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單位是否存在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呢?

宇宙的塵埃27551


我是幹網約車的,我們單位疫情期間不但不給司機降租金,如果司機有意見不想幹了可以馬上終止可以馬上交車,不交車的,每月的租金一分都不能少,這就是逼著司機出去幹活啊,不知道這種行為怎麼判定



無與倫比887


很多小公司的老闆有一種疾病,這種病叫做「我的公司,我愛咋地就咋地」的病。

我們家樓下有一家連鎖零食品牌的專賣店,他們家店員有一次跟我抱怨說,這份工作真是太差了。

怎麼差呢?

當時面試的時候,老闆說上班的作息是早8:30至晚8:30,店員覺得這個作息可以接受,就決定來這邊上班了。

但是來上班的第一天,店長就委婉的說:

“我們店裡早上事情比較多,你以後還是提前半小時過來,八點上班,這樣我們開店的準備會充分一些。”

店員想,那八點就八點吧,畢竟在試用期還是好好表現,別惹人家不高興。

有一天早上她家小孩發燒了,送小孩上醫院,耽擱了一會兒,到店裡的時候已經八點二十五了。店長自己在那邊做開店的準備,他很生氣,就說:

“你怎麼遲到了?晚來也不跟我打個招呼?扣你兩百塊錢。”

店員就蒙了:

這不是還沒到規定的八點半上班時間嗎?八點二十五怎麼就遲到了呢?

合著之前八點上班都是我份內的事情是吧?那你招聘的時候又為什麼說是八點半上班呢?


其實現在,不僅是這樣的商鋪,還有企業,甚至以高素質高文化著稱的互聯網公司,很多都存在這種現象。

公司制度什麼的完全就是老闆領導一人說了算,說你遲到就遲到,說扣錢就扣錢,說加班就加班;

面試的時候說八點半上班,真正入職了之後就變成八點上班,而且完全不由你辯解,多數人也只能忍受。

因為,只要你稍微有所反抗,就會遭到排擠甚至辭退,所以多數人即使遇到這種不合理的情況,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在這種大環境下,那些“有病”的公司老闆,則會越發的公然違反勞動法,反正總會有人缺錢,忍耐他不合理的“霸王條款”繼續給他打工。


到底有沒有不加班的工作單位?

當然有。並不是社會上所有的公司都加班,都實行不合理的作息制度。

那麼不加班,不刻意延長工作時間,能不能把工作做好?

絕對能。大家可以觀察一下週圍,絕大多數加班的公司或者個人,都是把八小時的工作量生生延長到了十個小時而已。工作量並沒有提升,只是效率降低了。


我以前待過一家特別能加班的公司,因為加班已經是公司不成文的規定,所以同事們也養成了習慣:白天磨洋工,沒精神,藉口上廁所,在廁所裡一蹲蹲半個小時,這算什麼啊?

到了晚上下班時間,吃個晚飯,從五點半吃到七點,幾個同事先開一把黑,然後加班到晚上十點,工作群裡發一張加班的照片,收工回家。

員工加班了,主管有面子了,老闆滿意了——完美。

可實際上呢?

公司做的那幾個產品到處都是bug,他們心思根本就沒在工作上,沒在技術上,很多同事每天想的就是怎麼延長工作時間,如何混加班費,交通補貼,餐費補貼,然後每天搞到十點十二點的回家。

長期下去,公司怎樣先不說,人漸漸的就廢了。


面對這種情況,其實你有且只有兩個解決方案:

  • 一,換一份工作。

  • 二,提升你的職場話語權。

我們普通人的力量很小,能做得也很少,其實努力一生,也不過就是顧好自己的吃穿住行。

所以,本著為自己的前途負責,為自己的未來的負責的想法,先改變自己,做好自己,然後我們一起期待整個職場環境會變得更好吧。


吉姆妮成長日記


我想反問一句:有單位完全不存在違反《勞動法》行為的嗎?最簡單的說三個方面:一是《勞動法》規定的員工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有多少單位能保證做到這點呢?二是《勞動法》中員工享受的法定假日工作的三薪、雙薪、平時的加班費用有多少單位實際落實的?三是《勞動法》中規定的員工年休假制度,有多少人享受過?


所以不能問單位是否存在違反《勞動法》行為這個問題,回答沒有的估計都是......



其實從企業這方來說,所有違反《勞動法》的行為都可以找到合情合理的理由:企業要生存,就要有效益來保障,而這效益靠什麼提高?合理控制人力成本一定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不犧牲員工法定假日,不犧牲年休假用來加班能實現嗎?



歸根結底是《勞動法》制度內容完善,落實很難,而對企業違法行為的監管處罰形同虛設,企業違法成本低於人力成本,僅此而已。



而從個人角度來說,個人迫於生存需要,為了保住手中的飯碗,是不會主動與單位違法行為抗衡,這也從另一方面助長了企業違法的行為。


還有兩年就退休


對於題主的問題:你所在的單位是否存在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呢?

一是《勞動法》規定的員工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二是員工享受的法定假日工作的三薪、雙薪、平時的加班費用,三是規定的員工年休假制度。

但就這幾個方面來說,就很難挑出一個完全符合條件的單位來,或許是有,但是我直到現在都沒有發現過,也沒有遇到過。

很多公司會在招聘或者面試的時強調和宣揚自己公司的管理和福利多麼開明和誘人,但是真正入職之後,其實很多時候都是和自己預期的有落差。

01 單位違反勞動法的很多,其中之一表現在沒有支付應有的加班費。

我在一家公司做律師助理,但是基本上每天都有很多同事在加班加點做工作的事情。工作忙一天,兢兢業業爭分奪秒也做不完一天的工作,不得已還是要多加班,忙到晚上8/9點甚至11,12點才搞完。

但是即便這樣,也沒有給加班費,公司也不會主動給你加班費。如果去找公司問,公司也只是會說:“那是你的工作,我沒有讓你加班。”但是實際上,你不加班工作還是會一直放在那裡,明天一樣會有這麼多甚至更多的工作給你。你想不加班,可能嗎?

02 法定節假日沒有嚴格按照規定支付n倍工資。

正常來說,國家規定,平常加班是1.5倍工資,週末是2倍工資,法定節假日是3倍工資,但是拿我媽媽的工作來說,我媽媽每年春節都很少可以回家過年,就在廣州一家酒店做衛生的工作,大年初一上班也只是2倍的工資,3倍的從來沒有過。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是這樣吧。

落實和執行過程中,總是充滿了各種問題和挑戰。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其他並不遵從《勞動法》的規定,很多公司企業尤其是私營企業,更多的是不斷壓榨員工的勞動力和勞動時間,為自己創造更多的效益。

如果作者有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呢?不妨這樣試試。

其實作為一個職場人,任何時候都不要忘記學習。要多學習多接觸新鮮事物,保持與時俱進的自己。

多學習各方面知識,多接觸類似情況,看法律相關知識,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會有不同的使命,只有踏踏實實認認真真地做事,並且保持不斷學習一直前行的心,時刻保持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才有機會一直在職場中保持主動的地位,

加油,希望以上建議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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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琉璃


我是事業單位的,醫療機構,因為來了一個無法無天的院長,所以存在很多違法行為,比如女職工生育期要扣錢,病假期必須要去開會,不去扣錢,病假也要扣錢,可是扣下來的錢卻不知道哪兒去了,而且請了病假生育假的人就不能參與年度優秀考評,自己各種貪錢中飽私囊,完全視法律為無物,真他媽呵呵了


身過忘川心入海


沒學過勞動法!也不知道我們單位算犯法不?單位欠工人2年工資了,退休的都要自己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霧霾]因為沒給交醫療保險,職工生病住不了醫院,還不如個農民工[吐血]



蝶飛蝶舞映花紅


違反了也沒人敢吱聲,這才是癥結所在好麼?



流浪大饅頭


現在我們所在的企業都是黑心企業,不籤合同,不為員工買五險,強迫員工早上六點鐘不到就幹活,吃飯時間沒有,下午家還幹到六點多,延長工作時間,提高勞動強度,


用戶6168037439872


私營企業小企業,勞動法根本不能貫徹,在一個企業中,勞動者是弱勢群體,尤其現在機器淘汰人的情況出現,我覺得這個世界還是需要教育與文化,讓人的素質能夠慢慢得到提升,尤其是這種商人和資本家的素質,因為我們這個社會主要是靠上層人,上層建築去帶動的,包括演藝圈啊所提供的這種精神糧食,可現在這個社會都是誤導,很值得這個堪憂






genehoo


幾十年前或許有,現在在一般的企業裡簡直形同虛設,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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