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尉偷了邻居的老婆最后还杀了她,校尉说了什么,朱元璋不仅没处罚他还忍不住夸了他?

疯言疯语疯史


都说成大事的人与众不同,而且脑回路异于常人,朱元璋便是如此。洪武年间,有人杀害了别人的老婆,结果,朱元璋却判处了杀人者无罪,而且所有人都认为朱元璋判案公允,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关于这件事有两处记载,一个是明代文学家陆容的《菽园杂记》,一个是唐伯虎好基友祝允明的《前闻记》。两本书记载的故事情节大体相同,但受伤的人物却大相径庭。

在陆容的记载中,朱元璋洪武年间,京城有一个校尉的老婆非常漂亮,书中并没有提及名字,所以我们以金莲代称。

金莲生性淫荡,每天校尉外出之后,她便靠在自家的大门口卖弄风骚。时间长了,果然有一个帅气的小伙子上钩,一来二去,两个人便有了奸情,而且经常在校尉家偷欢。



某一天傍晚,小伙子又来到了金莲家,结果没算好时间,校尉突然回家。这时,慌了神的小伙子赶紧躲到了床底下,结果这一躲就是一个晚上。

五更天,也就是如今的凌晨3点到5点,校尉外出去工作了。这时憋了一晚上的小伙子刚准备爬出来喘口气,结果还没动,校尉又推门进来了。不过,他并不是发现了小伙子,而是想起美艳的金莲有踢被子的毛病,所以回来给她好好盖一下。

盖好之后,校尉转身离去,小伙子终于从床底下钻了出来。两人再次云雨了一番之后,小伙子问金莲:“你老公平时对你好不好呀?”

金莲:“挺好呀,对我非常关爱,平日里的生活也对我体贴入微。”

小伙子听到这儿,心中五味杂陈,所以辞别了金莲而去。



当天傍晚,小伙子又来了,金莲非常高兴地把小伙子迎入房间。不过,这一次小伙子没有和金莲偷欢,而是突然拔刀杀了金莲,然后扬长而去。

校尉回家,看到老婆被杀,心中伤心,便想到了平日里有过节的人家,于是报官将他们都抓了。

天子脚下,京师重地,竟然在朗朗乾坤之下出了人命官司,于是官府为了迅速结案,采用了刑讯逼供。一众平头老百姓哪里经得住酷刑,所以,其中有一人不堪严刑拷打,便选择了招供。



这时,小伙子看到官府将无罪之人屈打成招,于是主动到官府自首,并且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后还说:“我是看到了她的丈夫对她非常爱护,而她却恬不知耻的出轨,所以才杀了她。”

案件大白,官府以杀人之罪上报刑部,刑部也不知该如何处理,于是把这个事儿便报告给了朱元璋。

老朱接到了奏章,看了看说:“能杀不义,此义人也!”于是下令释放了小伙子。当时很多人认为朱元璋处理的非常正确,但却不知校尉作何感想。




在祝允明的《前闻记》中,故事情节基本相同,只是小伙子变成了校尉,而官府不敢决断,所以通知了朱元璋。

那么问题来了,大家觉得这一次朱元璋判案如何呢?


我是越关


这件故事说起来还是蛮有趣的,事情就发生在朱元璋在位的时期,那时候“校尉”只是一个很小的官职,就相当于六品的官员。据说,有一个校尉跟邻居一个大10岁的妇女在偷情,这个妇女的名声非常不好,她是因为之前跟自己姐夫偷情然后被赶出家门的。然后迫于生计,这才嫁给了一个卖馒头的老王。

老王原本是一个农民,之后一个人来到了城里卖馒头,他是一个很老实巴交的人,好不容易娶到了一个这么漂亮的老婆,别提有多珍惜了,每天就像贡宝似得养着她,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然而,这个妇女却依旧是个水性杨花的主,虽然老王对他很好,但是她依旧是红杏出墙了。

这个故事跟武大郎的一样,都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侥幸娶到了美女,结果却因为憨厚老实,所以被戴绿帽了。

那是一个天气很好的早晨,阳光明媚,老王向往常那样挑着一旦子馒头去做生意,结果老王前脚刚出门,那个二十来岁的年轻校尉就迫不及待的钻进了美妇人的被窝。这个校尉刚准备来一场“水戏鸳鸯”的时候,结果老王突然又折了回来。

这一下可不得了了,校尉听到开门的声音,立马就吓了一大跳,赶忙又躲进了床底下,唯恐被他发现了。美妇人倒是不以为意,仅仅只是收拾了一下表情,就不咸不淡的问老王,怎么了?是不是忘记带什么东西了?

老王说,我出门前忘记问你今天喜欢吃什么菜了,我怕到时候回来买的饭菜你不喜欢吃。美妇人这时候已经不耐烦了,摆了摆手道:“我喜欢吃什么,在一起这么久了你还不清楚么?真是一个不懂风情的男人,我怎么嫁给了你,唉,算了,你赶紧走吧。”

老王被这么一通骂搞的很难为情,低下头表示歉意之后,便带上门就离开了,美妇人确定老王走后,便赶紧又催促校尉赶紧上床来快活。结果校尉这时候的脸却渐渐冷了下来,他发现面前这个女人实在是太过分了,老王对他这么好,结果这个美妇人还这么对他,于是,校尉便不想再搭理她,正准备回去。

就在校尉正准备动身离开的时候,这个美妇人又在那里自顾自的嘀咕道:“这个老王还真是烦人,改天老娘一定要把他给狠狠的收拾了,”校尉听到这句话之后,瞪大了眼睛,原本就很冷的脸色一下子就布满了寒霜,连忙握紧了拳头。

之后,他看见这个美妇人还在那里自言自语,于是便下定决心从怀里掏出了刀子,一把将美妇人给杀了。他觉得,美妇人并配做女人,更不配活着。老王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对她嘘寒问暖的,结果她却不仅不知道珍惜,而且还嫌他坏自己的好事,校尉作为一个正义感很强的人,自然是容忍不了。

校尉杀完了人之后,就赶紧逃离了这个地方,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很快,他又察觉到这个事情的严重性,因为人命关天,一旦自己被人发现了,那么必定是要偿命的!校尉可不愿意因为这个女人就搭上自己的性命,可一时之间又不知道如何是好。

美妇人的尸体很快就被邻居的老张发现,这个老张原本是想找这个美妇人借点东西的,结果却没想到进去之后却发现了她的尸体。老张报官,由于这个是出来人命的案子,所以官府对此十分的重视,开始揖拿凶手。

老张认为,只有送菜的老赵头嫌疑最大,因为老赵头知道老王每天都会做很多菜给美妇人吃,所以经常会故意路过她的家门,官府得到提议之后,连忙就抓走了老赵头,在重刑之下,老赵头很快就屈打成招,表示自己是因为垂涎美妇人的美貌,结果美妇人不肯,所以才会杀死了她的。

校尉听说此事后,便良心发现,到官府去自首了,他认为自己所犯下的过错,不应该要让无辜的人来承担,于是便请求官府手下留人,表示自己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这件事传到朱元璋耳里,他听说此事之后,便大感其光明磊落,最终放过校尉,并且还给了他一些奖励,让大家都以后向其学习,学习他的光明磊落,勇于承担错误。

当然这个并没有正史记载,野史故事,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猫眼观史


这个故事叫做《床下义气》,出自明代小说《前闻记》,作者是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的祝枝山,也就是那位唐伯虎的好基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故事和潘金莲的故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情节却比它要精彩和复杂太多。

据说,在明朝洪武年间,京城有个校尉,他的邻居是一对年轻夫妇,丈夫经常早出晚归,妻子可能因为寂寞,所以和这个校尉勾搭上。校尉恰好是单身狗一枚,所以这等好事哪会拒绝,于是二人你来我往,就这么过上了偷情的好日子。

一天凌晨,天色尚暗,这位校尉正好下班,路过这对夫妇家门时,看到其丈夫挑了个挑子,出门卖炊饼去了。于是他就偷偷蹩进妇人的家,爬上她的床。妇人一看,便高兴的说:“大宝贝怎么来的这么早?被窝还暖,赶紧进来暖暖身子。”

就在校尉刚脱衣服准备钻进被窝那一刻,只听见门嘎吱一声又开了。校尉吓得顿时钻进床底。原来是这位妇人的丈夫回来,莫非她的丈夫发现了自己进门?校尉顿时捏紧了钢刀,要是事情败露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其杀人灭口。



这时妇人勉强镇定,然后责问丈夫道:“不是刚才出门了吗,怎么这么快又回来了?”

只听她丈夫说道:“我出门后,感到天气特冷,忽然想起你还在熟睡之中,双脚露在被子外面,怕你冷,就回来给你盖被子。”说完,随手替她押了押紧被窝,便又出门了。

丈夫刚出门,这位妇人就迫不及待地对着床下校尉喊道:”大宝贝,床下冷不?赶紧上来进被窝。死鬼已经走了。”

但此时躲在床下的校尉,却陷入一阵沉思:“这位丈夫如此关爱体贴自己的妻子,但是这个女人却一点都不知感恩,她又怎么忍心辜负丈而与我私通呢?”

随后,校尉得出一个结论:“这位妇人就是一个薄情寡义的婊子,不单单是辜负了自己的丈夫,还陷我于不义。”

于是,校尉越想越气不过,遂恶向胆边生,抽出钢刀,翻身上床,一刀结果了这位妇人,然后径直离去。这位妇人估计还没想明白是咋回事?就已经一命呜呼。



过了个把时辰,天已大亮,外面也开始热闹起来,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这时有个卖菜的老头来到妇人家门口。往常他只要在门口一喊:“卖菜咯!”妇人就会拿着铜钱和篮子走出门来,挑挑拣拣,买些菜,顺便摸摸小手揩下油,这已经成为他们约定成俗的习惯。

但今天,老头在门口喊了半天,却始终没有人回应,这时他用手轻轻敲了下门,结果门开了。

老头想了想,还是决定进去一看究竟,万一有什么艳遇呢?于是他便挎着一篮子菜进到里屋。结果刚一进去,顿时就被吓傻,只见妇人衣衫半露的躺在床上,身旁一滩血。

这老头哪里见过这种架势,于是大叫一声,发疯似的往外跑,结果很快就引起了周边邻居们的注意,大家进来一看,发现死人了,再看看老头的疯狂举动,再加上现场没有其他人,于是大家便合力将老头五花大绑,送到了县府衙门。



因为这老头无法给自己洗清嫌疑,而官府又希望快点结案,于是几顿杀威棒下来,老头很快就屈打成招,他承认是自己贪图妇人的美色,想趁机玷污他,结果妇人在反抗时不小心被自己给弄死。于是,老头被官府判处秋后问斩。

后来校尉知道此事后,心中各种忐忑不安,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校尉还是决定主动站出来,他来到官府为老头喊冤,并将众人杀死妇人的前因后果全盘托出。再后来这个案子被朱元璋知道后,就决定亲自提审校尉。

校尉告诉朱元璋:“妇人是我杀的,不干老汉之事。我见她颇有姿色,遂和她私通。那天我见她丈夫如此爱她,她却如此无情无义,一时气愤不过,这才杀了她。我不敢让别人受冤,更不敢欺骗陛下,希望陛下赐我死罪。”

然后,朱元璋在听完校尉的陈述后,却说:“你杀死一个无义的妇人,却救活一个无辜的老人。这是好事,应该受到嘉奖,为何要杀你呢?”于是朱元璋便下令赦免了校尉的死罪。

到此,这个故事就结束了。至于这个故事是不是真的,已经很难考证,不过祝枝山之所以写下这篇故事,就如同这篇故事的题目一样,只是为当时的社会弘扬义气这种价值观。

其实,这一点在《水浒传》里也体现的非常明确,宋江杀阎婆惜、武松杀潘金莲、石秀杀潘巧云,甚至卢俊义杀老婆贾氏,都变成是“高大上”的行为,可见这也是当时社会的一种普遍价值观。


我是赵帅锅


校尉偷了邻居的老婆,最后还杀了她,校尉说了什么,朱元璋不仅没有处罚他,还忍不住夸了他?

这故事说起来还挺曲折的,故事发生在朱元璋时期,校尉是个官职,相当于六品官员。

据说,校尉比邻居家老婆小个10岁左右,是个20来岁的小伙子。邻居家老婆小莲名声不太好,本来住在姐姐家的她,因为和姐夫偷情,被姐姐赶出了家门。

后来迫于生计嫁给了卖馒头的隔壁老王,但是小莲是个水性杨花的主,虽然老王对她很好,但是她还是红杏出墙。

估计老王就像水浒传里的武大郎一样,侥幸娶了娇妻,自己憨厚老实,只知道过日子,就是自己被老婆伙同情夫被毒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那种。



那日一早,老王带着馒头,冒着风雪出去做生意卖馒头。老王前脚刚出门,校尉听到老王出门的声音,翻院墙直接钻进了小莲的被窝。

哪料好戏还没开始,老王又折了回来。听到大门声响,校尉一下子钻到了床底下。

小莲收拾一下表情,假装关心的问老王,是不舒服?怎么又回来了?

老王说,外面天很冷,走的时候看小莲睡得正香,觉得被子薄,所以回来给她加一床被子盖上。

小莲说,好了好了,我一个大人还不知道冷热吗?你快去吧。小莲很不耐烦,像赶苍蝇一样把老王赶走了。



这边,小莲对老王的嘘寒问暖,无动于衷,嫌他婆婆妈妈,嫌他坏自己的好事。

那边,床下校尉却早已被老王感动的五味杂陈,稀里哗啦,多么好的一个男人,却不懂得珍惜。小莲不配做女人,不配活着。

这边,小莲赶紧招呼校尉上床,继续好事。同时还不忘了发恨,改天老娘一定收拾了这个不识时务的老王。

那边,校尉听得瞪大了眼睛,同时握紧了拳头,下定了决心。校尉从床下钻出来,直接拿刀结果了小莲。

校尉又赶紧翻院墙回到自己家中,这时才想起事件的严重性,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太阳出来之后,经常给小莲家送菜的老赵头,连喊几声,结果小莲没有出来。

结果惊动了小莲另一边的邻居老张。老张出来说,小莲可能睡懒觉呢,就放在那里吧。



谁知一直到下午,小莲家里还没有动静,老张媳妇去找小莲借东西,发现了小莲早已没了呼吸。

出了人命案子,官府开始揖拿凶手。老张作证,送菜的老赵头嫌疑最大。重刑之下,屈打成招,老赵头签字画押,承认自己垂涎小莲的美貌,小莲不肯,于是杀死了小莲。

就在老赵头被押赴刑场,行刑的时候。校尉良心发现,到官府自首,请求手下留人,说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

此案扑朔迷离,校尉又是国家的官员,一级级上报,惊动了朱元璋。



朱元璋亲自审理此案,问校尉为何这么做?校尉说了什么呢?

校尉说,自己是真凶,自己与小莲偷情在先,但是看到小莲丈夫,老王对小莲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大受感动,觉得小莲不配得到老王的关爱。而且小莲还流露出要收拾老王的念头。自己是激情杀人。同时,不愿看到老赵头代自己受冤。不忍心让事情错上加错,所以出来自首。

朱元璋说,本来老赵头死了,以后死无对证,你也就成了自由身了,为何傻傻的还要自首呢?

校慰说是良心,自己的良心要求自己必须去自首。



就这样,朱元璋对校尉知错,并敢于承担的做法,表示由衷的赞赏,最后特别赦免了校尉。

结合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朱元璋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也能体恤民情,洞察人的内心。

作为校尉,与人偷情不对,杀人更不对。但是他不想连累无辜,让老赵头丧命,最终选择自首,这是值得肯定的一点。

而作为祸水的小莲,不懂得珍惜老王对她的爱,并且蛇蝎心肠,还要后续收拾老王。但是不论如何,她不至于丧命。

当然,这只是野史,只是虚拟的历史故事。但是从校尉最后自首的这个情节上来看,从老赵头被释放的结局上来看,正义终究会得到伸张,虽然偶尔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


历史漫谈君


这个故事倒是和潘金莲的故事相差不大,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武大郎被毒死,而如同西门庆的校尉却做了一件好事,救了两条人命。

事件发生在明朝洪武年间,女主角名叫“小莲”,行径倒是一点也不辜负潘金莲的美誉。小莲曾经寄主在姐姐家中,不仅没有念及姐姐收养的恩情,反而是勾搭姐夫,最后两人甚至被姐姐当场捉奸。因为声名狼藉,小莲再也不能以清白之身嫁人,只得远走他乡,寻了一个卖馒头的汉子委身。

而校尉恰好是小莲的邻居,校尉不仅官职高,而且年轻容貌也是上乘。小莲虽然年老,但是风韵犹存,那汉子大郎又是一个丑货,小莲怎么可能安心做妻子。于是这一来二回,便将校尉勾搭在手,两人背着大郎暗度陈仓。

甚至在大郎第二日出去卖馒头之际,校尉和小莲特意就在前一天约好。所以在大郎前脚开走,小莲连被子都来不得冷却,就招呼校尉进来缠绵。但是没有想到两人刚刚缠绵,就听见门外的一阵敲门声。两人顿时一惊,但是小莲明显很是擅长应付此事,赶紧就让校尉钻到了床底下。

待小莲将自己打扮成良家妇女的模样之时,发现原来是去而复返的大郎回来了。好事被打扰,小莲自然是非常生气,自然是责问大郎突然回来做什么。却没有想到,大郎是觉得天气过冷,担心小莲睡在家中受到风寒,特意带来一床被子。于是大郎马不停蹄的放下被子,就立马出门进城去卖馒头了。

躲在床底的校尉听后很是羞愧,大郎虽然容貌不如自己,但是却对自己的妻子一心一意,而如今自己却在这里与人妻子偷情,实在是有愧。于是等到大郎走后,校尉决定与小莲结束这段违背伦理的关系,并且讲述了大郎的优点。但是小莲不以为然,甚至放出了对大郎的狠话。校尉心头一惊,害怕小莲再生是非,于是拿剑砍死了小莲,并且清理的现场。

但是却没有想到,邻居因为给小莲送东西却没人答应,于是进屋查看,被官府当成了凶手,最后被屈打成招,择日处斩。

校尉本来是做了一件好事,但是没有想到会变成如今的结果。出于良心,校尉主动向朱元璋揭发了自己的罪行。但是朱元璋听后,却没有处斩校尉,反而是大肆褒奖。

原来朱元璋以为,校尉杀死小莲不仅救了大郎的性命,更是救了可能会被小莲祸害的无数人的性命,而且还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行,更是一等一的勇士。双重的好处之下,自然校尉不仅没有挨批,反而是得到了一大笔银子。

不过校尉在这方面确实是一个好人,但是明知小莲是人妻,却是抵挡不住诱惑。在大是大非面前,或许校尉是才将。但是小事上挡不住诱惑,总会捅出一个窟窿的。


小镇月明


故事可以随意发挥,但历史不能胡说。我不知此事出自哪里,也真假难辨,但看完之后就两个感受,要么是有人在编撰故事黑朱元璋,要么就是朱元璋真的不明事理。

史上昏庸无道的皇帝有的是,他们指鹿为马,拍脑袋做决定,别人的生死全在自己的心情。但朱元璋貌似不是这样的人,虽然他后期为了大明江山的稳固,变得有些暴戾,但他毕竟是从一个放牛娃拼搏起来的皇帝,他最反感的就是恃强凌弱之人。



回归本题。简单复原事件过程。

故事情节与武大郎和潘金莲的事无异,话说有一个在锦衣卫当差的校尉(正六品,大小也是官员),与邻居家比他大10岁的女人偷情,这个女人本身水性杨花,此前与他姐夫有染,被他姐姐赶出家门,这才找一个老实人做接盘侠。

她男人起早贪黑的卖馒头,却把他视为宝贝百般的讨好,她不但不领情,却把她男人当窝囊废。一日天气奇冷,这男人大清早就去卖馒头,而她却躺在暖哄哄的被窝里,等他的相好校尉。就在两人正行苟且之事时,门突然被敲响。

校尉惊慌的躲到了床下。女人去开门,原来是他老实的丈夫回来了,女人冷冷的问“你不去卖馒头,回来做甚?”,男人说,“外面起风了,我回来提醒你添衣加被”。女人不耐烦道,“你少管闲事儿了,快去卖你的馒头”。便匆匆打发走了男人。

女人迫不及待的要与校尉继续快活。校尉被刚才的那番话所打动,心想这么好的男人,我不应该再继续破坏他的家庭。便提出与女子就此断了,并转身准备离开,只听女人在背后悻悻的嘟囔着,我迟早要毒死这个窝囊废。校尉听的心头火起,这么好的人,她不珍惜,还要害死他,真是太歹毒了。于是便拔出刀把这个女人给杀了。

收拾完现场校尉就离开了,过了一会儿,给他家送面的老张来敲门,发现女人被杀了,就报了官,可是官府最后认定老张就是杀人犯。校尉听闻后,良心发现,便主动投案。

朱元璋亲自审案,校尉说了他杀人的过程后,朱元璋不但没有惩罚他,还夸赞他杀了一人救了两命。杀了一个荡妇,救了他的老实男人,主动投案又救了老张,所以便放校尉去了。

但这事儿不合常理。女人虽然水性杨花,但罪不至死,就算要判,也轮不到校尉动手。再说这校尉也不是什么好鸟,他生活作风糜烂,又动手杀了人,就算后面良心发现主动投案,但这不能掩盖他前面的错误,本是死罪难逃。

大明是有律例的,官员为非做歹,还身背人命,要是朱元璋把他草草放过,那就是徇私枉法。朱元璋连他的义子因为为非做歹都杀了,更何况只是一个区区校尉。所以我认为这事儿不实。


说史听涛


朱元璋(1328年~1398)是明朝的开国皇帝,由于他从小受过苦,知道老百姓生活不易,因此称帝后,对于为非作歹、贪污腐化的的官员进行了雷霆打击,无论官职多高,绝不姑息手软,“铁腕治国”是老朱一生的亮点。

然而,就在洪武六年,有一个校尉和他邻居的老婆有染,最后还杀了这个女人,依照法律,校尉死定了,毕竟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朱元璋得知内情后,不仅没有杀校尉,反而对他大加称赞,老朱为何这样做呢?这和他之前的“风格”截然相反。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话说小武在锦衣卫当差,他是一个校尉(相当于连长)小伙功夫好并且长得英俊潇洒,是许多姑娘追求的对象。

小武有一个邻居叫阿莲,阿莲是有夫之妇,他的丈夫大郎在南京城蒸馒头卖馒头养活一家人,是个老实巴交的丑汉子。

小武经常到他家里为锦衣卫采购馒头,一来二去就和老板娘阿莲熟悉了,阿莲比小武大十岁,当时阿莲36岁。

阿莲长得很漂亮,有“城北一枝花”之称,加上会捯饬,看上去很年轻。阿莲之所以嫁给了大郎完全是出于无奈。




原来阿莲从小失去了父母,是跟着姐姐长大的,姐姐结婚后,她住在姐姐家,天长日久,她和姐夫发生了关系。姐姐只好把她赶出了家门。

举目无亲的阿莲,遇到了好心的大郎收留了她,不久二人钻到一个被窝里去了。

阿莲本来就不是一个安分的女人,遇到了小武春情再次萌动,我们都知道,少妇对于一个懵懂情事的少男来说具有很强的杀伤力,没费吹灰之力,小五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二人发生了关系。

如果不是一件意外事情的发生,小五和阿莲之间的事也许永远没人知道。

一个冬天的早上,大郎凌晨就去城里做生意去了,为了这个家大郎满拼的。



这时阿莲躺在热被窝里等小武来,原来阿莲和小武头天约好了。

这一天小武值夜班,交接好工作后,小武匆忙赶到了邻居家中,阿莲和小武一番缠绵,刚要入巷,突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小武慌了神。

还是阿莲老道,她一指床下,小武心领神会,穿上衣服麻利的钻到了床下。

阿莲一面答应着,一面穿好了衣服,开开门看到是自己的丈夫,阿莲没好气的问:“不好好做生意回来干嘛?”

大郎憨厚的一笑说:“外面起风了,我怕你冻着,回来想给你添一床被子”。阿莲心不在焉地说:“知道了,赶紧去做生意吧”。

当时床下的小五听了大郎一番话很惭愧,心想“这么好的男人上哪去找?我不该破坏人家的家庭”。



阿莲很快打发走了大郎,小武从床下爬了出来,对阿莲说“天底下再也找不到你丈夫这样的好男人了,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断了吧。”

阿莲认为情人吃醋了,于是恨恨地说,“早晚我要杀了他,我们做长久夫妻”。

小武一听,天底下还有这样蛇蝎的女人。拔出刀来,一刀砍了阿莲,顷刻间阿莲香消玉殒。

小武边擦刀上的血边说:“让我替天下老实男人们出口气吧!这样没良心的女人留在世上早晚是祸害”。

小武是锦衣卫校尉,处理这种案件门清,清理了现场后很快逃走了。

不大功夫,紫石街的老王为大郎送面粉来了,他在院外喊了几声没人理,于是就进屋了,只听老王惊叫一声,只见阿莲死在了床上。

凶案惊动了官府,老王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葫芦僧断葫芦案”,老王屈打成招成了杀人犯,判处秋后问斩。

小武一直在观注着案件的进展,让他万万想不到的是老王成了冤死鬼。这不是小武杀人的初衷。阿莲不守妇道罪不可恕,可老王……

怎么办呢?小武心想,只有我投案自首才能洗清老王的冤屈。好汉做事好汉当,小武于是投案自首了。

小武是锦衣卫校尉,好歹是正六品的武官,案件惊动了皇上,朱元璋亲自审问。

小武把杀阿莲的经过和想法讲了一遍,说自己投案自首是为了老王的清白。老朱听罢赞道:“你做的很好,杀一人救两人命,你没有罪反而有功。

小武蒙圈了,他是抱定必死的决心投案的,小武以为老朱反话正说,于是小心的问:“我有什么功呢?”




老朱爽朗笑着说:“你杀死荡妇其实是救了她的丈夫大郎,想想看,阿莲出轨成瘾,保不齐勾搭上狠毒之人,为了保持奸情,一定会毒死大郎,历史上这样的案例还少吗?

皇上就是皇上,眼光果然毒,出轨的女人有第1次就有n次,古语云“宁娶从良女,不要过墙妻”。老朱了解这些,不愧为平民皇帝。

“你现在自首洗脱了老王的罪名,等于救了老王,这不是有功吗?老朱接着说道:“法理不外乎人情,在法律上说不过去,但在情理上是说得通的“。

小武激动的一个劲的磕头,吾皇明断,乃圣主也!亲们你觉得朱元璋做的对吗?

(声明:文中除了朱元璋名字以外,为了保护隐私,其他均为化名)


秉烛读春秋


校尉偷了邻居的老婆最后还杀了她,校尉说了什么,朱元璋不仅没处罚他还忍不住夸了他?(关注葛大小姐,天天历史故事!)


朱元璋虽然从乞丐做起,嫉恶如仇,历经曲折,成就了皇帝之位,是一个伟大的传奇,但每当提起他,大都觉得他特别残暴,因为他杀功臣、定酷刑,眼里容不得半粒傻子。但就是这一个铁血手腕、杀伐果断的君主,在发现自己的校尉与别人通奸且杀死通奸之人后,不但没有震怒,治重罪以正国法,反而忍不住夸赞。这个校尉到底是何人?有何背景?如何向朱元璋解释的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评判一下吧。

事情是这样的。据祝允明著《前闻记》之《床下义气》记载。

洪武年间,南京城有一个校尉,和他邻居的老婆有奸情。有一天大清早的,校尉发现他的邻居出门了,就偷偷溜进了邻居家。两人刚上床,邻居忽然回来了。校尉急忙钻到床底下。邻居的老婆问“你怎么才出去就回来了啊?”丈夫答道:“我在外面走了没几步,感觉今儿个的天气挺冷的。路上想到我刚才出门的时候,你睡得正香,看见你的小脚丫露在外面,怕吵醒你,没有帮你拉被子就出门了。我在路上这一冻啊,想到你没有盖严实,怕你冻着、着了凉,就回来帮你盖下被子。”说着,丈夫帮老婆把被子盖好,然后才又出门。

校尉趴在床下,亲耳听闻了卧室中这一段暖心场景,他心中忽然一动,寻思到:平日里还真是没看出来,原来邻居是这样地爱自己的老婆。万万没想到,邻居这样爱自己的老婆,他老婆竟然还会背着自己的丈夫在和我勾搭,这女人真不是个东西!想着想着,校尉就气上心头。邻居走后,校尉拿出身上的佩刀,当场就杀死了邻居的老婆。杀完人后扬长而去。

可巧,有一个经常给邻居家送菜的卖菜老人,一早来给邻居家送菜。卖菜老人敲门无人应答,推门没有上锁,他就和往常一样进了邻居家。买菜老人一喊再喊,都没有人搭腔。卖菜老人见这家的卧室门大开,想来这家人大概是已经起床,也就没有顾忌什么,直接去卧室门口呼喊主人,不想伸头往卧室一看,眼前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场面:一股子血腥味扑鼻而来,那血水从床上流得满地都是,妇人已死在床上。

卖菜老人一惊,瘫坐在地上,大声喊道:“杀人啦!出人命了……”这家的左邻右舍听见呼喊,都跑过来看看,左邻右舍进来一看,卖菜老人瘫坐在卧室门口,卧室里面从床上到地上,全是鲜红的血,邻居老婆倒在床上,面色苍白。命案现场,就这一尸、一卖菜老人。

没有办法,为了不受牵连,大伙儿只能一起押着卖菜老人去报官。卖菜老人经不起刑讯逼供,屈认了杀人罪。

刑场上,就要开刀问斩了,那校尉忽然站了出来,说道:

“这个老人不能杀,那个女人的死,和这个老人无关。人是我杀的,我愿意见皇上认罪。”

朱元璋见了校尉,问道:“你这是怎么回事啊?”

校尉回答道:“那个被杀的女人,是我家邻居的老婆。她长得挺好看的,我们两个眉目之间就对上眼了。在杀那个女人之前,我和她一直在偷偷地幽会。那天早上,邻居因为自己在外面天冷,想着出门时老婆的脚板露在外面,怕她凉着,回来给她盖被子,正好我与那女人私会,躲在床下见证了邻居对老婆深深的爱意,想想这娘们真不是个东西,一时气愤就挥刀剁了她,这个事情是我做的,与卖菜老人无关,杀人偿命,您就赐微臣一死吧。”卖菜老人因此捡了一条命回来。

据记载,明朝沿袭了元朝的法律,对待通奸允许私刑。《元史》·《刑法志》中说:“诸和奸者杖八十七。”且女人在受杖时要“去衣受刑”。《明律集解附例》九·刑律一,人命“杀死奸夫”,而官方刑罚:“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比元朝多了三杖,“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

校尉依律当斩杀,但朱元璋把情况了解清楚后,反而感叹道:“杀了一个无情无义妇人,活了一个无辜的老翁,品行可嘉!”随后皇帝就下令从轻处罚,流放校尉到了边疆。

由此可以看出,朱元璋对待一个通奸的校尉也可法外开恩,并非像我们平时听到的那样残暴。

学过历史的都知道,朱元璋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从社会最底层的放牛娃、四处讨饭的小和尚,全靠自己的奋斗成了一个统一王朝的开国皇帝。这是中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事情。不管是火烧庆功楼,还是云奇告变、太祖治骄等历史事件,都是政治的需要。他当上皇帝之后,面临着很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他手底下的大将太厉害了,这些人物虽然暂时屈居于朱元璋的人格魅力之下,但是他们的能力却始终并不逊色于朱元璋。另外,元王朝时期把中国的封建君主制度弄的已经零散,朱元璋想要重建秩序和法律权威,一方面他来不及这么做,另一方面,他传承的过程中出现了断代的现象,新继位的小皇帝既没有威望,又与这些大臣们不熟悉,所以法律的断层和皇位传承的断代性,使得朱元璋迫不得已只能采取最极端的方式来处理。

况且,朱元璋当上皇帝后,也没有停止步伐,他在位三十多年,成功地建立一个强大统一的明帝国。在位期间对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改革,政治上废丞相和行中书省,设三司分掌权力,进一步的加强了中央集权, 严惩贪官和不法勋贵;军事上实施卫所制度;经济上大搞移民屯田和军屯,兴修水利,解放奴婢,减免税负,派人到全国各地丈量土地,清查户口等 ;文化上紧抓教育,兴科举,建立国子监培养人才;对外加强海外交流,恢复中华宗主国地位 。社会生产逐渐恢复和发展了,史称洪武之治。

朱元璋最重要的功绩是驱逐胡虏,除暴乱,拯救汉民族,平定天下,废除了蒙古人制定的种族等级及压迫政策,恢复了中华,带领华夏复兴。

一代伟人毛泽东曾说:“自古能军无出李世民之右者,其次则朱元璋耳”。

不知大家看完后,如何评价乞丐皇帝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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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大小姐


校尉和美丽女人私通,勾搭成奸,怕事情败露,才杀人灭口。当有一个卖菜的老头给校尉顶罪,校尉杀女人的事,不了了之。可转念一想,老头冤大头,冤死人,冤枉死了。那美丽女人的丈夫,哭天喊地,失去心爱的美人老婆,心痛死了,痛苦死了。那个校尉真的丧尽天良,硬说那女人不仁不义,不爱自已丈夫,勾引校尉,陷校尉不忠,才把那美丽女人杀害。又因校尉救了老头一命,校尉犯了故意伤人罪,因有功,功过相抵,功大于过,救老头一命,胜过杀死对自已丈夫不忠,陷校尉不义的美丽女人。杀人者无罪,还有功,这是什么道理?校尉大会胡编乱造,太会编故事,黑白颠到,混淆是非。太尉的嘴,能把死人救活,能把自已活死人说成无罪,还说成有功。这是什么道理?谁给太尉以杀人免死的权利?太尉应该杀人偿命,才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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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校尉与淫妇通奸、尔后又杀了淫妇,还得到了朱元璋的夸赞,可谓是奇闻艳事,骇人听闻,吸人耳目。

这则奇闻艳事的讲述者是与唐伯虎、文征明、徐祯卿并称“江南四大才子”的祝枝山。

祝枝山此人,无意仕途,好猎奇捉怪,喜作惊人语,著作有大量荒涎不经的野史笔记,如《野记》《猥谈》《祝子志怪录》《语怪四编》《前闻记》、《猥谈》、《蚕衣》、《浮物》等等。

祝枝山所著野史笔记的趣味性是有的,但都是恶俗趣味,“所记多委巷之谈”,因此史学、文学的地位都不高。

明人朱孟震《河上楮谈》评价祝枝山所有志怪野史,说“可信者百中无一”。

所以,对祝枝山书中讲述的故事,听听就好,不必当真,更不必投入精力去研究“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那样”,一切都是祝枝山拍脑袋想出的东西,您让他本人来解释,有时候他也编不下去。

校尉通奸杀妇的故事出自《前闻记》中的《床下义气》。

故事情节很简单。

说,明太祖洪武年间,京师有一美少妇横死床上,死时衣衫不整,让人浮想联翩。

美少妇的丈夫外出,并不在家。

杀人者是谁呢?

邻居回想,美少妇死前,曾有一卖菜老翁从美少妇家走出。

于是,官府将卖菜翁拘捕起来审问。

老翁供认,自己时常到少妇家供应蔬菜,当日与平常一样,送蔬菜入屋,见里面无人,就匆匆退出走了,对少妇死于床上之事一概不知。

老翁既不肯招认杀人,官府就动用大刑。

最终屈打成招,老翁被押上刑场斩首抵命。

午时三刻,刽子手准备动手。

突然,有一校尉跳了出来,大叫道:“少妇是我杀的,不关卖菜老翁的事!”

朱元璋看到有人肯以自己一死来换卖菜老翁之生,先大赞他“有种”、“讲义气”,然后细询详情。

校尉说,他长期与少妇私通,那天突然天良发现,觉得自己做这种事很缺德;而那少妇,既得丈夫宠爱,还与自己私通,就更加缺德了。想来想去,觉得不如杀掉这个少妇,替天行道,免得她辜负了她的丈夫,也祸害了自己。

非常可笑的是,校尉最后还为自己辩解了一句:“臣因念此妇忍负其夫如此,一时义气发作按不下,就杀了她!”

先不说校尉的话是真是假,且看朱元璋的反应——朱元璋鼓掌欢呼,说:“杀一不义,生一无辜,可嘉也。”

就这么着,朱元璋不但释放了同时犯下了奸淫罪和杀人罪的校尉,还大大地嘉奖了这个奸夫一番,理由就是这个奸夫在床下义气发作,杀了一个不义之人;又在刑场上义气发作,救了一个无辜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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