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經開區管委會原副主任、花溪區委原常委趙代剛被“雙開”


日前,經貴陽市委批准,貴陽市紀委市監委對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原副主任、花溪區委原常委、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趙代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代剛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吃請,大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茅臺酒等;接受他人請託,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巨大財物。

趙代剛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貴陽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代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經貴陽市烏當區人民法院判決,趙代剛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贓款上繳國庫。

趙代剛簡歷

趙代剛,男,漢族,1977年9月生,貴州省開陽縣人,199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8月參加工作,中專學歷。

1996年8月至2011年7月先後任開陽縣馮三鎮農技站工作工作人員,縣馮三鎮經科辦副主任、主任,縣金中鎮人民政府副鎮長,縣龍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縣米坪鄉黨委書記,縣龍崗鎮任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1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小河區人民政府任副區長、黨組成員;

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貴陽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任副主任(副縣級);

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任花溪區人民政府任副區長、黨組成員;

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任花溪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任花溪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分管常務工作)、黨組成員;

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任花溪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分管常務工作)、黨組副書記;

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任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提名任管委會副主任(正縣級)(試用期一年)、花溪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分管常務工作)、黨組副書記;

2017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正縣級)、花溪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分管常務工作)、黨組副書記;

2019年11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都市新聞記者 楊酈晶

校對 王浩

編審 羅瑋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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