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丨我省醫保參保繳費期延長至疫情解除後兩月內#戰勝疫情甘肅在行動。齊心協力,共克時艱。#

2月7日,甘肅省醫療保障局、甘肅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延長參保繳費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

我省延長 2020 年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延長至宣佈疫情解除後兩個月內

《通知》指出,延長城鎮職工醫保參保繳費期。疫情防控期間,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延期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轉移接續、繳費、補繳、在職轉退休等業務,期限延長至宣佈疫情解除後兩個月內。用人單位和個人在規定的延長期限內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繳費、補繳、在職轉退休等手續的,補繳的費用視同為連續繳費,不得收取滯納金。對延長期限內發生的符合醫保規定的費用及時予以補報、個人賬戶予以補劃。符合條件的在職轉退休人員在規定的延長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的,按月領取退休費 ( 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補劃個人賬戶資金,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

通知指出,延長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2020 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期延長至宣佈疫情解除後兩個月內。各級醫療保障部門、稅務部門要通過多種途徑進行宣傳,鼓勵居民通過銀行 APP、微信、支付寶等線上方式參保繳費,在落實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確保完成 2020 年參保繳費任務,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保盡保。城鄉居民在規定的延長繳費期內繳納 2020 年個人繳費的,2020 年 1 月 1 日至參保繳費之日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按政策規定予以補報。

《通知》要求,積極推行不見面服務。疫情防控期間,各地稅務機關要積極創造條件為用人單位和城鄉居民提供"不見面"服務,引導繳費人通過電話、網絡、郵寄、預約等方式辦理繳費事宜。對於涉及退休待遇享受等特殊緊急業務,確需現場辦理的,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通過電話或網絡方式預約後,以"一對一"方式單獨辦理,同時提供"承諾制"容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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