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零時起 陝E陝A以外車輛禁止進入渭南市境內

渭南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嚴查嚴控機動車輛及人員的通告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經進入關鍵期,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形勢需要,渭南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對通行渭南市境內機動車輛實施如下管控措施:

一、懸掛陝E、陝A以外其他牌證車輛禁止進入渭南市境內道路行駛,其中駕駛陝A牌證車輛因工作、生活需要,確需進入渭南市境內的,必須持有渭南市戶籍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工作證、學生證等有效證明,經渭南市疫情防控交通檢查點登記核實後,方可進入渭南市境內道路通行。

二、渭南市各縣(市、區)之間,原則上禁止本縣(市、區)之外車輛、人員進入。因工作、生活需要,確需進入各縣(市、區)境內的,必須持有本縣市戶籍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學生證等有效證明,經各縣(市、區)疫情防控交通檢查點登記核實後,方可進入各縣(市、區)轄區道路通行。

三、優先保障持有交通運輸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通行。對未持證但屬於運輸疫情防控應急物資以及人員的車輛、運輸民生物資的車輛,經疫情防控交通檢查點登記核實後,方可進入渭南市境內道路通行。每日0時至6時,環渭所有入口(高速公路、國、省道)一律禁止進入,除應急物資運輸車輛、貨運車輛、特種車輛外,其他機動車不準進入渭南市境內道路通行。

四、懸掛湖北省車輛牌證(鄂牌)、浙江溫州車輛牌證(浙C)、河南南陽車輛牌證(豫R)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入渭。在渭南市境內行駛的上述三類牌證車輛,一律封停、不準通行。

五、即日起,凡持有渭南市戶籍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學生證從外地旅遊度假、探親返渭人員,一律到當地政府指定隔離觀察點留觀14天,留觀期滿後方可回居住地(生活、工作、學習)居住。

六、本通告自2020年2月8日0時起施行。請相關單位、廣大市民、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在出行期間攜帶本人渭南市戶籍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學生證等有效證明。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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