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衝闖警戒帶、警戒區,拒不執行政府緊急決定、命令,鄱陽又有11人被拘留了!

強行衝闖警戒帶、警戒區,拒不執行政府緊急決定、命令,鄱陽又有11人被拘留了!

當前,全國上下正眾志成城全力投入抗擊疫情行動中,但有個別人在疫情防控中,無理取鬧、拒不執行政府決定、命令,妨礙公務,逾越法律紅線!

02月03日 蘆田

強行衝闖警戒帶、警戒區,拒不執行政府緊急決定、命令,鄱陽又有11人被拘留了!

禁毒大隊、工業園分局、蘆田所接到指令,在蘆田高速收費站處實行交通雙向管制,對過往車輛及隨車人員測量體溫並登記。當日下午18時左右,在執勤民警忙於疏導現場車輛進入指定的停車區域時,一輛白色大眾牌越野轎車主(車牌號:贛EFN298),駕車越過警戒線往縣城方向行駛,執勤民警立即向指揮中心報告。2020年2月4日下午,蘆田派出所民警在城北派出所的支持下,成功在鄱陽縣城將違法嫌疑人查某斌抓獲。目前,查某斌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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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04日 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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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鄱陽鎮某小區門口有人打架,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調查,嫌疑人朱某花不聽勸阻欲強行進入小區,與管控人員發生摩擦,致使工作人員餘某面部受傷,朱某花的行為已涉嫌故意違反政府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嚴重影響小區設卡的管控秩序。

目前,違法嫌疑人朱某花已經被我局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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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04日 三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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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廟前派出所接村委會工作人員報警稱:在三廟前一甲村門牌樓有人強行衝卡。接報警後,值班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經瞭解,三廟前鄉洪曹張家村村民胡某生和其兒子胡某徽在明知鄱陽縣防疫指揮部已經發布《關於加強鄱陽縣人員出行管控工作的通告》後,仍然不聽村委會值班人員的勸阻,隨意進出卡口,嚴重影響了卡口秩序。目前,胡某生和胡某徽已被鄱陽縣公安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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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04日 新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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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時30分左右,新橋派出所接到交警大隊移交的一名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嫌疑人任某紅。經調查,任某紅在明知鄱陽縣防疫指揮部已經發布《關於加強鄱陽縣人員出行管控工作的通告》後,不聽從執勤交警勸導,仍在湖城大道上騎行電動車,給防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響。目前,任某紅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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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04日 四十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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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時許,四十里街鎮政府和四十里街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在四十里街鎮中家塘的鄱陽縣特殊學校設置隔離區域時,周邊村民王金山等人趕到現場極力阻攔,經政府工作人員多次勸離,仍在現場阻攔,導致隔離區域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嚴重影響了四十里街鎮醫學觀察場所的設置工作。

四十里街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並聯合治安大隊民警當場對阻攔帶頭人王某進行傳喚。違法人員王某到案後,在民警的法制教育下,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目前,違法人員王某被鄱陽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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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04日 古縣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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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時許,古縣渡鎮政府工作人員朱某等人根據政府安排,在轄區古北衛生院佈置疫情防控臨時隔離點。住在附近的牌樓裡村民胡某平等人得知此情況後,由於不滿意政府的安排,遂通過微信群發語音、打鑼等方式糾集三四個村民前往衛生院,採取毆打他人、圍攻、拉拽等暴力方式將工作人員朱某打傷,意圖阻擾防疫工作的開展。

目前,鄱陽縣公安局依法對嫌疑人胡某平、胡某祥、胡某才處以行政拘留七日處罰,而嫌疑人胡某清、胡某良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則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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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鏈接: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2、《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3)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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