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造的房子,房子是誰的?

潘雅靜


在農村,在自己的宅基地建造房子,房子是自己的,無需到鎮、縣、市上面申請,這是合法的。





牧童帥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農民集體成員所有。2、如果你家裡農村的房子有房產證,第一先看時紅本還是其他顏色的本,如果是紅本的話那不屬於宅基地的範疇,如果是其他顏色的本,那就是宅基地。3、宅基地和私有房產有區別,宅基地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土地使用權;而私有住房是既有土地所有權也有土地使用權。擴展資料:

1、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三)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參考資料:


同州小妞


1、如果這個房子的房產證登記的是你的名字,那麼,這個宅基地上的房子肯定就是你的。

2、如果你是城市或者其它地方的戶口,想在附近別人的宅基地上建房,這就要取得當地村委會的許可,我們這裡目前是不允許的,千萬不要沒有經過允許就私自建房,到時候你的房子都保不住。

3、如果是在舊宅基地上翻蓋新房,這也要通過村委會的同意,然後拿材料去鄉政府審批,手續完備後才可以建房。當然,這樣建的房子還是你的。

最後說一下,農村房子所佔土地屬國家所有,房子實行一戶一宅,只要你是農村戶口,且房產證上登記的是你家戶口本上任何人的一個名字,只要家人不反對,這個房子就是你及你家人的。





農民說土話


農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一般是農村村民的私有房產,而土地性質是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是集體分配給集體成員(農民)建造房屋及其附屬建築使用的土地,城鎮居民戶口者無該土地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歸農民集體。《憲法》第10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性,已經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為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條第2款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則更進一步明確宅基地歸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特定的農村居民。《憲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農村居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不能申請並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出賣、轉讓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權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使用權。


鄭涵66的果園生活


對於房屋的確權認定而言,宅基地只是一個輔助的認定指標。

  1. 從法律的認可角度來說,房屋產權登記證書上的名字是誰,誰才是房屋的產權人。
  2. 對於農村利用宅基地建房還暫未辦理記產權登記的,宅基地使用證、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這兩證辦給誰的,誰就是房屋的主人。若兩證的申請人不一致的,原則上以審批時間較後的為房屋的主人。


這是作為管理過鄉鎮村建國土工作的筆者,結合工作實際給出的答案。

房屋已確權登記的情況,即使與宅基地使用證登記情況不一致,也必須以房屋產權登記的為準。但前提是房屋未滅失。若房屋已滅失,宅基地就有可能重新審批使用。這是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是集體組織,房屋已滅失的,集體組織有權收回宅基地,並審批給他人使用。

房屋未確權登記的,主要根據

宅基地使用證、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的審批情況確定房屋的主人。兩證登記的戶頭一致,好辦,無爭議,房屋修建完工後對房屋確權即可。若兩證登記的戶頭不一致,那麼可能就有爭議,特別是幾兄弟涉及利用父母的老宅基地建房的,就是要看誰的證據更有利了,其實主要還是看這兩證件審批的時間,審批時間在後面的最有利。

打個比方來說,對同一塊宅基地,你的宅基地使用證是二三十年前,他的是新辦的,那房子是哪個的呢?又如,你的宅基地使用證是辦了好幾年的了,他的鄉村規劃許可證是新辦的,結果也是可想而知。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農村的土地是集體制的,這個是毫無疑問的

住宅是國家審批過的,宅基地確認書的。房子屬於申請人及直系家屬的。

房子不倒就是屬於 ,批准的宅基地所有人的。

房子倒了就要進入集體土地池子裡,重新分配、審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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