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2月8日,河源和平县彭寨镇派出所依法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颁布的决定、命令,不配合防疫检查点工作要求,恶意伤人的村民黄某龙进行行政立案侦查。
涉嫌违法人员黄某龙,男,公和村村民,当晚邀请朋友到其家做客。其朋友两人驾驶小汽车到达公和村路口检疫点时,工作人员在例行询问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不是本村人员,对他们进行劝返。随后,黄某龙步行到检疫点,想自己开车搭载朋友进入公和村,但遭到检疫点工作人员坚持反对。黄某龙下车对工作人员叫嚣,撕扯工作人员口罩,并抓伤工作人员脸部。接警后,彭寨镇派出所迅速出警,对黄某龙进行传唤。
黄某龙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不顾劝阻、恶意伤人的行为影响极坏、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防疫工作秩序。彭寨镇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黄某龙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河源警方提醒,做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全媒体记者】余佩
【通讯员】朱景优
【作者】 余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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