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道德綁架”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段時間以來,隨著疫情的發展,各路明星、企業家、各大企業,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為防疫抗疫做出了不可磨滅貢獻。但同時,網上一直就在曝光哪個大名人捐得少了?哪個大明星沒有捐吶?亂亂紛紛,不一而足。心有塊壘,不吐不快。

現在國家推行法治社會,也就是說:每一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是平等的,都是受法律保護的,無論是誰,只要他(她)的收入是合法的,就應該受到保護。換句話說,就算某些人的收入違法了,也有法律去審判他們,輪不到誰說什麼。道德這個東西,只會在自省的時候有用,誰都無權用道德去綁架別人。

但現實中是存在道德綁架的,特別是網上,每個人都站在或自以為站在正義和道德的天平上審視別人。哪個名人、明星做得稍微不到位,就急忙跳出來指責,恨不得他她們傾家蕩產才滿意。我認為,這不對。

老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什麼意思,就是:我不願意別人強加給我的,我就不強加給別人。我不願意承受的,我也不讓別人承受。但現實中卻沒幾個人能這樣想、這樣做。可能有人會說:他(她)們擁有了比平常人更多的社會地位、財富、名譽,就應該比平常人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表面上看,沒什麼問題,但實際上是有問題的。一個人的社會地位、財富、名譽這些無形資產怎麼定價?在什麼時候出多少錢合適?等等,這些都是算不清的糊塗賬。再換一個角度:誰都地位都是拼出來的。誰的財富也不是大風颳來的。誰的名譽也不是你一個人給的。憑什麼要接受你的建議或者綁架?我認為許多人喜歡在網絡上大搞“道德綁架”,是出於“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的醋勁兒,和“看熱鬧不嫌事大”的起鬨心理。這樣,很無聊。

那麼“道德綁架”有沒有用呢?我認為多多少少還是有用的。比如說某些人本來是沒打算捐款的,但迫於輿論壓力捐了款。但這絕不是這些人的道德品質提高了,而是被綁架了。我們換位思考,如果是你被別人逼著做事,無論是什麼什麼是事,你會做得心甘情願嗎?恐怕……不會吧?

所以,遇到好人好事,我們鼓掌,我們致敬。遇到壞人壞事,我們譴責,我們聲討。這沒關係,但我們不要道德綁架,這不對。

再有,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何況我們一個十四億人口的大國,肯定各色人等都有。我們對別人越包容,我們的心胸就越寬廣。我們越大度,思想層次就越高。真正有所得的,還是我們自己。所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再加一句:“己所欲、人不欲、亦勿施於人”!

從“道德綁架”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從“道德綁架”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從“道德綁架”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