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石 是否在以 抄襲 來混淆視聽,從而雪藏《野狼disco》侵權問題


寶石 是否在以 抄襲 來混淆視聽,從而雪藏《野狼disco》侵權問題

近日,有消息稱寶石Gem的原創歌曲《野狼disco》中的伴奏beat部分(《More Sun》),並未取得該beat原作者芬蘭音樂人Vilho Ihaksi的授權。

相關人士向寶石Gem經紀人求證此事,對方曬出與一位陳先生在11月的聊天記錄,該男子稱自己已購買版權,並與她溝通beat版權合作事宜,並提出商業收益、授權利潤分成等合作條件。

Gem經紀人同時回應稱,“本意是不想在這個時候佔用網絡資源,既然對方有備而來,我們也應該作出回應,一來是不浪費對方花心思花精力花金錢做的準備,二是對大眾的質疑有一個交代,三是對支持和喜愛寶石和《野狼Disco》的朋友有一個交代,再次對在這個時期佔用網絡資源跟大家說聲抱歉,接下來的交由律師處理,希望《野狼Disco》給大家帶來的是快樂,祝大家新年快樂,身體健康!”


寶石 是否在以 抄襲 來混淆視聽,從而雪藏《野狼disco》侵權問題

關於授權問題和抄襲問題。flow和beat --編曲和作曲是兩碼事,編曲是伴奏,作曲是寶石自己作的,編曲是靈魂,作曲是附庸,寶石抄襲算不上,抄襲定義是什麼:把別人的私自照抄作為自己的去發表。

《野狼disco》的編曲得到了授權,可以用來參賽但不能商用。寶石Gem這裡不構成抄襲,而是構成侵

權。侵權比抄襲的懲罰要大侵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所以現在寶石Gem一直在否認侵權。

起初,寶石gem做這首歌目的不算是商用而是參賽(中國新說唱),所以沒刻意隱藏編曲,之後出乎意料的的出名了,為了熱度賺個好價錢,所以趕時間沒授權就用作商演。

而現在編曲作者維權,是在維護商業價值。國內則一直在說是不是抄襲,和分明就是在混淆視聽,把人們的關注點轉移。


寶石 是否在以 抄襲 來混淆視聽,從而雪藏《野狼disco》侵權問題


這件事的流程,有人大概講了出來:

1.一開始付費99美元,得到了非獨家使用權,使用權是unlimited,網站標註的是可使用,而非商用

2.在歌火了之後Gem想再付一次錢,買到獨家使用權,作者沒有同意

3.作者拒絕之後一個臺灣人聲稱買到了獨家版權找Gem合作方言版本,而且並沒有出示憑證,Gem沒有同意

4.中間有幾次Gem聯繫作者,作者並不予理睬。

為什麼寶石gem要著急聯繫作者呢,因為他為了已經進自己口袋的小錢錢,原作者狀告侵權的話,是會收回商業所得的!

寶石 是否在以 抄襲 來混淆視聽,從而雪藏《野狼disco》侵權問題

這件事你怎麼看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