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魏晉南北朝時期“士族”的本質,淺析皇權的衰而復興

古代時期的專政體制,完全是以君主專制、皇權實行獨裁統治為核心的。因而說,這個歷史時期的皇權的興盛和衰敗,都會涉及統治政權的編制以及對整個行政管理軌制都具有極其廣泛的影響。

眾所周知,崛起於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各族統治政權,雖說依舊在實施中央集權的皇權專政軌制,君主的稱號,也稱之為皇帝。

可是,與秦漢王朝時期對比來看,皇權專制的特點已趨於衰弱之勢,所以,中央集權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而言,完全是呈顯出“衰落”的一番景象。

這個時期的皇帝,不誇張的說,彷彿世人皆可做之。故而,象徵唯吾獨尊和最高權力至高無上性的君王獨裁體制,也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威脅,甚至就連皇帝本人的宿命,也掌握在權臣的手中。

可以說,這種異化的現象在我國古代封建統治政權時期,是極其少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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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異化的狀況呢?

果兒認為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其一、因為在這個時代,華夏大地長時間處於瓜分鼎峙的一種歷史割據狀態,地方政權分裂林立,互不相屬,以至於"天無二日,地無二主"的統一形勢被打破。

縱然那時很多的掌權者也妄圖通過稱天道、立帝號、置郊祀、封百官等方法來闡明自己君王之位的真實性是依天意而為。

但是,時逢一個戰火頻仍的年月,戰爭局勢是風雲變幻,地方盤踞勢力的對峙態度與各宗族之間的異化思想和矛盾又萬分嚴峻。

因而,在這樣一種形勢下,無論是誰都難以在局部乃至大範圍內建立起能令天下諸侯自願服從和支持自己的一種權威,而不具備這種象徵著至高無上性的權威,也就沒有完全使用君臨天下的絕對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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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因為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風水輪流轉,皇帝寶座輪番坐的每一屆統治政權當中,無一例外地都是那些手握重兵,以"阻兵仗勢,足以建命"的統兵武將,對皇權專政形成了一種潛在的威脅。

因為,武裝力量是一個政權最基本的支撐,更是皇權專制鬥爭的核心實力。

比如說:在秦漢王朝統治時代,兵權則歸於統治體制,這種編制的政權又最終統屬於掌控皇權的皇帝。所以,皇權至上,君主獨尊。

東漢王朝時期,雖說一度發生了奸黨亂政的現象,但這種因宦官與外戚更迭執政或左右朝政的異常景象,可以說,這種局面的形成並不是源自於宦官或外戚集團的自身因素。

其只不過是依附皇權而衍生的附屬品,因為無論是宦官勢力,還是外戚集團,他們的目的無非是想駕馭皇帝,獨攬朝政,究其本意,無外乎是想通過竊得皇權以恣虐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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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圍繞皇權而衍生物種的特徵在本質上而言,依然是隸屬於皇權專政制度的縱深。

因此說,這就與東漢王朝末期乃至於魏晉南北朝時代武將依國情執君命的狀況是截然不同的。

原因是,在這個歷史時期的統兵重臣,不管是漢末時期的軍事割據勢力,還是兩晉時代的宗族藩王和南朝時期的軍事將領,乃至十六國戰火塗炭年代與北朝各政權頻繁更迭時期的軍閥權貴們,他們無一例外皆是擁兵自重的實力派人物,其控制的勢力足可以讓其擅權專政,鉗制皇權,個別人乃至會依仗武力篡取皇權而自立為帝。

所以,皇帝的獨裁專制的權柄招致重臣的限制,當然就很難得以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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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因為在這個歷史時期,士族豪強權勢的極速膨脹,在經濟價值的轉化上挖空心思竊取皇權專制的牆角,又在專政制度上強行瓜分了皇帝的權利。

士族豪強又稱之為權貴世族,通俗地講就是世代沿襲的"地主",這種士族階層逐漸產生於東漢王朝時期。

東漢王朝時期,田地吞併現象日漸嚴重,皇權執政者又極度秉行崇尚儒學、側重世家大族的官員遴選方針。

等於說,正是因為這兩種特定因素密切結合的結果,進而就滋長出了一種宗族世儒代代相襲為官的地主(士族)群體。

這種歷史背景下的士族地主,既有普通地主群體所擁有大量土地和人囗的特點,更依靠士族的權力作為強有力的後盾。

所以,與一般的地主加以比較的話,士族地主群體的勢力則甚為強大。

東漢王朝時期,雖說,發生了宦官與外戚集團交替執掌朝政的情況。

當時,士族地主中的一些革新派人物就紛紛聯結籠絡自己的門生故吏和太學院的學生們,針對宦官和外戚集團展開了絕地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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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士族地主激進派在和宦官集團的鬥法中基本是採用"抒擊時政、言論攻擊"當朝的實權派人物的形式進行的,因而,後世的人就稱呼他們為"清議派"。

雖然,這場"清議派"和"宦官"勢力之間的鬥法最終以宦官集團一手炮製的兩次"黨鋼"事件而宣告結束。

但是,士族激進派在這場鬥法中所呈現出勢不屈服的一種精神,受到了各界階層的一致同情和輿論支持。

以至於,士族集團中的某些"清議派"人物一夜爆紅,成了"名土"。

隨後,東漢帝國和依賴於它的宦官集團與外戚勢力,讓爆發的黃巾反抗勢力所擊潰。

東漢王朝的士族地主勢力和統制各地的地方官吏們非但沒有受到波及,反而在彈壓這場黃巾軍起義的階段裡逐漸強盛了各自的實力,並由此結成了一個利益聯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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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格局形成之後,曹操、孫權、劉備從割據一方的軍閥武裝,紛紛成了一國之君,而擁護曹操、孫權、劉備建功立業的士族地主們則搖身一變成了新興政權的有功之臣,並由此得到了新王朝授予的諸多特殊權利。

三國之後,便是西晉王朝統治時期,西晉王朝則更是在士族集團的一手扶持下構建起來的一個政權。

於是,優厚寬容士族地主也就成為了西晉統治政權的一項基本國策。

所以,為了能確保士族地主集團的各項特權,西晉王朝於是就推行了品官佔田的"蔭親蔭客制",同時,又為士族能步入仕途,實行攬權專斷,又極力實施了"九品中正制",進而將士族地主集團的權勢演變成了盤根錯節之勢。

(蔭親蔭客制:西晉時期世家大族蔭庇依附人口的制度。

司馬氏政權為維護世家大族利益,在頒佈佔田制的同時,還規定了依官品蔭庇親屬和蔭庇衣食客、佃客的制度。

官吏依品階的高低,可蔭庇親屬,多者九族,少則三世。

蔭庇佃客,第一、二品,佃客五十戶,第三品十戶,第四品七戶,第五品五戶,第六品三戶,第七品二戶,第八、九品一戶。

蔭庇衣食客,六品以上三人,七、八品二人,九品一人。凡被蔭庇者,不承擔國家賦役,成為官僚、貴族的依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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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西晉王朝之後,即使統治政權的更替異常頻繁,但是因為每一屆新興王朝的開闢,無外乎都經歷了和三國時期魏文帝曹丕建國一樣的流程,因而,為了能確保士族地主集團的權益,依賴士族權貴來維持政權的統治與發展,便成了習以為常之舉。

所以,南朝的情況如此,北朝的情況也大體如此。

比如說:五胡十六國時代的幾個相對大一些的統治政權和北朝時期的每一個王朝執政者,無一例外地都推行了"九品中正"官制。

"選官用人,必先大姓,而中正所銓,但存門第,吏部彝倫,仍不才舉。"《資治通鑑.卷90》

北方士族中的如清河崔氏、范陽盧氏、滎陽鄭氏、隴西李氏等世家大族,在每一屆政權中都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所不同的是在前期階段因為牽涉宗族矛盾等歷史因素,所以北方士族地主集團在統治政權中的名望和作用,不及南方士族地主那麼明顯。

反觀魏晉南北朝時期,各少數民族政權建立的皇權,必須要藉助士族地主集團來篡位奪權、穩固政局,雖說,能一時鞏固住他們的皇權。

可是,士族集團經濟實力的極速膨脹和政治體制上的門閥現象,反過來說又嚴重削弱了政權編制的穩固性與皇權的高度集中,這等於是由士族地主集團所固有的本質特徵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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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這麼說呢?依據如下:

第一、因為士族地主的身份性的特殊。在古代,每一個士族地主都擁有政權所承認的大宗私有化田地與依附性質的私家人口。等於是構建起了一種自給自足的經濟模式,在政治層面上而言又是一種處於半自主、半自治、又完全封閉化狀態的私人化莊園。

因而,在經濟價值的轉化上就分割了以皇權為代表的封建政權所統制的國有土地與人口,因而就分割了皇權專政時期的經濟基礎。

第二、因為士族地主是一種封閉性強烈的團體,其最大的特點是擁有極強的排它性。

士族集團在關於人際交往的處世之道上,崇尚門第、重視婚宦,為了確保家世、世族血統的"清貴"性和權益,其非但不會同普通的寒門庶族地主之間展開合作,甚至就連不是世家大族出身的皇權一族也會遭至他們的賤視。

所以,每當新興政權更迭換代之際,士族集團雖說扮演著皇權佐命的角色,但其本意是為了一己之私。

清朝史學家,《廿二史札記》、《甌北集》、《甌北詩話》等著作者趙翼言道:

"蓋自漢魏易姓以來,勝朝之臣,即為新朝佐命,久已習為固然。其視國家傳代,一若無與於已,而轉移遷官受賞之資。《資治通鑑.卷251》

由此可見,士族集團這麼做的意圖,並不是以尊重皇權為出發點,而是為了藉助佐命皇權之功,來謀求權益的最大化。

若是這種目的不能得以實現的話、士族集團則會改換門庭,掉頭扶植另一個政權。

原因是,在士族集團的眼裡,皇權的更替。

"只不過是將一家物予另一家耳。" 《廿二史札記.卷12》

士族地主集團的這種異化現象是直接導致魏晉南北朝時期封建統治王朝更新換代異常頻繁的首要因素,也是引發皇權統治者與士族集團之間"政見不合"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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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因為在古代時期,士族階層則隸屬於知識分子階級。所以,冠以知識分子頭銜的士族階級,常常以"世代宗儒"和"信守儒家"的三綱五常思想大肆自我標榜。

不過,縱觀實際而論,士族集團則更喜歡尊崇老莊"無為而治"的思想理論。

究其原因,是因為對於士族階級而言,傳揚天子無為,則更有利於士族集團的專政地位,宣傳人民無為,則更便於其奴役。

所以說,士族地主集團所傳播的這種"無為而治"的思想學說,針對專政體制而言則非常不利於皇權統治。

畢竟,封建歷史時期的皇權專制,完全是一項基本軌制,更是古代文化的一個主要的組成部分。源於這種傳統文化的悠久歷史,在社會活動範疇裡的基礎又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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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生存在這個體制內的每一個人,一直都很難脫離這種文化的束縛牽制。

即便在魏晉南北朝時代曾幾度發生皇權"衰微"的一種異化現象,其主要因素是因為當時歷史特定的基礎條件和國策方針出現差錯所釀成的,而絕非是因為民間有抵制皇權專制的反對勢力。

所以,皇權的"衰微"現象,僅僅是體現於部分王朝或某些特定的歷史人物身上,絕不是表現在皇權制度的本質上。

可以肯定地講,活躍於整個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每一個朝代,無一例外都是皇權專制政權,就是最好的證明。

因此,在歷史條件處於不成熟時,個別企圖想自立門戶,獨攬政權的黨魁,總想試圖仰仗於天意或勢力將自己包裝成"唯我獨尊"的獨裁君王,也直接地證實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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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果兒引用魏晉南北朝時期,對皇權威脅最大的士族地主集團與權勢之臣來說,他們所持有的勢力,雖說可以脅制皇權,甚至更能夠取皇帝而代之。

可是,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都不是皇權專政體制的反對力量,而是新王朝的開闢者。

所以,當他們有朝一日取而代之,實現了篡奪皇權的野心,便會想盡一切手段來排除不利於自己獨裁專制的相關因素,漸漸將皇權專政的制度加以鞏固與強化。

這個時期,最具有代表性的歷史人物,如曹魏政權的奠基者曹操、晉朝開國皇帝,司馬懿的孫子司馬炎;

操縱東晉王朝的王敦、要挾晉安帝司馬德宗禪位,開闢桓楚政權的桓玄;

代晉自立的南朝劉宋開國皇帝劉裕、創建後趙政權,獨霸北方的奴隸皇帝石勒;

東晉十六國時期,前秦政權的締造者宣昭皇帝苻堅;

五胡十六國時期,擒殺前秦苻堅,開闢後秦政權的武昭帝姚萇;

東魏王朝一代權臣 北齊王朝的奠基者,神武皇帝高歡;

南北朝時期,名為西魏政權的朝臣,實為西魏王朝的一號人物,也是府兵制發明人的北周文皇帝宇文泰等,無一例外皆是取皇權而更代的風雲人物。

魏晉南北朝後期君權能夠得到恢復,正是通過他們對皇權的修復活動來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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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魏晉南北朝時期,雖然一度出現了皇權"衰微"的現象,但在國策方針和整個軌制上而言,也潛伏著某些對皇權專制不利的客觀因素。

再次、伴隨著歷史條件的改變和專政制度的日益完善,皇權制度不但又恢復了歷史軌跡的常態化,並且還趨於向成熟的階段有所發展。

綜上所述,果兒則認為,在魏晉南北朝整個自然週期,與其說是皇權專政的"衰微"時期,還不如說是皇權制度的完善和再造時期則更為得當。

理由是,在這樣的一個歷史時期,皇權制度的變化和發展,依舊是以強化君主專制為起點,唯有這樣看待問題,才可以針對魏晉南北朝時期諸多重要軌制的演化,給出符合歷史規律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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