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組織部出臺十八條措施激勵抗“疫”戰士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中央組織部和省委部署要求,2月8日,山西省委組織部制定《關於激勵關愛抗擊疫情一線基層黨員幹部的十八條措施》,進一步激勵全省基層黨員幹部和一線醫務工作者勇於擔當、衝鋒在前,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十八條措施:

1.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及時選派機關企事業單位中敢戰鬥、能戰鬥、善戰鬥、組織協調能力強、善於做群眾工作的黨員幹部上一線,到村(社區)報到,開展疫情防控管理服務。

2.鄉鎮、農村黨組織要緊盯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易地搬遷安置點等,實行鄉鎮班子成員包村、村組幹部包片、黨員聯戶包人,開展網格化疫情防控。

3.街道、社區黨組織要充分運用網格化管理優勢,組織社區黨員幹部、民警、物業工作人員和居民到社區服務,有序做好入戶摸排、政策宣傳、協調溝通、後勤保障等工作。

4.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要引導幹部職工少外出少走動、不聚會不聚餐、不信謠不傳謠,認真做好個人防護和辦公區域的衛生清潔,推動各項工作有序運轉;第一時間掌握幹部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在疫情防控中的各類情況。

5.支持疫情防控的黨費,必須用於支持和慰問戰鬥在疫情防控鬥爭一線的基層黨員幹部和醫務工作者。

6.以衛健、公安、交通、工信、市場監管等系統和鄉鎮、街道為重點,把幹部在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詳實工作紀實納入本人檔案,作為提拔使用、職級晉升的重要依據。

7.對在抗擊疫情中表現突出的村(社區)幹部和青年人才,優先納入村(社區)組織換屆推薦人選。

8.在鄉鎮(街道)幹部選拔、公務員考錄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中,優先錄(聘)用在抗擊疫情中表現突出的村(社區)幹部。

9.對培養考察期未滿一年的入黨積極分子或發展對象,以及在防控一線向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的,在防控一線表現突出且符合黨員條件,要及時吸收為預備黨員,不受發展黨員指導性計劃限制。

10.對各地表彰的抗擊疫情先進個人,本人提出入黨意願的,要優先發展。

11.防控一線成立的臨時黨組織,可按規定在防控一線直接發展黨員。

12.及時瞭解基層黨員幹部和醫務工作者的思想狀況和工作困難,通過各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幫助減壓釋負。

13.協調有關部門對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在不影響正常防控任務情況下,有計劃地安排輪休、調休;對較長時間超負荷工作的同志,要強制休息;加班的應當給予補休或補助。

14.對在疫情防控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要進行表彰。

15.參加抗擊疫情一線的基層黨員幹部和醫務工作者,單獨核定考核優秀等次指標,優先評為擔當作為突出幹部。

16.對在抗擊疫情一線人員的嘉獎、記功獎勵不受規定比例和名額限制,按規定給予獎勵。

17.對在抗擊疫情一線表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優先評定。

18.全省各級組織部門要在抗擊疫情關鍵時期,嚴格禁止不必要的表格填寫、材料報送,嚴格審批不必要的會議、文電,嚴格限制視頻會議,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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