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妻離婚後!多年後突然兩個人單獨的某個地方相遇!該怎麼辦?

天空失落的風箏


“仇人相見,分外眼紅!”

一對夫婦離婚後,多年後兩個人突然單獨相遇,兩個人心裡一定會五味雜陳的。雖然嘴裡不說,但是心裡一定會問:“這麼多年了,你還好嗎?”

我有一個親戚,人到中年了鬧著離婚。後來兩個人終於離婚了,女方又找到了新的老公改嫁了。

在一個家庭宴會中,兩個人突然單獨相聚。其兒女都想促使父母化干戈為玉帛,好好說一句話。

但是他們兩個人顯然是“餘怒未消,勢不兩立”,那種情況給人的感覺就是,對對方還耿耿於懷,討厭對方,並且雙方互不服氣。

女方表示:不願意再見到男方;男方也表示:死也不會再理女方的。於是兩個人就這麼較上勁,八頭牛都拉不回來。

夫妻兩個離婚了,以後再見面,像這樣的情形是很常見的。因為誰也不服氣誰,誰也不會在對方面前表示自己離婚後過得比以前慘。

而事實上,自己心裡的苦只有他們自己知道。離婚可能比原來過得更不好,所以千萬不要輕易離婚。


法重情深


您的問題是“離婚多年的夫妻,突然在某個地方只有你們兩人的情況下相遇了,如何處理這種狀況,對吧!”

其實這樣的狀況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特別是務工人員集中的廠區!

給您的建議如下:

1.如果你們雙方仍然都是單身的情況下,可以彼此給予對方適當的照顧。因為,畢竟你們曾經愛過!雖然因為某些問題而離婚,可是也應該要記得,在過往的愛情及婚姻生活中,對方的付出和美好!

2.如果你們任何一方有了家庭或者愛人,請在保持適當距離的情況下,給予對方適當的幫助【請注意,不是照顧】。因為,即使婚姻不再,你們也還是老鄉,親不親,故鄉人!

3.如果你們雙方育有子女,請放下所有對對方的不滿和怨恨,給孩子最多的愛和陪伴!

4.如果雙方因為離婚時的一些矛盾,而現在也的確無法消除,那麼,請給對方多一些體諒!在彼此安好時,遠離!在彼此受難時,相幫!

總而言之一句話“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愛情不再,婚姻消亡,最起碼的扶危救困也應該體現在你們兩人身上!

祝安好!


知心驀然


在我們農村不象城市那樣,一般離婚後,再見到一般會當誰也不認識誰錯邊一邊走過,二般呢誰放不下誰會主動打招呼,你過的好嗎一類的話,三般呢,彼此雙方都覺得還沒不離婚時過的好,都後悔不已,談著談著就又抱一起的,四般就藕斷絲連,混沌不清,渾渾噩噩,依然有聯繫纏在一起,製造另一起家庭悲劇。


百分之八十


一對夫妻離婚,多年以後單獨遇見,會怎麼辦?物是人非,心如止水,也許會上前打招呼,算是一種禮節吧。不成夫妻朋友成朋友,是那種不相來往不去幹涉的朋友。這種方式,是最好的境界,彼此祝福對方。

有的人離婚時打的雞飛狗跳,互視對方為階級敵人,矛盾已經不可協調。即使多年以後相見,還是會怒火攻心,進行一番言語攻擊。這種性情中人,敢愛敢恨,只是恨得有些過了。把自己埋藏在仇恨中不能自拔,這種方式實在是不可取的。

也有的是因為一時衝動離婚了,彼此心裡還是有對方的。這種人單獨遇見,會互相傾訴一下多年前的錯誤決定,如果還是單身,說不定會重修舊好,這種結局也不失一種幸福,緣分還是有的。如果大家都成家了,互相祝福一下,為當年的錯誤道歉,也算放下了自己的包袱,從此別過。

所以,別期望離婚後的單獨遇見,哪種都是在自己的心口動刀。好好珍惜婚姻內的她(他),一起並肩而行,共度一生。

這次的新型冠狀病毒之戰,讓我們看到很多家庭痛失親人,還有什麼比得上全家團圓幸福的呢?





快樂的老阿姨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

如果真如提問所說,那麼,有三種情況:

一是火花綻放。如果沒有深仇大恨,那麼,從前的好、從前的愛都會萌發出來。進而發生什麼故事,也難免。

二是愛恨交加。這是因為無法原諒的原因而離婚的,那麼,見面後,內心因此激起層層波瀾。辛酸苦辣澀一湧而出。

三是彬彬有禮。這是對高素養的人士所說的。把各種滋味埋在心底,面子上會過得去。客客氣氣地,然後,彼此如見一般朋友而已。

但是,尷尬是難免的。


水中浮萍圖文集


律師觀點:很多人都有這樣的刻板印象,認為夫妻離婚後一定關係特別惡劣,彼此的關係像仇人一般!事實上,並非所有的夫妻離婚都是這樣的狀態,很多夫妻離婚只是因為彼此不適合,不適合做夫妻,但並不見得就會做仇人。關鍵還得看離婚的原因,離婚的原因決定了以後彼此如何相處及對待對方的態度。


以下為分析:

一、離婚時是因為某一方有嚴重的過錯(出軌、家暴等),由於一方給另一方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所以離婚對於被傷害的一方是一個解脫,離婚後肯定是希望遠離對方,也希望對方永遠的消失在自己的生活中。在這種心態下,多年後兩個人突然在某個地方相遇,被傷害的那方肯定會第一時間想躲開,最大的可能就是視而不見,或者假裝沒看見,避免尷尬。至於曾經給對方造成傷害的那一方,要取決於自己有沒有深刻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如果認識到了,我建議不妨攔住對方,真誠的給對方道個歉,為自己曾經犯下的錯,給對方造成的傷害做一個懺悔,相信對方會接受的。


二、離婚雙方都沒有過錯,只是因為不合適,所以心平氣和的辦了離婚手續。有可能雙方彼此還有愛,還有對方,但是經過努力後,確實雙方不適合,雙方的離婚時對彼此的放手,是為了對方好,也是為了自己好。這種心態下,多年後兩個人突然在某個地方相遇,很有可能會彼此相視一笑。就像陳奕迅的那首《好久不見》的歌:“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在街角的咖啡店,我會帶著笑臉,揮手寒暄,和你坐著聊聊天,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看看你最近改變,不再去說從前,只是寒暄,對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好久不見。”



陳豪俊律師


這種感覺是?怎麼形容呢?曾經有過深愛!有初夜!有同床共枕!有吃一鍋飯!再有共同的孩子!只因為年輕不懂得很好溝通,有過錯誤而分離。他/她是世間曾經最近的人!是最愛過的人!也是最恨的人。只有對方是知道你身體的人?真說不好這種感覺?最好是少見或者不見。


賢惠151688966


畢竟相識過,也在一起生活過。再次相遇坦誠相待吧。

坦誠的面對他,最近還好嗎?

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其實不管過去的對與錯。再次相見,能看到他/她過的比以前好就是最職得慶幸的事情。

失去的感情不能再付得,唯獨祝福。但人生的過客裡他/她出席過,他/她是你曾經一段時期的見證人。那個曾經有快樂也有痛苦,代表的是我們的成長。

再次相遇,看對方情況,如果不忙是可以安靜的坐下來聊聊過往。

如果彼此還有事情,那就禮貌招呼一下就再見!


北漂宋宋DE日常


很多年後的離異且沒有再結婚,是很少見的,在某個不意又遇見了,那就有很多談點,諸如這些年是怎麼過的?遇到哪些奇葩事啊,因為之前是夫妻,所以說話沒有忌諱,大家知根知底,活躍的人就會相互取笑,嚴謹的人只會談談工作生活。假如偶然遇見依舊如仇人,那麼他們之間的婚約本來就是錯誤的,不值得憐憫!但一般不會,既然離異了也就是放下了,何必耿耿於懷?那麼吝嗇?


世事無常空費神


夫妻本是同林鳥,兩個人聚在一起,實屬緣分,真的到了離婚的地步,也希望將過去事慢慢淡化。

對於多年後兩個人相遇,以個人觀點來看,希望兩個人分開及分開,儘量不要藕斷絲連,當然,有孩子互相探望的例外,但也侷限於規則之內。

影視劇也好,小說也好,有時常說,分手了也可以做朋友之類的言論,我不太認同這一類的看法,兩個人當年在一起是有感情基礎的,即使分手了,也許某一件事的觸動,可能會迅速找到共同點,這個時候對於現在的另一半,是否公平呢?

兩個人相遇了,禮節性的打個招呼可以,互不打擾也可以,點到為止就很好,也許會說太無情了之類的,但是喜歡各位仔細品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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