白詩中的汪倫一樣,也成了千古留名的人物。《清波雜誌》載此事後評曰:“其人自此聲價增重,殆類子美詩中黃四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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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關於官妓名字的推測

但最耐人尋味的,也如同杜甫不寫“海棠詩”,或者說杜母名諱不可考的問題一樣,還是這位傳奇官妓的名字之謎。既然我們不得不以馮應榴的考據為準,那我也不妨大膽推測:如果“李宜”是她的真名,“李琪”是蘇軾題詩錯寫的名字,而《清波雜誌》中所記載的“李琦”,若非誤寫的話,自然就是官妓的藝名了?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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