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40家保險公司擴展責任 將新冠肺炎納入理賠

都市快報訊 新冠肺炎來勢洶洶,保險行業積極應對。

自2月6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險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適當擴展保險責任,在疫情防控關鍵期發揮保險保障作用”以來,據記者瞭解,至少已有40家保險企業宣佈,擴展部分保險產品責任,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納入保障。

數據,已經擴展旗下部分保險產品責任範圍的險企至少有40家,且悉數囊括了中國人壽、新華保險、泰康人壽、平安人壽、中國太保、君康人壽、人保壽險等大型保險企業。

此外,螞蟻保險和騰訊微保也對平臺部分保險產品進行了責任擴展,可賠付新冠肺炎。

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上述公司的所有產品都擴展了保險責任,而是部分產品進行了擴展,主要有:意外險、重疾險和醫療險

其中,意外險主要增加了因新冠肺炎導致的意外身故、傷殘保險金。重疾險責任的擴展,是指被保險人首次經醫院確診為新冠肺炎後,險企給付一定額度的保險金。醫療險則主要通過取消等待期限制、取消免賠額限制、取消給付比例限制等方式進行責任擴展。

賠付方面,意外險的新冠肺炎賠付金大多與基礎保額一致,個別公司有20萬元左右的限額;醫療險的報銷額度則多與基礎保額一致;重疾險的賠付額度差異較大,部分公司給付5萬元或更高的關愛金,部分公司給付基本保額的30%,還有部分險企以普通型、重型及危重型加以區分,分別按輕症或中症、重症標準給付保險金。

此外,大多數產品擴展保險責任有期限,短的保障到4月末,長的到今年年底

主要險企中,中國人壽擴展了《國壽安心貸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2014版)》《國壽安心貸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A款)》《國壽安心貸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等3款意外險的保險責任,主要賠付因新冠肺炎導致的身故及殘疾,對於確診日期在2020年2月7日到2020年12月31日的身故、殘疾理賠案件,合計最高給付保險金人民幣10萬元。

總部位於杭州的中韓人壽和信泰保險,也擴展了部分產品的保險責任,前者將旗下“中韓福”和“愛相隨”兩款熱銷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擴展到新冠肺炎,保障期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後者於2020年4月30日之前擴展18款產品的保險責任,包括6款意外險、9款醫療險、3款重疾險。其中,醫療險取消了等待期、免陪額限制和賠付比例限制,重疾險按基礎保額的30%額外給付一次保險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平安人壽擴展保險責任的產品多達32款,投保這些產品的客戶,2020年4月30日之前初次確診新冠肺炎的,將額外獲得20%的基礎保額,最高給付50萬元,原有保單責任繼續有效。

附部分已擴展保險責任的公司

中國人壽、新華保險、泰康人壽、平安人壽、中國太保、君康人壽、人保壽險、中英人壽、鼎誠人壽、國聯人壽、國寶人壽、恆大人壽、天安人壽、陽光人壽、富德生命人壽、招商仁和人壽、愛心人壽、交銀康聯人壽、崑崙健康保險、北大方正人壽、華夏保險、天安財險、眾惠相互保險、弘康人壽、恆安標準人壽、國任保險、上海人壽、長安責任保險、三峽人壽、光大永明人壽、中韓人壽、中華人壽、信泰保險、復星聯合健康、橫琴人壽、前海人壽、招商信諾、京東安聯、中意人壽、紫金財險、北京人壽、瑞泰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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