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在納斯達克上市必須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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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納斯達克是目前全球最大的交易市場,在這裡上市的企業大多都是科技型、創新性企業,比如中國的百度、新浪、迅雷等公司就在這個板塊上市。企業想在這個板塊上市,可以選擇以下三個標準之一來進行申請:

標準一:股東權益(公司淨資產)達1500萬美元;一個財政年度或者近3年裡的兩年中擁有100萬美元的稅前收入;110萬的公眾持股量;公眾持股的價值達800萬美元;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3個做市商;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標準二:股東權益達3000萬美元;110萬股公眾持股;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達1800萬美元;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3個做市商;兩年的營運歷史;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標準三:市場總值為7500萬美元;或者,資產總額達及收益總額達分別達7500萬美元;110萬的公眾持股量;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至少達到2000萬美元;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4個做市商;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上述三套標準,對比我國的科創板、創業板,要求並不算很高,我國的上市標準相對較為嚴格。但是美國的證券監督法律體制更為完善,執法更為嚴格,納斯達克流行一句俚語:Any company can be listed,but time will tell the tale(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時間會證明一切)。意思是說,只要申請的公司秉持誠信原則,掛牌上市是遲早的事,但時間與誠信將會決定一切。目前中國正在朝著這方面不斷提高,正在加大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的處罰力度。如無特別考慮,建議中國企業優先選擇在境內A股上市,無論是溝通成本、上市後的股權價值,都相較於國外具有明顯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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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國公司而言,在納斯達克上市的途徑有兩個:IPO和反向收購(借殼上市)。


而在IPO中,一般是採取曲線IPO的形式。

也就是說,境內企業在海外設立離岸公司或購買殼公司,然後通過資本安排和契約設計將境內資產或權益注入殼公司,然後以殼公司的名義在海外證券市場上市籌資的方式。通常,離岸公司註冊在英屬維京島、巴哈馬、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巴拿馬等世界著名的避稅島上,這樣能夠享受稅收優惠,同時能夠規避我國政府對於企業海外上市的嚴格規制。納斯達克市場上的新浪、網易、搜狐等就是採用這種方式上市的。


除了IPO上市之外,我國的企業還可以通過反向收購(借殼上市)在納斯達克上市。

所謂反向收購上市,就是指國內企業在海外購買一家上市公司作為“殼”,然後由上市公司反向兼併中國大陸或大陸之外的企業法人,然後由殼公司實現再融資功能。反向收購上市儘管規避了國內審批程序,但資產業務注入難度、風險較大,而且在短期內很難實現再融資目標。如我國西安的生物技術公司楊凌博迪森就是採用這種方式成功登陸納斯達克,並於2005年8月25日成功升板全美證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


這樣,一旦一家“中國概念”公司根據自身實力確定了納斯達克上市方式,它就可以按部就班實現上市計劃。

一般而言,如果一家中國公司想要實現納斯達克上市,需要經歷如下步驟:提出申請、等待答覆、取得法律認可、招股書的Redherring(紅鯡魚)階段、路演與定價,然後就是招股與上市階段。只要公司符合納斯達克上市要求,並且能夠吸引到國際投資者的關注,那麼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的難度不大。因為納斯達克是一個成熟的市場,只要投資者預期上市公司能夠給他們帶來回報,他們必然會熱烈地追捧這家公司的股票。只要獲得投資者熱烈認購,上市公司也就能夠在納斯達克以很高的市盈率融得資金。


如果一家公司希望通過反向收購的方式在納斯達克上市,那麼,想要獲得融資資格將是“萬里長征”。

首先,如何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保證公司能夠購買一個高質量的“殼”資源是對公司的一個挑戰。其次,如何注入新的業務?如何保證新的業務能夠獲得投資者的認同?實際上,經歷買入上司公司的“殼”資源,注入資產,然後提升公司業績,實現融資的效果將是買殼上市的中國公司需要面的的挑戰。


從納斯達克目前已有的23家“中國概念”公司而言,19家選擇了IPO上市,4家選擇了反向回購上市。這些上市公司上市方式選擇本身就說明了中國企業對於納斯達克上市的偏好:與投入的成本和獲得的資金的數量、風險相比,IPO是比反向回購更加理性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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