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取消物業由每棟樓推選一位業主委員會來代理物業管理可行嗎?

用戶110738746517


由業主管理是扯犢子,業主委員會只是一個監督物業行為的群眾組織,業主委員會一沒資金,二沒相關專業人士,對居民的水電氣房無法進行維護維修,所以說取消必須是水電氣房迴歸各專門機構,才能取消物業,而不是取消物業把水電氣房交由業主委員會管理,如果交給業主委員會等於是換了臉的物業公司。


黑土地的我


取消物業是全國人民共同呼聲,但要重新招聘小區保姆服務隊!這是必須的!因為原來物業都是開發商強行留給小區業主的帶黑社會性質的非法組織!不具備合法性,誰都沒有請他們來,你家的保姆哪個不是你請來的?!不請自來都是強盜!這是當今中國社會最大悲哀!物業已經成為最典型不請自來的非法組織。也是中國社會必須取消物業的理由!但要有重新招聘小區保姆服務隊來完成小區服務工作。


長春山清水秀


取消物業由業主委員會管理小區的一切事物完全可以,這要在社區的監管之下,實行小區自治,利用小區的下崗職工和閒散人員,為小區服務,這樣既解決了下崗職工的問題,也降低了業主的費用,這樣既經濟又實惠,同時又促進了小區的和諧發展,這也是以後發展的方向


順其自然誠實守信


可行


松濤依舊在


我贊成取消物業!有社區來管理。我們小區物業剛接管的時候還可以,時間長了服務態度差了,整個小區路燈都不開了,小區裡嘿嘿鴨鴨一片,保安白天上班打磕睡,晚上值班10點鐘就睡覺了。像這樣的物業只管收錢不管事,要他幹嘛不如取消。


如意101726891


可行,肯定比物業管理更好,我原來住的就沒有物業,風平浪靜,沒有那麼多扯皮事,下水道堵了,打電話讓投下水道的來投,一次一百,一到五樓平均沒戶二十。能自己解決的就自己解決,不能自己解決的大家一商量就解決了。很好的。


東嶽泰山521


2001年黃奇帆與王府井百貨談判,王府井百貨要求進入解放碑商圈地王廣場只能與渝海實業簽約,要求每年稅收優惠五百萬,當時淘寶根本沒有上線。崔堅讓張天榮成立地王廣場業委會組織分零銷售三個億的商鋪業主投票引進王府井百貨在解放碑商圈經營了十五年,發放租金超過一個億。2011年業主不滿地王廣場業委會預留的住宅業主的業委會成員,另起爐灶在解放碑街道非法備案了地王廣場業委會城市傳說住宅分會,組織業主投票修三部通力電梯,撥付三十五萬大修基金後,業委會成員內訌,第一任業委會主任,第二任業委會主任辭職,地王廣場業委會城市傳說住宅分會控制在三個業主手上,拖延修電梯,不交物業費想讓私營企業控制的物業公司替換有五百萬註冊資本的國有物業公司,業主代表去解放碑街道走罷免業委會成員的程序,業委會告知解放碑街道不能罷免根本沒有讓業主投票,後來花二百萬雖然修好了電梯,但是電梯品牌不是業主投票選擇的,現在江北嘴中央商務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控制的地王廣場業委會拒絕去解放碑街道備案,然後地王廣場業委會城市傳說住宅分會通過改名成功備案了城市傳說小區業委會,現在王府井百貨也許永遠離開了解放碑商圈。業主代表至少拿到超過二十份法院判決書。石油路街道接待龍湖時代天街時代匯商鋪業主的時候說,重慶時代天街依法只能成立一個業委會,無法成立重慶龍湖時代天街業委會時代匯商鋪分會。後來黃奇帆決定拆遷華華公司與中華路小學,大生商場


大勝靠德終成於道


可以,我小時候住筒子樓,一分錢掰成八瓣花誰見過物業公司,樓上大家選舉個樓長,做個木牌,上面寫著值日,每天輪流,輪到誰家誰家搞衛生:掃樓道樓梯,衝掃盥洗室,沖洗廁所。

那時候都靠自覺,我們一層樓住三十幾戶,每家一天,家長都忙著工作和開會,多數家裡這種工作都交給孩子,孩子們又貪玩,還因為集體居住環境,特別髒,所以嫌棄,沒小朋友願意好好打掃,有的人家根本不掃,就把牌子掛下一家門把手上。十家有五家不掃,三家只粗略的掃一遍,只個別的被他媽逼住,搞不好衛生不給飯吃,就掃了又用水衝,盥洗室只能是先衝再掃,髒的沒地方下腳,我們又都穿麻麻縫製的布鞋,捨不得踩水。廁所更是如此,你懂的,進不去人,拼住呼吸,不然燻死!一盆一盆水衝過去,就使勁衝,最後衝完。就算搞的最好的。動不動就停用了,那就更了不得了,到處是地雷,像到了藏區,可以隨地~樓道又沒有燈,家裡的唯一電器就是手電筒,但是電池不是隨時有電,所以在晚上能用手電出去方便那是最痛快的事兒,孩子們這時候肯定是敲東家門西家門約在一起去更遠的平房區的公廁。比看電影還積極,不愁約不到人,三五成群,一去就是一小時。家長扯嗓子喊:~~回家睡覺啦!一聲比一聲高,孩子們相互提醒“唉,你媽叫你了,咱們都回吧,寫作業,完了明天還去上學呢。”“走了走了,明天七點啊,就這兒見,咱們一起上學去。”“好賴!”

一家人三代住一室,我還睡上鋪,女孩子家家的還有個簾兒,但是晚上回家還是驚動了全家,被所有人數落一遍,迴歸主題:今天讓你掃樓道洗廁所死哪去了!


柳梢兒1


我同學是開物業公司的,他註冊了好幾家方便圍標,跟業委會的幾個人處理好關係,基本上都能續簽,配備的人員如下,有業主想對小區自治的可以作為參考(以八百戶小區為例):

在保安公司招幾個保安(至少六人,換三班),一般只留一個正門車輛和所有人員出入,另一個門步行和非機動車出入(不收費停車的門只巡崗,不派坐班保安),前期多裝點攝像頭+裝電子門禁,這是固定開支,裝一次用好多年。

保潔員四名,現在小區業主素質普遍比較高,亂扔垃圾的佔少數。

如今垃圾大都是集中投放,找一家清潔公司每天早上收一次垃圾;

兩名臨時水電工維修工(其實很多物業都是將水電維修都是外包的);

綠化也是被物業外包的,一個月兩次,一次大修剪,一次小修補;

算上收的停車管理費和廣告費,三百戶小區的成本約0.6/平,五百戶約¥0.45/平,一千戶每棟樓攤薄的成本在0.3/平,對物業來說,戶數越多越賺錢。


茉白


別想的太簡單了。業主們自己管理, 物業費能收起來? 沒門! 業主為什麼想趕物業公司走? 就是不想交物業費。實際上, 物業公司還是很負責任滴。我先後住過二個小區, 加上我兒子住的小區, 物業的服務都還不錯。我想不通, 業主們為什麼想自己管理小區? 我不敢想, 沒有物業公司, 小區裡的衛生會是個什麼樣。小區裡的綠地、樹木會是個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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