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怪小說《王乙》

臨汝郡有個官渠店,從店往北面走半里路左右李家莊有個叫王乙的人,他因趕集從莊門經過。

很遠看見一個女子,年齡約十五六歲,高興地等他,並派侍女傳話。

王乙徘徊在槐樹的樹蔭下,就到了黃昏的時候,就到莊上求借宿。

主人見著他很歡喜,就款待可他。

二更後,侍女來說:“夜還沒深,就留下蠟燭相陪。”

女人不久到了,便互相敘述纏綿的情意,事完,女人默默地忽然憂慮起來,王乙說:“本來不相識,有幸蒙招相見,現在情義這樣深重,有什麼不暢快的呢?”

志怪小說《王乙》

女人說:“不是不盡心不說實話,只是正趕上我出去時門關閉了,我是越牆而來的,牆角有個鐵筢,筢齒紮了腳,刺到心痛,痛的受不了。”

便伸出腳來讓王乙看,說完告辭回去,說:“我已經是必死的人,您如果有情,過幾天來看我。”

後來王乙做官東歸,途經李家莊,聽說那個女子已經死了,私下和侍女拿酒菜到殯宮外祭祀她,並且痛哭起來。

過了一會兒,看見那女子從殯宮裡出來,王乙就趴在地上死了。

侍女看見王乙魂魄和那女子一同進入殯宮,於是兩家為他們舉行了冥婚。

【原文】臨汝郡有官渠店,店北半里許李氏莊王乙者,因赴集,從莊門過。遙見一女年可十五六,相待欣悅,使侍婢傳語。乙徘徊槐陰,便至日暮,因詣莊求宿。主人相見甚歡,供設亦厚。二更後,侍婢來雲:“夜尚未深,宜留燭相待。”女不久至,便敘綢繆,事畢。女悄然忽患,乙雲:“本不相識,幸相見招。今敘平生,義即至重。有何不暢耶?”女雲:非不盡心,但適出門閉,逾垣而來。(逾字來字原缺,據明鈔本補。)牆角下有鐵爬,爬齒刺腳,貫徹心痛,痛不可忍。”便出足視之。言訖辭還,雲:“已應必死。君若有情,回日過訪,以慰幽魂耳。”後乙得官東歸,塗次李氏莊所,聞其女已亡。私與侍婢持酒饌至殯宮外祭之,因而痛哭。須臾,見女從殯宮中出,乙乃伏地而卒,侍婢見乙魂魄與女同入殯宮,二家為冥婚焉。(出《廣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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