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龍巖出臺23條措施支持企業共渡難關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一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

支持企業有效應對疫情、共渡難關,龍巖市出臺23條措施應對疫情,紮實做好“六穩”工作,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主要措施如下:

加大財政金融支持

1. 給予信貸財政貼息。市財政統籌資金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嚴重企業給予貸款貼息。對列入省、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的貸款,在省財政貼息的基礎上,市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3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我市企業給予一定貸款貼息支持。

2.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續貸時,應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給予減點,減點幅度在60個基點以內。各銀行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企業的票據融資應以優惠利率盡力滿足。人民銀行對銀行申請此類票據融資的再貼現優先審批,原則上不對票據類型、單張票面金額設置限定條件,做到“應貼盡貼”。爭取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支持,用好人民銀行PSL資金和政策性金融優惠政策。推動各縣(市、區)農商行、農信社設立防疫專項信貸資金,降低利率水平,保障融資需求。

3.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銀行機構要對疫情防控涉及的衛生防疫、醫藥產品製造及採購、科研攻關等企業開闢信貸申請綠色通道,優先傾斜信貸資源、優先審批貸款、優惠貸款利率,儘快發放。對於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的暫時困難企業,特別是民營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貸款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要通過無還本續貸、展期,並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和增加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要繼續加大對製造業、民營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在貸款增速、融資成本降低上要高於上年水平,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要比2019年降低1個百分點左右。要對涉疫人員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其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加大再貼現資金對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對疫情防控支持力度大和中小企業普惠型金融融資發放多的金融機構,納入2020年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服務地方經濟發展考評辦法給予正向激勵。

4. 發揮地方金融組織機構作用。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提供快速高效的融資擔保服務,簡化審批流程和程序,降低反擔保要求,擴大信用擔保業務,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5%。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申請貸款(不超過1000萬元)擔保的,納入省再擔保分險範圍。引導融資租賃、小貸公司、典當行、商業保理等地方金融組織機構加強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服務,適當降低融資條件,減少中間費用,克服疫情災害負面影響。全市還貸應急資金規模提高到5億元,對申請使用還貸應急資金的中小微企業,資金佔用費率比2019年下降10%。

5. 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各銀行機構要優化業務流程,簡化授信申請材料,壓縮授信審批時間,及時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對與防疫工作相關的重點行業和企業,設立信貸融資、支付結算、外匯兌換、跨境人民幣業務等綠色通道,進一步優化防疫物資境內外採購、進口通關、生產、貿易、流通和金融服務,切實提高辦理效率。對疫情防控物資進口付匯主體非“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內的境內機構,銀行機構可憑支付指令先予辦理購付匯手續、事後報備所在地外匯局。發揮保險保障功能,簡化保險審批手續,為疫情防控提供專屬保險產品,特別是對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優先應賠盡賠、能賠快賠。應用好“信易貸”“金服雲”平臺,以線上方式加大對衛生防疫、醫藥產品製造及採購、科研攻關等領域及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文化旅遊業的信貸支持。

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6. 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全面落實中央、省關於支持受疫情影響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我市因疫情遭受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中小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減徵或者免徵。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公路水路運輸行業企業免徵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對納稅人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在疫情期間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對納稅人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申報的,依法准予延期申報。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銷售行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相關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優先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對生產和銷售醫療防護用品、消殺製劑、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的增值稅納稅人,疫情防控期間內原則上暫不限制其增值稅發票領購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

7. 緩繳社會保險費用。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企業補繳延期的社會保險費,延期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疫情期間,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所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8. 減免中小企業租金。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性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含攤位費),減半收取3月份、4月份房租(含攤位費),5月份後視疫情情況再定。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給予2020年2月、3月、4月份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萬元。對政府投資建設的省級孵化器(含備案),由受益財政免去入駐企業2020年2月、3月、4月份租金;對承諾免去入駐企業、團隊、創客疫情期間租金的市級以上眾創空間,屬政府投資建設的,由受益財政免去眾創空間運營機構2020年2月、3月、4月份租金。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確定。國有企業要嚴格落實中央及我省關於清理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相關款項。

9. 降低企業用電用氣成本。指導我市用電用氣企業向省申報用電用氣優惠政策,落實春節短週期直接交易延長至3月底的政策,爭取更多企業參與春節短週期直接交易,降低用電成本;對日均用氣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工業企業,在2020年2月13日~3月12日期間,按實際用氣量繼續給予降低0.3元/立方米的優惠,單家企業優惠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10. 加強復工復產組織。強化屬地管理原則和企業主體責任,指導督促企業做好復工各項工作,重點做好規上企業、限上企業,龍頭骨幹企業復工的組織協調工作。嚴格落實員工返崗健康管理和防護措施,加強要素保障服務,統籌支持企業防護物資需求,做到有效防控與有序復工相結合。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做好省技改基金項目申報指導服務工作,降低申請門檻,擴大支持範圍,簡化申報程序。加強動物防疫指導,鼓勵家禽收儲,支持生豬等養殖業補欄復產、蔬菜基地擴大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建築施工企業復工服務,指導建築企業制定科學、詳細復工計劃和防疫措施,積極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人才用工等服務。對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優先保障綠色通道車輛快速通行。

11. 給予企業穩崗獎勵。落實省加大援企穩崗力度政策,對2020年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對2020年春節假期期間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生產的企業、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給予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經省、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有關機構確認的為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含用工調劑)的各類社會機構、個人,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標準可提高到2000元/人;對上述企業堅持在一線工作的職工,給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補助,納入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範疇,補助期限為30天。

12. 鼓勵企業增產增效。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2020年上半年工業總產值不低於5000萬元(含5000萬元)且現價同比增長8%及以上的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按企業上半年用電增量給予每千瓦時0.05元獎勵;對符合獎勵條件的2019年度省級工業高成長企業、2018年度龍巖市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按上半年用電增量給予每千瓦時0.1元獎勵。對上半年新投產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的製造業企業,按上半年用電量給予每千瓦時0.02元獎勵。以上措施單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60萬元,所需資金市級、縣級財政各承擔50%。

幫助企業拓展市場

13. 支持企業生產疫情物資。落實市政府《關於支持企業加快生產口罩和防護服八條措施的通知》(龍政綜〔2020〕15號),通過開闢綠色通道,加強融資支持,對企業購置設備、採購原輔材料給予補助等方式,支持口罩和防護服等疫情急需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採取擴產、轉產和新建等方式快速擴大產能,儘快量產、達產、滿負荷生產。對於近期轉產或通過政府鼓勵,並在疫情解除前所生產的口罩和防護服,由政府按照市場價格統一收儲。

14.支持企業開展科技攻關。對獲得國家科技部、省財政廳2020年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科技攻關專項等項目支持的企業,給予獲得支持金額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5. 進一步擴大網絡消費。對2020年上半年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網絡銷售生活必需品銷售額超過300萬元的連鎖超市、連鎖便利店、農產品市場和副食品生產基地,按照銷售額的1%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16. 鼓勵跨境電商加大進出口。對利用自營或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開展進出口業務,2020年上半年納入海關統計交易額同比增長超過200萬元的企業,按交易額的2%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強化項目建設服務

17. 優化行政審批服務。對生產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的新上投資項目,積極落實預約服務、上門服務、告知承諾制審批等制度,實行一站式全鏈條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的“綠色通道”。探索推行“代辦服務”,積極支持各開發(園)區管委會企業服務中心設立代辦中心,為工業投資項目提供諮詢、指導、協調、代辦等各類審批服務。大力宣傳“不見面審批”,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對疫情防控期間企業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快遞雙向免費,引導企業、市民選擇申報材料、審批結果“雙向郵寄”,推進全程不跑腿、審批不見面。對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嚴格執行告知備案制度,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行網上備案。優化在線審批服務,推動更多審批事項“全程網辦”“一趟不用跑”,完善、暢通省網上辦事大廳、e龍巖等互聯網端項目申報、進度查詢功能,指導項目單位上傳電子材料、實行遠程審批,凡可通過線上受理的事項不再要求服務對象到現場提交,凡可通過電子證照共享獲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堅決防止項目申報無門、審批服務出現斷檔問題。

18. 加大正向激勵力度。完善市領導掛鉤協調、重大項目專報等工作機制,集中力量推進一批重大投資項目前期工作,促進計劃內開工項目如期開工建設。在強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進一步強化分級管理責任,有序推進在建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及民生項目復工,及時組織鐵路、高速公路、能源、民生等重大基礎項目復工。對1~3月份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量、增速和省“五個一批”項目新增項目總數、新開工項目數、新開工產業項目數及總投資、新竣工投產項目數等指標綜合考評結果增設一次疫情期間正向激勵考評,4月初在《閩西日報》公佈考評結果,同時對排名前三名的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並在年度政府績效考核中給予正向激勵加分。

19. 強化項目儲備支持。對圍繞“一市兩區三組團”“五基地六產業七景區”建設,從產業鏈關鍵環節延伸、上下游配套,“三創”經濟、夜間經濟培育,交通、教育、醫療、養老領域補齊等方面謀劃的高精尖項目、基礎設施項目、民生補短板項目,經部門審查、專家論證、第三方評估等可行性研究後,納入市重大儲備項目庫,在中央、省預算內資金申報,專項債券申報,審批、用地、用工等要素保障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20. 加強項目要素保障。加強對重點項目建設要素的協調,對在建項目涉及原材料保障的,要儘快抓好施工組織,強化施工裝備、人員的組織調配和鋼材、水泥、砂石料等生產材料的供應保障;對納入開工計劃的項目涉及要素保障審批的,要及早開闢綠化通道,最大限度壓縮審批時限,積極創造有利條件,分期有序開工;對新開工、復工項目涉及的困難問題,要落實“一線工作法”,沉到一線,及時幫助協調解決,或通過e龍巖重大項目建設服務手機APP平臺協調解決復工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因防控和治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建設相應的醫療設施和藥品、醫療器械等項目所需用地,可以先行使用;疫情結束後,需要永久用地的,要依法完善用地手續;屬於臨時用地的,有關單位恢復原狀並及時歸還。

完善企業幫扶機制

21. 完善援企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市領導掛鉤縣(市、區)、“重中之重”項目領導小組工作機制作用,深入實施“一業一策”“一企一策”“千名幹部掛千企”等掛鉤幫扶企業制度,及時幫助企業用好政策,解決實際困難問題。建立龍巖市應對疫情復工復產幫扶機制,用好e龍巖“政企直通車”等平臺資源,及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原材料供應、資金、物流、用工等問題。市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疫情期間復工復產,2020年市級各類預算內資金優先用於防控疫情和恢復生產。

22. 加大政策宣傳和兌現。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宣傳中央、省、市支持企業應對疫情恢復生產支持政策,認真做好服務保障工作,積極引導企業運用政策爭取資金支持、貸款貼息、項目補助。深入落實工業高質量發展18條、建築業高質量發展10條、服務業發展15條、民營企業加快發展20條等政策措施,推進惠企政策兌現工作,加快兌現2019年以及本措施惠企政策資金。

23. 深入開展督查推進。對錶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問責。


以上政策措施自2020年2月1日起實施,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相關條款另有規定除外),中央、省、市已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複,補足差額”的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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