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和B銀行行長都是偷了B銀行一千元,請問負法律責任一樣嗎?為什麼?

幸福2686527602415


不一樣,銀行行長說,拿錯了或者臨時借用,還回去應該沒事,小偷就判刑了


念花開君臨天下4175985058


律師答疑:這個問題看起來怪怪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小偷和銀行行長只要是觸犯了同樣的法律,當然負同樣的法律責任。只不過這個問題的設計太差,1000元還不夠立案標準呢!


提問的人因為不懂法律,所在在他的想象中,小偷偷了銀行一千元,肯定會被追究盜竊罪,而銀行行長偷了銀行一千元,肯定免責。其實這中間並沒有區別,真偷了錢,兩者都會被追責。

區別在於:小偷偷銀行1000元非常容易被發現,而銀行行長偷銀行1000元非常難以被發現,而且只要是精神正常的銀行行長,真的不可能去偷銀行的錢啊!!!而且還是偷1000元!提問的人真的太瞧不起銀行行長了吧?

也是基於此,這個問題不具有現實可能性!

其實偷竊的人一般都是無權無勢無財的人,真是因為什麼都沒有,才要去幹偷雞摸狗的事情,而銀行行長除非心理有嚴重的疾病,才會去偷竊。

在大部分的時候銀行行長有可能的犯罪有:貪汙、受賄、挪用公款(國有銀行),職務侵佔,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挪用資金(民營銀行)。


陳豪俊律師


這個主要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過以常規的角度來說,小偷和銀行行長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不一樣的。


小偷偷盜銀行的錢,那肯定是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判多少,主要根據其盜竊金額決定。

而銀行行長本身擁有所在銀行所處環境的最大權限,因此,其通過銀行行長這個職位從而侵佔銀行或者客戶的錢財,這個就屬於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私財物,屬於職務侵佔罪,需要以職務侵佔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然,在同等金額,職務侵佔相比盜竊,所承擔的刑事責任要輕太多了。

以目前法律,職務侵佔100萬以上,才處最低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盜竊100萬,一般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了。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小偷和行長的法律責任有可能不一樣。為什麼有區別?難道就是因為他是行長!有特權嗎?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違法犯罪都應當受到處罰,並沒有特權。但某種情況下確實處罰不一樣。下面對小偷和行長可能面對的法律責任做個全面分析。

假如銀行所在地規定盜竊罪的立案處罰標準大於一千元,小偷和行長均不構成盜竊罪,但二人均應當受到行政處罰。

刑法和司法解釋規定,盜竊財物價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間的,應立案處罰。但又同時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現的情況,確定本地區的盜竊數額標準。故,全國各地對於盜竊罪的立案處罰標準是存在不同的。在發達地區,如廣州規定是三千;在次發達地區,規定是二千;在落後地區,規定是一千。所以,如果該銀行所在地是發達地區,二人盜竊數額均未達到盜竊罪的立案處罰標準,均不構成盜竊罪。但是,該二人均應當受到行政處罰,也即拘留或罰款。

假如銀行所在地規定盜竊罪的立案處罰標準就是一千元。小偷肯定構成盜竊罪,行長卻不一定構成犯罪,但會受到行政處罰或其他處分。

小偷盜竊了一千元,其構成盜竊罪,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的處罰。但是,行長卻不一定會構成犯罪的。為什麼?這涉及到刑法當中的身份犯問題。所謂身份犯,是指法律將身份或其它特定關係規定為構成要件或者為刑罰加減或免除的一個原因,這種犯罪就是身份犯。行長因為具有銀行行長身份,面臨的處罰不太一樣。

情況一:假如行長不是利用職務之便盜竊。這種幾率比較小。其和小偷一樣,也構成盜竊罪。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的處罰。

情況二,假如行長就是利用職務之便盜竊。又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行長是私人銀行行長。

刑法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務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就構成職務侵佔罪。

假如行長是利用職務之便盜竊一千。比如他利用保管保險櫃職責便利,偷偷拿走一千。行長的行為屬於職務侵佔,然而職務侵佔罪立案處罰標準是五千以上,行長鐵定不構成犯罪,但會受到行政處罰,即拘留或者罰款。同時,該行長可能開除、撤職等處分。

第二種:行長是國家銀行行長。

刑法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私財務,是貪汙罪。

假如行長是國家銀行行長,也即具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盜竊銀行錢款,屬於貪汙。但,貪汙罪的立案處罰標準最低也是五千元,行長也不構成犯罪,但會受到行政處罰,即拘留或者罰款。同時,該行長可能開除、撤職等處分。


法視野


盜竊1000元,剛夠盜竊罪的立案標準,那麼根據《刑法》的規定,犯罪分子就有可能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無論是誰觸犯法律?都會受到法律制裁的。小偷和行長都不例外。

但是就盜竊的性質來說,行長盜竊銀行1000塊錢,顯然是性質更為惡劣一些,應當承擔的責任大一些。

拋開行長是職務之便和職務侵佔不講,單說行長是臨時起意,順手牽羊拿走銀行1000塊錢這件事情,就可認定為盜竊,也可以說是監守自盜。

行長的行為造成的社會影響也更大一些,因此對於行長應當判處拘役兩個月,對於小偷應當判處拘役一個月。


法重情深


行長罪大一點,因為小偷只範了偷這一個罪而行長不僅偷還有監守自盜這笫2個最,2大於1


雁南飛3045


不!行長犯罪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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