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海盜四處劫掠 受害國日本稱其為“嘉靖大倭寇

關於16世紀、17世紀中國人和西洋人在亞洲的活動,已有大量的專門研究,特別是西方殖民者對亞洲進行侵略的歷史,更早已進入中學教科書,一般人也都耳熟能詳,因此我就不多說了。這裡我將談三個問題:第一,在這個時期,除了中國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荷蘭人之外,還有什麼人活動於東亞國際貿易中;第二,上述這些人在當時的東亞國際貿易中是什麼樣的關係;第三,這些商人與海盜有何關係。許多人對這些問題可能比較生疏,或者理解不夠全面,因此有必要在這裡談談。

東亞國際貿易中的日本人

第一,在14世紀中期至17世紀中期以前的三個世紀中,除了中國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荷蘭人之外,其他亞洲人如日本人、朝鮮人、琉球人、安南人、暹羅(泰國)人也程度不等地參與了東亞國際貿易。其中最重要的是日本人。日本人的海上活動自13世紀日益活躍,最為人熟知的就是“倭寇”的出現。倭寇事件首次出現於史冊是在13世紀的上半葉。到了1350年以後,情況大變,不僅倭寇人數大為膨脹(1351年在朝鮮仁川附近就出現了多達130艘倭船),而且活動範圍擴大到幾乎整個朝鮮半島西岸地區,有時還達到半島東部沿岸地區。從元朝至正十八年(1358)山東出現倭寇起,到至正二十三年(1363),幾乎每年都會有倭寇襲擊沿海地區。到明代,倭患更甚,這已眾所周知,毋庸贅敘。

由於倭寇等問題,明朝政府禁止中國與日本貿易。隆慶元年(1567),明朝部分開放海禁,允許沿海一帶的居民駕船到南洋從事貿易,但禁止前往日本。在這種背景下,日本商人與中國商船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地方,如琉球、臺灣或東南亞各地進行第三地貿易,或通過當地居民購買中國的產品。為了購買中國產品,日本商人紛紛到東南亞各地與中國商船進行貿易,許多人因此僑居東南亞各地。17世紀初德川幕府統一日本後,實行“朱印船”制度以管理日本的海外貿易。自1603年開始,幕府簽發朱印狀,到1635年共頒發了三百六十道。朱印船貿易範圍波及中國大陸東南沿海和臺灣以及東南亞各地19個主要貿易港,每船搭載的日本商民數以百計。於是出現了許多日本人社區,被稱為“日本町”。在臺灣、澳門、馬尼拉、阿瑜陀耶、萬丹、馬六甲等東亞重要貿易港,都有數以百計乃至千計的日本商人和浪人聚居。例如在澳門,萬曆三十八年(1610),巡按廣東監察御史王以寧奏說:澳門的葡萄牙人“藉口防番,收買健鬥倭夷以為爪牙,亦不下二三千人”。在暹羅的阿瑜陀耶的日本人有1000~1500人。而在海外最大的日本人僑居地馬尼拉,日本人最多時據說達到3000人。1635年,幕府全面禁止日本人出海後,朱印船貿易也宣告結束。幕府實行鎖國政策,海外日本人也有家不能回,最後消失在所在地的土著之中。

因此,在東亞國際貿易中,活躍著的不僅是西歐人和中國人,而且還有日本人等。

海上貿易的競爭與合作

第二,在東亞的各國商人之間的關係十分複雜,彼此之間有競爭,同時也有合作。以往許多人都從教科書裡得到這樣一種印象:西方殖民者來到東亞世界後,似乎都是“聯手”對這裡(特別是東南亞)的人民進行掠奪和侵略,而中國是主要的受害者之一。除了侵擾中國東南沿海地區外,還對中國商人的海外貿易進行打壓。這種看法有其道理,但也有偏頗的一面。

西歐殖民者來到東亞後,對活躍在這裡的華人海上貿易商業進行打壓,這是不爭的事實。還應當注意:貿易不同於單純的掠奪。在貿易中,不僅有競爭,而且也需要合作。因此各國商人在東亞,除了競爭,也有相互合作的一面。例如在菲律賓的西班牙當局力圖建立和中國、日本直接貿易的渠道。1567年明朝政府開放海禁後,西班牙當局大力招徠福建商人和日本商人直接到馬尼拉進行貿易,於是大批中國商人蜂擁而至。1571~1600年,平均每年季節性到訪的中國人達7000人次,而當地的西班牙人還不到1000人。1570~1600年,定居菲律賓的中國人,從不到40人增加到15000人。他們大多數是從事貿易的,因此菲律賓西班牙語中“華人”被稱為sangleye,源自福建方言中“貿易”的發音。西班牙當局因為懼怕中國人的勢力過大,週期性地對華人進行大屠殺,其中以1603年和1639年最為嚴重。然而每次屠殺之後,又招徠華人來經商。在馬尼拉,除了數以萬計的中國商人外,還有數以千計的日本商人。16世紀初,在暹羅的阿瑜陀耶城有華人、日本人和葡萄牙人聚集區。住在這裡的葡萄牙人約有300人,日本人1000~1500人,而華人更多,17世紀中葉時達3000~4000人。這些商人一方面彼此展開商業競爭,另一方面也相互合作做生意,總的來說是大致相安無事。

1619年荷蘭人在巴達維亞建立統治中心後,也千方百計招徠中國商船到此進行貿易,甚至還使用武力迫使在下港的中國商人遷往巴達維亞。1620年5月3日,荷印公司指示其屬下的北大年商館:你們必須勸誘北大年、宋卡、那空、博他侖等地的中國商船,載運大批生絲、絹綢以及其他中國貨物前來雅加達,並向他們保證:我們不缺乏現款,也不缺乏檀木、胡椒,他們可以不必繳納任何稅款,一切捐稅全部豁免。

此外,在西方列強的勢力範圍之外,也出現了一些各國商人集聚的港口城市。例如在17世紀初,安南的庸憲和會安已是重要的國際貿易港。庸憲的貿易主要由日商和華商經營,葡、英、荷、西商亦間或前來交易。會安更是如此。一個當地日本人1642年在寫給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報告中說:當時會安的中國人約有4000~5000人,日本人40~50人。荷蘭商人也於1633年來到此地,從而形成了一個多國商人和平共處的國際商港。

在中國舟山群島的雙嶼港(今舟山六橫島),16世紀20年代葡萄牙人到來之後,特別是著名的以汪直為首的徽州海商集團來到之後,迅速發展成為一個國際貿易中心,被日本學者藤田豐八稱為“16世紀之上海”。這裡麇集了大批的中國人、日本人和歐洲人,特別是葡萄牙人,因此也被稱為葡萄牙人的僑居地,“就好像位於里斯本和聖塔倫(Santare,葡萄牙本土的一個港口)之間”。葡萄牙人平託(FernamMendezPinto)於1541年(嘉靖二十年)隨葡萄牙的印度總督法利亞船隊遊歷了雙嶼港。他後來在其《遠遊記》中寫道:“在海上航行六天後,來到了雙嶼的大門。那裡是距葡萄牙人做生意的地方三十里的兩個島嶼。雙嶼是葡萄牙人在陸地上建立的擁有上千戶人家的集落,由市參事會員、陪審判員、地方長官和其他六七名共和國法官及官員統治。城鎮上有3000人,其中的1200人為葡萄牙人,剩下的是各個國家的基督教徒”,“這村落中,除來來往往的船上人員外,有城防司令、王室大法官、法官、市政議員及孤兒總管、度量衡及市場物價監視官、巡夜官、收稅官及各種各樣的手藝人。有兩所醫院,一所仁慈堂。一般通行的說法是,雙嶼比印度任何一個葡萄牙人的居留地都更加壯麗富裕。在整個亞洲,其規模也是最大的”。據許多熟悉這裡事情的人講,葡萄牙人的貿易額超過300萬葡元,大部分買賣都是兩年前發現的日本白銀,無論帶什麼樣的商品到日本,都會賺回3~4倍的利潤。他說當時葡萄牙人每年在雙嶼島的貿易額超過300萬克魯扎多。這是個驚人的數字,因為前面已經說過,葡萄牙國王每年從香料貿易中大約可獲得100萬克魯扎多,而在葡萄牙一個有錢人家的傭人每年才掙4個克魯扎多。當然,《遠遊記》是一部遊記,像那個時代歐洲人的大多數探險遊記一樣,所說常常有誇大,所以不能過分相信其所言。不過雙嶼貿易規模很大,應當是無可置疑的。

由於頻繁的貿易活動和長期相處,從事大規模貿易的商人往往會使用多種語言。這種情況集中地表現在明末福建海商領袖鄭芝龍身上。他不僅會閩南話、廣府話和官話,而且也會葡萄牙語、盧西塔尼亞語(一種猶太商人使用的猶太-葡萄牙語)和日語。此外,他也曾在荷蘭東印度公司做過“通事”(翻譯),或許懂一些荷蘭語。

亦商亦盜的海上商人

第三,海商與海盜。我在上面已經提到倭寇,亦即東亞海域猖獗的日本海盜。除了倭寇之外,在許多教科書中也談到葡萄牙、西班牙、荷蘭人在東亞海域的海盜行徑。這些都是事實。但是我們要問的是:1.在當時的東亞海域中,除了日本和西方海盜之外,還有沒有其他海盜?2.這些海盜和當時的海上貿易以及海商之間是什麼關係?

如果我們把眼光放開,就不難看到在14~17世紀中葉的東亞海域,海盜絕不止倭寇和西方海盜,來自不同國家的海盜也橫行在這一海域。這其中,華人海盜又佔有特殊地位。

東南亞的本地海盜,最為有名的是蘇拉威西南部的布吉私掠船,其活動範圍西至新加坡,北至菲律賓。另一惡名昭彰的奧朗勞特海盜,則控制了馬六甲海峽上的過往船隻以及新加坡周圍的海域。馬來亞和婆羅洲的海盜,從婆羅洲出發搶掠新加坡和香港之間海域上的商船。不過這些海盜與活躍於東南亞海域的華人海盜相比,又是小巫見大巫了。因為有更好的裝備和更好的組織,華人海盜比東南亞本土海盜擁有更強大的力量,所以在東南亞海域的影響力也更大。

東南亞的華人海盜活動始於中國元朝。這些海盜大多數來自中國南方沿海的廣東和福建。他們也招募東南亞本地人來修建堡壘。這些海盜大多都在蘇門答臘和爪哇附近海域活動。到了明初,在活躍於東南亞地區的各國海盜中,最出名的是陳祖義為首的華人海盜集團。陳氏是廣東潮州人,洪武年間逃到南洋,入海為盜,盤踞馬六甲十幾年,在其鼎盛時期成員超過萬人,戰船近百艘,活動在日本、南海、印度洋等地。在當時的世界上,這可能是最大的海盜集團。陳氏自立為渤林邦(位於蘇門答臘島)國王,東南亞一些國家甚至向其納貢。後來陳氏集團與下西洋的鄭和艦隊發生衝突,發生激戰,陳氏武裝被擊斃五千餘人,被燒燬戰船十艘,繳獲七艘,陳祖義等首領三人也被生俘,該集團隨之瓦解,華人海盜活動暫時消減,但是到了明代中期,華人海盜又活躍了起來。他們與日本有密切關係,成為倭寇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依照學界較新的看法,倭寇包括前期倭寇和後期倭寇。前期倭寇主要活動在14世紀至嘉靖三十一年(1552),成員基本上是被稱為“西日本惡黨”的日本人;而後期倭寇(日本通常稱為“嘉靖大倭寇”)是嘉靖三十一年活動的海盜,成員不僅有日本人,也有中國人。不僅如此,中國人可能還佔多數。《明史》說“大抵真倭十之三,從倭者十之七”,其中“從倭者”就是中國人。明代小說《喻世明言》第十八卷《楊八老越國奇逢》裡,對這些“從倭者”的情況進行了生動的描寫:

原來倭寇逢著中國之人,也不盡數殺戮。其男子但凡老弱,便加殺害;若是強壯的,就把來剃了頭髮,抹上油漆,假充倭子。每遇廝殺,便推他去當頭陣。……這些剃頭的假倭子,自知左右是死,索性靠著倭勢,還有捱過幾日之理,所以一般行兇出力。那些真倭子,只等假倭擋過頭陣,自己都尾其後而出。”小說裡說“從倭者”是被脅從的,但事實上有許多則是自願的,甚至是自己主動去當倭寇的。參加過平定東南沿海倭寇戰鬥的明朝官員鄭曉說:“近日東南倭寇類多中國之人,間有膂力膽氣謀略可用者,往往為賊。躧路踏白,設伏張疑;陸營水寨,據我險要;聲東擊西,知我虛實。以故數年之內,地方被其殘破,至今未得殄滅。緣此輩皆粗豪勇悍之徒,本無致身之階,又乏資身之策,苟無恆心,豈甘喙息。欲求快意,必至鴟張,是以忍棄故鄉,幡從異類。……小民迫於貪酷,困於飢寒,相率入海從之。兇徒、逸囚、罷吏、黠僧,及衣冠失職、書生不得志、群不逞者,為之奸細,為之鄉道。弱者圖飽暖旦夕,強者忿臂欲洩其怒。

有一個江蘇崑山人被倭寇擄走後逃回來,向官府訴說自己的經歷,說船上大概有兩百個倭寇,多為福建、溫州、臺灣、寧波、安徽人,其中福建人最多,佔十之六七,而梳著髻的“日本酋”只有十幾個。

這些真倭、假倭相互利用,共同作案,正如鄭曉所說:“倭奴借華人為耳目,華人借倭奴為爪牙,彼此依附。”另一位抗倭有功的官員宗臣說:“華人狡,善騙夷。福清之陷也,蓋華人之先其夷於睥睨間,守埤者睹其夷,遂驚而逸。即陷,華人乃又先之,騙夷以獄此帑藏也,夷遂呼其類數千人劈門以入,而其時華人已群入帑藏中負其萬金走矣。夷人不知華人負之矣。及敗,其俘皆夷,華無一夫被創者。”萬曆時福建長樂人謝傑也說:“倭夷之蠢蠢者,自昔鄙之曰奴,其為中國患,皆潮人、漳人、寧紹人主之也。”

倭寇的大頭目也往往是中國人,最有名的就是許棟、汪直(亦作王直)、李旦等。其中汪直於嘉靖三十六年(1557)十一月率走私船五百餘艘由日本駛抵岑港並踞守該港,以後常據九州的五島列島和平戶,成為當時東亞最大的海盜集團。據明朝後期文人田汝成寫的《汪直傳》,汪直“據薩摩洲之松津浦,僭號曰宋,自稱曰徽王,部署官屬,鹹有名號。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島之夷皆其指使”。

對這些人的經歷進行仔細分析,可以看到:首先,他們不是單純的強盜。他們與明朝政府的衝突,主要是因為明朝的海禁政策致使他們的海上貿易難以進行。例如汪直本是徽商,後來參加許棟的海上走私集團。到浙江巡撫朱紈發兵攻剿許棟集團,李光頭被捕,許棟兄弟逃亡,汪直收其餘眾,進而發展成為海商武裝集團的首領。其次,他們的活動範圍大大超出中日之間,可以說囊括東亞海域。例如許棟(許二)與弟許三先在馬六甲建立起自己的交易網,然後與留在國內的許四、許一等合夥進行走私貿易。汪直當初南下廣東,造鉅艦販運硝黃、絲綿等抵日本、東南亞各地,他本人也“歷市西洋諸國”,在暹羅的阿瑜陀耶、馬六甲和中國之間往來,由此結識了才到達東南亞不久的葡萄牙人。嘉靖二十年(1541),他和兩名葡萄牙人帶領著上百名番商從暹羅乘船北航向雙嶼港進發,結果被暴風雨衝漂到日本種子島,和日商初步建立起貿易關係。第二年南風汛發時,他又和葡萄牙人一起從日本返航駛抵雙嶼,並加入許棟集團。此時恰好遇上日本的朝貢使團,於是他們便同當時在雙嶼的中外商人交易。交易完後,許棟即派汪直率“哨馬船隨貢使至日本交易”。嘉靖二十四年(1545)汪直到了日本博多津,招誘日本商人來雙嶼港進行走私貿易,“泊客擁有徒眾萬餘人”,或五艘十艘,或數十艘,分泊各港。不少葡萄牙商人也開始將雙嶼作為同日本貿易的中轉港。雙嶼一帶的許多當地百姓也捲入了這種國際貿易活動,有的為番商充當翻譯、嚮導,有的為之造船、修船,有的競相販售酒米、時鮮等食品。福建同安人林希元記述道:“(葡萄牙人)與邊民交易,其價尤平。其日用飲食之資於吾民者,如米麵、豬、雞之數,其價皆倍於常。故邊民樂與為市,未嘗侵暴我邊疆,殺戮我人民,劫掠我財物。”因為這些百姓“視海賊如衣食父母,視軍門如世代仇讎”,所以在官府眼裡也是“從番者”或者“倭寇”。由此可見,許多倭寇實際上是一些對國家沒有固定歸屬感的人。鄭曉說:“昔也夷人入中華,今也華人入外夷也。喜寧、田小兒、宋素卿、莫登瀛皆我華人,雲中、閩、浙憂未艾也”;“武健才諝之徒,困無所逞,甘心作賊。非國家廣行網羅,使有出身之階,恐有如孫恩、盧循輩出乎其間,禍茲大矣”。這些人浪跡於國際間,唯利是圖。借用一個日語名詞來描述這些人的特徵,可以說他們是一種“國際浪人”。晚明的鄭芝龍就是一個典型的“國際浪人”。他是福建泉州府南安石井鄉人,年輕時到過馬尼拉,後來在與葡萄牙人打交道中接受了天主教的洗禮,取教名賈斯帕,另名尼古拉,因此外國人稱他尼古拉?一官(NicholasIquan)。他發跡於日本平戶藩,娶平戶藩家臣田川翁昱皇之女田川松為妻。田川翁昱皇即翁昱皇,是中國僑民(一說是在日本的泉州海商),在日本改姓為田川氏。還有人說鄭芝龍也娶了葡萄牙女子為妻。總之,他是一個非常“國際化”的人。

因為在當時的海上貿易中尚未有國際安全機制,所以商船出海,大多需要配備武器自衛,或者尋求擁有強大武力的海上武裝集團的保護,成為這些武裝集團控制的商船。不僅如此,在許多情況下,為了打擊競爭對手,商人也常常藉助武裝集團的力量劫掠對方的商船。當然,這些武裝集團有各種不同的類型。一些海上武裝集團屬於國家擁有或支持的武力(例如在東亞海域,葡萄牙、西班牙和荷蘭殖民當局的武力),在本國政府的眼裡他們不是海盜。另外一些得到當地政權的支持(例如倭寇得到日本沿海諸藩的支持),他們通常只被受害國視為海盜。還有一些完全是私人武裝(例如中國的海上武裝集團),他們往往被所在國視為海盜。無論如何,在當時的世界上,商船與形形色色的海上武裝之間存在一種非常密切的關係。這種關係使得海商和海盜之間很難有一個明確的區分。

到了明末,這種亦盜亦商的海商武裝集團發展得愈加強大,以致出現了鄭氏集團這樣的超級海上強權。鄭芝龍集團縱橫東亞海域數十年,成為17世紀世界上最強悍的海商/海盜集團。雖然擁有強大的武裝力量,但是鄭氏集團仍主要從事貿易而非劫掠。據荷蘭東印度公司記錄,崇禎十二年(1639)駛往長崎的鄭氏商船多達數十艘。崇禎十四年(1641)夏,鄭氏的22艘商船由晉江縣安平港直抵日本長崎,佔當年開往日本的中國商船總數的1/5以上,其運載的主要貨物有生絲、紡織品、瓷器等。鄭芝龍與葡萄牙人、西班牙人也建立了貿易關係。他運往日本的絲織物,有一部分是從葡萄牙人控制下的澳門購進的,日本的貨物也由他運到呂宋,轉售西班牙人。鄭芝龍的船隻也經常滿載絲綢、瓷器、鐵器等貨物,駛往柬埔寨、暹羅、占城、交趾、三佛齊、菲律賓、咬留巴(今雅加達)、馬六甲等地貿易,換回蘇木、胡椒、象牙、犀角等。

因此在當時,海商和海盜之間並沒有明確的界限。二者的角色是經常在相互轉換著的,正如謝傑所言:“寇與商同是人,市通則寇轉為商,市禁則商轉為寇。”事實上,在近代早期的國際貿易中,這種亦商亦盜的海商乃是正常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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