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友律师团
如果没有立遗嘱,是会出现这种情况!
很多独生子女都认为,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自己理所当然可以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事实真是这样吗?
其实未必如此!!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案例,有人称自己是家里的独子,父亲去世后,在过户父亲的房产时被告知要公证才行,这让很多人纳闷,独生子女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继承房产为什么还要做公证,这时候法院告知这位独生子,他并不是唯一继承人。
其实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与子女,那么在其去世后,房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的其他亲属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房产继承有以下4大限制条件!
1.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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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继承时,要按照法定继承来执行,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来继承,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2.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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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首要条件是被继承人已死亡,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就将房屋产权交给了指定的继承人,比如配偶、子女,此时只能算作赠与,因为继承还未开始。
3.继承人为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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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第二条件是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此时只能算作遗赠,并非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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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房产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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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房产,如果房屋为共有房产,那么在继承时就要进行产权分割,只有分割后归被继承人的个人房产才能被继承人所继承。
所以,独生子女父母要想把财产全交给子女,一定要提前立好遗嘱,不然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就是按照法律上的自然继承,自己的孩子在继承遗产时就会面临很多困难,甚至有可能出现七大姑八大姨抢遗产的现象。为了避免以后麻烦,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这点!
房客联盟
父母去世后,叔伯姨婶为什么能跟子女争房子?
1、婶是肯定不能的,叔伯姑姨舅这是可能的。2、从遗产继承角度,直接继承是不可能的,但是间接的遗产继承是可能的,我们就说说这几年的关系。
第一,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个我们都明确的。
第二,父母有继承权,他们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也就有了房产的继承权,也就拥有了这个房产的一部分财产权利。
第三,我们所说的叔伯姑姨舅的继承权实在父母继承后,他们死亡而产生的,父母继承了儿女的财产,他们死亡后,这部分财产变成了他们的遗产,所以叔伯姑姨舅只是继承他们父母的遗产,只不过这部分遗产有一小部分是原来父母继承的遗产而已,所以,叔伯姑姨舅只是间接的继承了你父母的遗产。
解决方法:
1、父母去世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去世,那么叔伯姑姨舅是没有继承权的。
2、你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遗嘱,放弃继承,或者遗嘱给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就可以了。
3、父母立遗嘱给自己的孩子,变法定继承为遗嘱继承就可以了。
韩东言
叔叔,伯父,姑姑是父亲这一方的。
姨妈,舅舅是母亲这一方的。
《继承法》上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父母是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的。如果一对夫妻,妻子先意外去世了,而她的母亲尚且健在的话,她的母亲就可以继承她的一部分遗产。
《继承法》规定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虽然兄弟姐妹等也有继承的权利,但必须是第一顺位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的权利。出现叔伯姨舅争房产的事情,大部分是因为夫妻当中的一方不幸去世,但父母尚在,导致的财产外流。
大部分中国人不喜欢遗嘱,但意外的事情又时有发生,所以导致很多的遗产官司。戴安娜王妃36岁去世,执行的是32时写的遗嘱,她的巨额遗产在缴纳了遗产税后,大部分交给信托机构搭理,在持有期间,不但没有损失反而有大的收益。如果不是提前做好了安排,即使她离婚,遗产归孩子继承,作为两个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查尔斯王子还是可以对遗产具有一定的权限的,我想这也不是戴安娜王妃想看到的。
如果说遗嘱很重要,大部分会认为很重要啊,但是保险的受益人大都随便安排,甚至是法定受益人。保险的受益人一般指的是身故受益人,都是一种作为身后事情的安排,应当被重视。如果你的保单是法定受益人,请及时变更为指定受益人。
简净轩语
法海一粟认为,父母去世后,叔伯姨婶不可能作为第二位继承人和子女争遗产的。
1、法定继承的顺序。父母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为:配偶——本案中不存在,因为父母互为配偶;父母——即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本案中没有交待;子女——即题主自己。本案中,如果祖父母与外祖父母都不在世了,那么,其继承人只有子女即题主自己。鉴于存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事实,因此,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是无权继承的。
2、叔伯姨婶的概念。叔伯,与父亲应当是兄弟关系;姨,与母亲是姐妹关系;婶,在本案中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果叔伯姨参与争遗产,那么,说明祖父母与外祖父母都活着。他们所谓的争,是以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名义来争的,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争遗产,因为,他们不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既然祖父母与外祖父母都活着,那么,依法继承即可。因此,也无所谓争了,不管怎样,那也是权利。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不过提出的问题不够清楚,需要详细分析。
父母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首先发生继承
<strong>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的子女,父母的父母,父对母而言,父亲有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母对父而言,母亲有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在这样的情况下,父母去世,父母的父母、父母的子女、父对母、母对父都享有继承权,继承父或母的遗产。
在父母的父母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后,父母的父母去世,那么父母的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有权继承其财产。
你的叔伯,是你父亲的父母的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你的父亲的父母继承了你父亲的房产份额的情况下,你的叔伯就有权继承该房产的份额;
你的舅姨,是你母亲的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你的母亲的父母继承了你母亲的份额的情况下,你的舅姨就有权继承该房产的份额。
当然,如果父母的父母先去父母去世的,那么父母的父母就不再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这样的情况下,你叔伯、舅姨就不存在继承你父母房产的情形了。
根据分析,你的叔伯存在符合条件时享有继承房产的情形,但你的婶婶一般是不具有继承权利的。
郭广吉律师
按继承法,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题主问题的是出在遗产人的父母身上。遗产人夫妻去世时(按描述,有可能是某种事故而双双遇难)他们的父母健在。而未及时办理继承过户。他们父母也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等他们去世后,自然那些叔伯姨是可以伸手拿他们父母留下那份了。这里没有婶子什么事,她不过帮自己男人争夺而已。
他们的行为合法,但不合伦理。相当于抢人家孩子父母遗留给自己孩子的钱了。
不过不用担心,他们能分得的份额极少,折现后更少。
找个好律师,帮你打官司吧。人在做天在看。
实现一个晓目标
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往往是父亲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而且爷爷奶奶最少有一人还健在或者两个人都健在,等爷爷奶奶去世时假如也没立遗嘱,叔叔姑姑伯伯就可以跟题主争财产了。
同理,如果母亲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而且姥爷姥姥都健在或者一人健在,等姥爷姥姥去世时没有遗嘱的话,舅舅和姨姨也可以跟题主争财产。
我们国家以前很少有人立遗嘱,所以导致这种不合理的情况比较多,不过现在好像立遗嘱的人多起来了,大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把财产传给自己希望的人。当然也得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进行。
有的事情合理合法当然好,但是如果合法但是不合情理的最好不要做,否则亲戚朋友都会远离你的。
我的房子我做主
有一种情况。
如果父母去世时,父母的父母未去世,那么父母的房子父母的父母就有权继承份额,并且他们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而如果父母的父母在世时你没有及时处理该房产,那么当他们去世时,他们占有的房子份额,又变成他们的遗产的一部分,那么他们的其他子女又有权继承他们的遗产,也就有了题目所说的情况。
虽然这样算下来,他们所占有的份额只有八分之一、十六分之一甚至更低,但是按照法律他们确实有权继承这套房子的一部分。
如果想要单独继承这套房产,必须让他们去公证处放弃继承权利,拿着公证书去房交所过户才算是你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麻烦,多学点法律,尽早处理比较好。
鑫财经
根据法律规定,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没有权利和第一顺位继承人争夺包括房子在内的遗产的。
我们国家《继承法》对遗嘱继承之外的法定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遗嘱继承可以自由指定继承人。
题目中的情况应该说的是法定继承的情况。那么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只要在,第二顺位的这些叔伯姨婶是没权利要求继承的。如果他们非要争,那就法院见吧。
律师独角兽
理论上是可能的。
原则:有遗嘱遵遗嘱,没遗嘱遵法定继承。
先明确1、你父母的遗产,没有遗嘱的话。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可以继承。
2、叔伯是你爸爸的兄弟。姨是你妈妈的姐妹(代位继承)婶婶是叔叔的老婆无继承权。
第一层关系:
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题中父母双方往升极乐。父母的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子女有继承权。
第二层关系:
1、第一种情况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在世。那自然跟你叔伯姨都没关系。
2、第二种情况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中有人去世了,举个栗子。爷爷奶奶去世了。爷爷奶奶从你父母继承过来的份额,就有他们的子女来继承。(也就是叔伯来继承)
在现实生活到法定继承那一步的时候,基本要对簿公堂,会把亲情都湮灭掉。
论遗嘱的重要性。
PS:公证过的遗嘱效力大于未公证的遗嘱大于法定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