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22條意見打贏“戰疫”促發展 鼓勵企業創新運營模式採取倒班制

2月10日,陝西省政府出臺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共22條,確保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加快重點項目建設穩投資;聚力聚焦重點任務不放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著力穩定市場預期。

紓困基金優先支持防疫保障類企業

意見指出,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保障企業技術改造和產能提升項目給予專項補助。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對其購置的關鍵、核心設備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列入國家“專精特新”的企業每戶獎勵50萬元。

發揮省級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紓困基金按市場化方式優先支持疫苗藥品研製、防護裝備設備、醫療救助服務、醫藥生產流通等防疫保障類企業。

鼓勵企業創新生產運營模式採取倒班制

意見明確,分類施策有序恢復企業生產。按照八個“嚴格落實”要求,在持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有序組織企業復工生產,做好煤電油氣供應保障,及時幫助解決原材料、用工等問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鼓勵企業創新生產運營模式,採取倒班制,降低工作場所人員密度,確保生產經營有序開展。

支持大中型批發市場、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關生產及配送企業等復工,其人員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貨源供應等納入地方應對疫情保供範圍,2020年2月和3月用電用氣價格按現行政策的90%結算。

對參加“戰疫”車輛免徵車輛通行費

意見明確,進一步減輕稅費負擔。

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的物資免徵關稅;

對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可按月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運輸、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免徵增值稅;

對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註冊費;

對參與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醫療衛生機構和物流企業參與疫情防控和運輸防控重點物資的車輛,憑各級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及應急指揮部有關證明資料,免徵2020年度車船稅;

對各類應急物資、生活物資、重點生產物資、醫護及防控人員運輸的車輛免徵車輛通行費,落實防疫應急運輸車輛綠色通道政策等。

符合條件中小微企業減免3個月租金

對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的專項再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省級財政再給予50%的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減免3個月租金。

本報記者 趙明 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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