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別人的車出了事故,車主是不是可以不讓用他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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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開別人的車出了事故分情況來看:如果交通事故責任主體是直接責任人,車主在相應情況下承擔補充責任。如果是借車者駕駛資格具備,車主並不過錯,完全應由借車人承擔。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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