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

之前一直聽說過這本書,但是各種原因(懶)沒有讀。 昨天在頭條上刷到了一篇文章 有一種慚愧,叫沒讀懂《月亮和六便士》,還是深深的被觸動到了。

裡面提到的觀點(原諒我大段的摘抄)

六便士象徵著世俗,包括事業、愛情、家庭、婚姻、道德約束等。對於思特里克蘭德來說還包括那些所謂的普世價值,甚至人性;而月亮則代表了“詩和遠方”,也就是理想,是人生存在的價值或本來面目。除此以外的一切,說白了就是“眼前的苟且”,就是“人生的枷鎖”。我們的生命,如盧梭說過的那樣:“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讀懂思特里克蘭德,也就讀懂了《月亮和六便士》,甚至讀懂了毛姆。這讓我一連串思考了三個問題,即:

① 我們最想要活成什麼樣子?

② 我們最不想活成什麼樣子?

③ 我們實際活成了什麼樣子?

為什麼對這個很有感觸,這個跟我最近的心態非常相關,我的性格偏軟弱,所以生活中更多的是妥協,委屈自己來獲取他人的滿意和認同。以前也有個瘋狂的想法:

能否真的就做到所有的一切都不管不顧,只為自己而活呢?包括最近想找一份有更多自由時間的工作,也是一樣的。這和主人公的做法有些類似:即我只在乎我想要的東西,其他的一切都不關心:世俗的理解?No!活的更舒服?No!

你可以說我是人渣(主人公拋棄了妻子和孩子),你可以說我玩弄別人的感情(他玩弄了收留他的好心人的老婆),這些我不在乎,只要我認為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繪畫),這就足夠了。

“她的身體非常美,我正需要畫一幅人體畫。等我畫完以後,對她也就沒有興趣了。

當主人公完成這幅畫後,那個被他搞的家庭破裂的人,即便深愛的妻子因他而死,卻還能被他的一幅畫折服,原諒這個傷害自己最深的“情敵”,甚至還想邀請他去自己的家鄉荷蘭。但是對於這幅畫,那幅以好心人的老婆為模特,令他震驚而忘卻私人恩怨的作品,主人公自己的態度卻是:“我已經畫完了,對我沒用了。”以至於臨死前,他還囑將其遺作全部燒燬。

反思下來,我們是不是活成了自己最不想成為的人,被現實和社會主宰著自己的命運?究其根源,絕大部分人其實還沒想好什麼是自己的“月亮”,所以只能為了“六便士”朝九晚五,甚至996的忙碌著。希望未來的我,能夠少一些忙碌,多一些思考,畢竟生存所需真的沒那麼多:一日三餐,一張睡覺的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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