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第三號令!玉林決定實施疫情防控十個“一律”措施

玉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

第3號

當前,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最關鍵時期,為全面織密織實織牢基層社區(村、屯)防控網,落實“嚴字當頭、不漏一人”的要求,控制傳染源、阻斷傳播鏈,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玉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實施疫情防控十個“一律”措施。現就有關要求通令如下:

一、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一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實行“屬地管理屬地負責”原則,全力服從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指揮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佩戴口罩、測量體溫。

三、每一個公民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責任人,所有市民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出入公共場所、不串門、不集聚。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指派 1 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必要生活物資。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症狀,第一時間到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同時向村(居)委、社區報告,嚴禁瞞報、遲報。

四、有疫情嚴重地區和境外旅居史的市外返玉人員,一律在返回當日主動向居住地村(居)委、社區報告,並簽訂承諾書,居家醫學觀察14天,不得外出;所在村(居)委、社區要登記造冊,安排工作人員進行醫學觀察,若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等,第一時間協助其迅速到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五、村莊、小區、單位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時期的管理規定,設崗排查,對進入人員一律進行詢問、登記、測體溫,發現有發熱症狀人員、密切接觸者,按規定及時處置,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對出現確診病例的,及時引導到指定醫院進行治療,實行封閉式隔離管理。

六、鄉鎮(街道)和村(居)委、社區嚴格執行網格化精細化管理,一律對網格內人員進行排查篩選,特別對來自疫區的人員進行再篩查、再核對,逐社區、逐樓棟、逐村屯、逐戶、逐人進行健康登記,做到不漏一鎮一村、一棟一院、一戶一人。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理。

七、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中小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及高等學校等人群集中的單位一律嚴格控制訪客,嚴格落實清洗、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做好老人、幼兒每日的體溫監測,發現體溫異常的,立即報告,並送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八、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一律加強內部管理,適時實施衛生清潔和消毒工作,加強幹部職工疫情防控知識教育配備必要防護用品,督促做好個人防護。

九、全體黨員、全體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律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十、所有市民一律遵守國家、自治區、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嚴禁散佈謠言,謊報疫情。對違反有關防控規定的,依法追究責任,從重從快處罰。

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接此令後,要結合實際迅速落實到位。玉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775—2823276,玉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775—2665641,疫情防控熱線電話:12320。

玉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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