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一罩難求,有不法分子竟通過QQ和微信以售賣口罩為由,短短的三天內就騙得被害人共計9520元。2月7日下午,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遠程“隔空”開庭審結一起涉疫情口罩網絡銷售詐騙案,被告人張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據瞭解,這是江蘇法院審結的首起涉疫情詐騙案。因正處於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為減少人員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港閘法院開啟疫情防控期間刑事庭審“雲”模式,採用遠程視頻開庭方式審理此案,助力打贏“疫情防控之口罩保衛戰”。
此次視頻庭審從決策到開庭只有三天時間,在這72小時時間裡,港閘法院技術保障團隊馬不停蹄、加班加點,24小時完成系統結構設計,48小時搭設完成測試環境,開庭前兩小時還在與央視等各路媒體進行測試對接,摸索出了四方遠程視頻庭審的技術保障模式。
組建協調小組
各方工作協調推進
2月4日,在區政法委的領導下,決定啟用遠程視頻開庭後,港閘法院緊急聯繫檢察院、公安看守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運營商,每家派出技術負責人成立技術協調工作小組,協調各方場地、構建技術方案。協調小組先後去往法庭、檢察院、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實地察看,各家分工協作確保自身場地網絡、設備按時到位。
協調小組看守所勘察現場
法檢技術人員現場探討
充分挖掘資源
技術難關逐一攻克
2月5日依託視訊系統建設的庭審系統基本搭設完成,此時僅能滿足四方音視頻實時溝通,無法滿足法庭舉證、網絡直播等需求。經過技術協調小組溝通,申請中國移動江蘇省公司遠程技術支撐,先後攻關了遠程電子舉證質證、網絡直播、與央視視頻對接等技術難題。
環境搭設現場
系統拓撲圖
技術人員現場保障
與央視技術對接
拓展直播平臺
社會各界反響強烈
此次庭審,港閘法院採用媒體常用的RTMP協議流地址,與央視、人民網、網易、新浪等主流媒體對接可直接將此地址發送給對方,對方可不再另外架設攝像機就可實現網上直播。整個庭審過程,共60餘家媒體、平臺全程參與,央視直播庭審及評論員評論持續一個小時,共有1400萬網友在線觀看,在線閱讀量1800餘萬次。
證據展示
本次互聯網庭審
發現的問題與處理
此次庭審保障開創了江蘇省刑事案件四方在線庭審的先河,但也暴露出一些技術難題待解決。
一是證據展示問題。在此次庭審中電子材料證據可通過雙流技術實時向各方傳輸,但實物證據的展示無法處理,下一步港閘法院將聯合開發商開發實物展臺的接口;二是視頻流地址僅能傳輸合成畫面,造成央視等媒體直播切換特寫鏡頭清晰度不夠,此次庭審中為了能夠切換清晰的特寫畫面,在各庭審現場另外架設了四臺手機,使用央視直播軟件收錄特寫畫面;三是庭審筆錄的簽字問題,因此此次系統不支持遠程在線簽名,本次庭審採用遠程打印將筆錄打印紙質文件供被告簽名,港閘法院也將繼續攻克此難關,最終實現“雲”開庭的最後一步。
庭審四方畫面
央視直播畫面
港閘法院將繼續和各方加強合作,攻關技術難題,以期系統能夠更好的貼合刑事庭審實際需求,保障團隊也以此次保障的寶貴經驗形成工作規範,為互聯網庭審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港閘法院將繼續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的成果,保證訴訟活動的正常開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2月12日
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制定暫行規定
規範運用互聯網庭審系統
開展訴訟活動
具體內容如下
劃重點啦!
為有效遏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擴散和蔓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及時、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南通中院審判工作實際,制定暫行規定如下:
1
第一條 互聯網庭審系統適用於民商事、行政、執行、信訪案件的網上談話、聽證、調解和開庭等。
2
第二條 互聯網庭審系統以視頻方式進行,當事人通過智能手機端連接互聯網登錄該系統,分別在不同地點進行談話、聽證、調解或開庭等網上訴訟活動。通過互聯網庭審系統作出的訴訟行為,具有法律效力。
互聯網庭審系統對涉案數據的存儲和使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3
第三條 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申請網上訴訟,並由法官准許。法官可以視情主動向當事人推送網上訴訟方式,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可以適用網上訴訟方式。
4
第四條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網上訴訟的,應當通過證件照比對、生物特徵識別等在線方式完成身份認證,並取得登錄互聯網庭審系統的專用賬號。
5
第五條 證人出庭作證的,不得旁聽網上庭審,不得與當事人於同一場所參加網上庭審。
6
第六條 當事人允許他人在自己選擇的場所旁聽網上庭審的,應當向法庭提供旁聽人員的身份信息,並經法庭許可。
7
第七條 網上庭審開始前,應當完成下列準備事項:
(一)確認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手機號碼,確認網絡條件、設備(終端)、場所符合網上庭審需要,必要時可請求技術支持;
(二)書記員確認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已在線閱讀訴訟權利義務、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書、訴訟風險告知書、網上庭審紀律和注意事項及相關操作指南;
(三)書記員檢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
8
第八條 網上證據交換可以通過拍照、視頻共享或提交電子數據等方式進行。
9
第九條 網上庭審可以根據庭前準備情況和案件審理需要簡化相應程序。
10
第十條 網上訴訟採用智能語音識別的,將語音識別成文字筆錄。談話、聽證、調解或庭審筆錄由當事人通過電子簽名方式確認,網上訴訟全程錄音錄像,當事人可以申請查看。
11
第十一條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在網上庭審過程中,因技術、網絡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退出庭審的,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宣佈休庭,可給予其合理時間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後繼續進行網上庭審。
網上庭審開始後,任何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未經准許中途退庭的,法庭可以依法按撤訴處理或按缺席處理。
12
第十二條 參加網上庭審人員應當遵守以下法庭紀律:
(一)訴訟參與人應當選擇安靜、相對封閉、光線和背景適宜、網絡信號良好的場所進行網上庭審;
(二)訴訟參與人應當確保頭部完全顯示在視頻畫面的合理區域,並保持儀表整潔、著裝規範;
(三)訴訟參與人發言或提問,應當經法庭許可,發言、提問需按秩序進行,不得隨意發言;
(四)訴訟參與人不得使用過激語言,不得相互指責、謾罵,不得陳述與案件審理無關的內容;
(五)訴訟參與人不得隨意切斷、離開視頻畫面,不得與案外人交流或接聽電話;
(六)訴訟參與人和旁聽人員不得有鼓掌、喧譁、吸菸、進食、隨意走動等妨害訴訟秩序的行為;
(七)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宣告判決、裁定、決定時,全體人員應當起立。
13
第十三條 訴訟參與人及其他人員違反法庭紀律,破壞訴訟秩序、妨礙訴訟活動順利進行,錄音錄像資料可以作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證據。
14
第十四條 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對違反法庭紀律的人員應當予以警告;對不聽警告的,予以訓誡;對訓誡無效的,通過軟件強制其退出連線。網上庭審中,原告(上訴人)被強制退出連線,按撤回起訴(上訴)處理;被告(被上訴人)被強制退出連線,按缺席處理。
15
第十五條 全市基層法院可參照執行。
16
第十六條 本暫行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單位: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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