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去世,存入银行钱取不出来,银行会怎么处理?

水水6542


家人去世后,存入银行的存款取不出来,银行会怎么办?这里必须要搞清楚一点,存入银行的钱为什么取出来?是你们家人不知道银行卡密码,还是说压根就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针对以上两种不同的可能性,银行对待的方式也完全不一样。接下来,具体分析一下:

要想搞清楚银行会如何处理这笔钱?就得先弄明白银行存款是什么?


银行存款

我们先来说一下银行存款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去银行存款时的手续,相对贷款来说很简单,因为当客户存款时属于主动行为(哪怕是揽储中被吸收存款),只要是出具存款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

存款对于银行来说,属于负债端管理,采取客户自愿的模式,即自愿存入自愿取出的原则。因此,只要是客户自己或者委托人不前来领取存款,银行是不会主动与之进行联系的。

反过来说,贷款是银行的信贷资产,放贷之前都必须要经过风控部门的严格考察,待到期后银行肯定会直接联系客户,前去办理还贷手续的。哪怕是贷款客户不幸去世了,银行也会根据其保险、资产等进行扣结(继承人无法履约的情况下)。

由此可见,银行在对待存款与贷款的处理问题上,是大相径庭的。那么,针对题主说的两种可能性,银行具体如何做呢?


银行对储户去世后的存款

一般来说,储户去世后,只要其家人能携带银行卡,或者是公证处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办理取款手续,银行都会配合完成的。

而您提出的取不出来钱,到底是你们不知道银行卡密码无法提取,还是说对这笔钱就压根儿不知道。

假如是第一种,没有密码也不要紧,你们完全可以到当地公证处开一份证明材料,必须要能够证明这笔钱属于你或者其他家人继承才可。因为有时候,继承人很可能不止一人。

但若属于第二种,即没有任何人了解银行有一笔钱存在。那就很遗憾了!正如我之前所言,银行对于存款处理采取客户自愿的原则,没有人领取的钱,银行就会继续使用并得到经营盈利。但是,这笔钱的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将永远属于客户所有。

关于这一点,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曾经多次解答此类问题。如果你有意向进一步了解具体内容,可以前往我的问答处搜索。


总之,对于您提及的问题,我只能按照这两种可能性给予答复,您也可以按图索骥,根据每一种可能相应处理之即可。


东震木


万一家人去世,存在银行的存款确实会成了迷。

当然多数老人会交代清楚,也有一部分意外情况需要详细去调查。青岛出现过这样一段事情,一位老先生去世后,家人围绕着他留存的5套房和200万存款产生了分配争执。上诉到法院后,审判团队通过省人民银行调查到,老先生实际上在60多家银行有70多个账户,累计存款超过3600多万。

正常来讲,我们应当拿着家人离世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应继承人的法律文书,去一个银行、一个银行的调查。查到有相应账户就可以进行继承。像到人民银行调查这种情况,必须是执法机关才有权力的。

万一家人的存款我们都不知道,银行会不会自行处理呢?

其实有关依据并不多。国家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决账户管理。

根据这一原则,是将这些存款集中到一个账户管理。虽然是消除了有关账户,但是也应当建立相应账户信息资料,防止长时间未动用的账户企业前来提现。也就是说仍然承认钱是属于企业所有。

相关内容并没有涉及个人账户部分。也就是说涉及到个人长期不动用的账户,都是由各个银行自行决定了。

中国银行制定了《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管理办法(试行)》,对于长期不动的账户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长期不动户主要是指两年内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如果是自动续期的定期存款,连续滚存两次的。

对于被列为长期不动户两年以上的账户,而且账户余额不超过10元的,可以列为营业外收入。如果以后真的有人前来支取该账户,那么从银行收益中支取。简单点儿说,一个账户如果4年没动,余额钱数不超过10元,可以被列为银行的收入。如果以后真的有人来取,那么从银行收益中支付。

对于10元以上的账户,一般就是单独做标识,在提取和审核的时候更加严格一些。不能办理通存通兑,只能回原开户行提取。再一个重点是要设置做好备份。反正是非常麻烦的。

但这么说起来,确实银行也没有将10元以上的账户作为自己的费用使用。其实这样对银行更有好处。怎么这么说呢?

银行最主要的盈利是吃利差。吸收客户存款,然后对外放贷,中间的利差部分就是收益。所以说,银行的存款规模越大,越占便宜。比如中农工建交邮政等大型银行,他们给出的优惠利率一般会比普通地方性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低很多,最主要的就是它规模庞大。民营银行和中小型银行吸引存款不易。

综上所述

把长期不动户的存款,继续当作存款使用是最好的。


暖心人社


人去世了 银行里的钱怎么处理?

有一则新闻【女子错给亡夫账户上存5万元,银行因“向死人要去”被告上法院】黄女士拿着5万元到北京某银行存钱,因一时疏忽,错将5万元钱存到了已故丈夫的账户上。存完钱之后,黄女士就发现存错了。开具前夫的死亡证明,提供前夫的遗嘱且与银行多次协商未果后,黄女士一怒之下将银行告到了法院。

这样的案例很多,一个老公去世了,老婆到社保中心报销的时候,让社保中心把钱汇到亡夫账号上,结果钱取不出来了;一个是老公经商,人去世了,商户还把钱汇入到该账号,结果钱取不出了。

人一旦去世,该案件中,黄女士告银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钱不归属银行,而是归所有继承人的,银行并没有权利把钱给黄女士。

那么,遇到这样情况怎么办?

一、知道密码、拿着银行卡去取钱是否可以。

在刚刚去世一两天是可以的,因为银行系统还没有得到用户去世的信息,还没有把账号锁死,所以,可以通过网银、ATM、甚至是柜台取款,把钱取出或者汇入亲人账号。

大概三五天,所有的银行系统都会收到该用户去世的信息,账户立刻被锁死,再想取出来,就很麻烦。

二、通过公证取出款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所有继承人必须到场,并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如: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还有亲人的死亡证明等。而且所有继承人都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看起来不复杂,但是有的案件却根本无法办。

举一个例子就知道了。李雷和寒梅梅是二婚,李雷与前妻有一个女儿李敏,归前妻抚养,前妻带着该女儿到美国定居,多年没有联系。李雷2017年8月25日去世,银行存款有200万元,在去世前没有将该款取出。李雷去世后,韩梅梅想把该款取出,被银行拒绝。

因为该200万元已经变成李雷的遗产,要去公证处做公证才能取出。但是,因为联系不到李敏,根本无法做公证。

因此,公证取款,成为不可能。

三、通过法院起诉取出存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一般来说,起诉的时候,各方在法院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出一份调解书,拿着调解书就可以到银行把钱取出来。

但是,有的时候法院会要求所有继承人都参与诉讼,遇到特殊情况,联系不到继承人,就需要通过公告等一系列的方法,非常复杂。

四、去世之后,汇入该账户怎么办?

去世之后,汇入账户的钱,还有一个办法可以取出来。

非继承人汇入的,可以以钱汇错了,按照不当得利到法院起诉所有继承人,把钱取出来。

去世之后,想把账户里的钱取出来,非常麻烦。

因此,在去世之前,最好能够清空账户,把钱转到家人的账户里,几个小时就能完成的事情,省的将来有很大麻烦。

附:《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

二、 关于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过户手续问题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应慎重处理。(一)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 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如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存款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三) 在我国定居的外侨(包括无国籍者) 在我国银行的存款, 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处理手续相同,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四) 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驻在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继。

  继承人所在国如系禁汇国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困难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和爱国侨领、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并由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再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继承人所在国如未建交,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居住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内银行的存款,能否汇出国外,应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 存款人死亡后, 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 经公证部门的证明,暂按财政部规定: 全民所有制企、 事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以上各项希研究执行,望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映。

  过去有关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如与此规定相抵触时,以此文件为准。


用户55995085346


去世者在银行的存款就会一直放在银行,银行不会主动通知去世者的亲属,而是等着亲属拿着相关的证明来银行取走这笔存款,如果一直没有亲属来取走,那么就会一直存放在银行,简单说,就是存款就会变成银行的财产。

欠银行钱通知家属,存款就不通知家属,这是为何?

如果家人去世,但是他还欠着银行的资金,那么银行一定会通知给家属,然后尽可能让家属来偿还掉这笔资金,比如你欠银行的债务是10万元,银行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通知你的家属,比如通过实地走访或者电话通知的方式,总之,银行一定会通知到位,而且暗含着早日还款的意味。

但是如果是放在银行的存款,那么结果会完全不一样,银行不会主动通知,也不会打电话通知,更加不会实地走访来找到去世者的亲属,存款就会在银行,银行就会继续“保管”这笔存款,久而久之,成为银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银行有着专业的贷款催收部门,只要欠着银行的资金,那么银行的这个部门就会进行“催收”,他们的目标和任务就会拿出银行的资金,把银行的资金损失降低到最低的程度,但是在银行存款这个方面,银行没有专门的部门,所以银行只会在银行营业厅等着去世者的家属来取走存款。

有哪些方法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呢?

银行方面完全可以添加“存款紧急联系人”的方式来避免这样的问题,每当储户存款就可以按照自愿添加的原则来选择一个亲属作为紧急联系人,当去世者长时间没有取回这笔存款,银行可以按照这个联系方式来联系亲属,及时取回存款。所以方法还是有的,就看银行想不想做了。

现在亲属应该操作才能取走存款呢?

前提条件是:合法的继承人,如果不是合法的继承人,那么则是无法提取出这笔存款,另外需要向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然后去银行即可办理取走存款的手续,具体的相关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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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商来啦


银行对长期不动户进行定期处理。对公存款账户长期没有资金往来,即不动账户,银行会主动联系客户,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要做销户处理。账户上的余款做营业外收入,纳入利润。过去的个人定期存单也一样,到期长期没人支取同样做销户处理,存款做营业外收入,增加当年利润。如果销户了,原储户又来支取啦,银行可以查账确认存款的真实性,支付时本金和利息列账营业外支出,在当年利润中扣除。银行卡存款,如果卡上有钱一般不做处理。如果清理一样做银行营业外收入。银行清理账户工作是有一定程序和操作规定的,要营业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上级行批准登记统一办理的。那些认为钱会被行长或储蓄员私吞的,只能说你幼稚。如果银行的钱那么好拿,银行早黄了。


嫣然三笑


等待过世人的合法继承者持合法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存折、存单或者储蓄卡等银行发出的凭证和相关证明前来银行柜面办理!

因为银行是为客户保密的,相关储蓄条例规定的!所以银行不会主动联系储蓄客户的!

贷款业务除外,银行作为债权人会对债务人(借款人)和或有债务人(担保人)进行催收的,无论生死,终会有个说法、交代的!



去公证处(扒皮的)公正,然后再去银行取,比较繁琐


大瓜亮


银行明知人死后这个钱能子女们取,但万般理由假装对死去的钱负责,其实银行变象想贪污老百姓的钱


家和万事兴281809585


你是不是感觉银行把这笔钱密下,你去过银行咨询吗?其实很简单,别瞎想,办个公证或法院判决,证明你是合法继承人之一或唯一。


老狼鱼


歸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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