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重要通知:關於嚴查嚴控機動車輛及人員的通知

富平重要通知:關於嚴查嚴控機動車輛及人員的通知

富防控領辦發〔2020〕23號

關於嚴查嚴控機動車輛及人員的通知

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經進入關鍵期。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需要,對富平境內機動車輛和人員實施如下管控措施:

1.從2月12日0時起,懸掛陝E牌照的轎車、客車、越野車允許進入富平,其他牌照的車輛暫不允許進入富平。所有軍車、警務用車、消防車、救護車、衛生防疫、物資調運、應急救援指揮、防疫公務等特殊車輛在縣境內保障通行。所有貨運車輛須持交通部門核發的通行證方可通行。富閻產業合作園區和富平高新區所有車輛須持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方可通行。

2.優先保障持有交通運輸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通行。對未持證但屬於運輸疫情防控應急物資以及人員的車輛、運輸民生物資的車輛、郵政投遞、快遞、物流運輸車輛,以及運送農業生產物資的車輛,經疫情防控交通檢查點登記核實後,可進入富平縣境內道路通行。每日0時至6時,高速公路出入口實行臨時交通禁行,持《通行證》車輛由綠色通道出入。

3.已在我縣境內的湖北省車輛號牌(鄂牌)、浙江溫州車輛號牌(浙C)、河南南陽車輛號牌(豫R)車輛及人員,由交警部門負責,一律封停,人員定點隔離。

4.在高速路口、火車站等交通要道設立人員接返點和臨時隔離區域,按指揮部要求,人員分類處置。

5.按照省市交通運輸部門和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遵循有效登記、認真檢查、細緻防控、快速放行的原則,分別在縣交通運輸局和南關菜場設立出境貨運車輛通行證辦理點。集中受理出境工業企業生產物資調運,農業生產物資調運,糧食、蔬菜、肉蛋、奶製品等生產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資、人員週轉和相關物資配送需求。

6.廣大黨員幹部、公務人員、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入黨積極分子等要充分發揮示範作用,帶頭參與防控工作,並教育和帶動家人、親友、同事共同遵守相關要求。對拒不執行或阻擾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要依法依規從重從快處理,涉及公職人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將通報所屬單位,並移交縣紀委監委。

7.以上規定,請相關單位、廣大市民、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在出行期間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之一)、工作證、學生證(18歲以下)等有效證明。違反本相關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富平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

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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