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答“疫”】疫情期間生病自行隔離算隱瞞病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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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者

最近總有故意隱瞞病情感染別人的新聞,我最近有點發燒,在家自我隔離不去醫院算是隱瞞病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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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王琮瑋律師: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主要以發熱、乏力、乾咳為主要表現。少數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和腹瀉等症狀。如果在發熱前14天內有疫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曾接觸過以上地區或社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有聚集性發病或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的接觸史,則必須按照規定上報。如沒有上述經歷,但又無法判斷是否感染病毒,也應按照所在基層組織要求上報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去定點醫院發熱門診確診。

為做好全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機構的組織協調,完善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規定要求各地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控制疫情傳播。《傳染病防治法》也明確要求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接受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而目前全國各地陸續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故意隱瞞病例情況,已有超20名患者因故意隱瞞病例,致多名人員感染和隔離。各地公安機關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這20餘名患者分別立案偵查的案例。這些案件發生,基本上都是行為人抱有僥倖心理導致的,所以大疫當前,採取謹慎的態度即是對自己也是對別人負責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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