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快審快判,樅陽縣法院當庭宣判一起跨域利用疫情詐騙案件


依法快審快判,樅陽縣法院當庭宣判一起跨域利用疫情詐騙案件

2月13日,樅陽縣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疫情期間假借銷售防疫用品名義實施詐騙案件,當庭判處上海籍務工人員張某東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違法所得。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3日凌晨,居住樅陽縣樅陽鎮的在校女大學生王某在疫情期間通過閒魚APP平臺向一口罩賣家求購1萬隻醫用口罩,該賣家無貨可售,便推薦被告人張某東給王某。張某東在無任何貨源的情況下,與王某通過微信聊天達成購買1萬隻醫用口罩的交易,並承諾打款後可以在當日早上發貨。王某遂通過微信轉賬1.5萬元給張某東,張某東收款後即將該款用於歸還債務和賭博,並將王某微信拉黑。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他人求購醫用口罩時隱瞞事實真相,騙取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張某東具有前科,且在預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實施詐騙,應當從重處罰。鑑於張某東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退出贓款,並自願認罪認罰,遂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認罪態度作出上述判決。

據瞭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來,樅陽縣政法機關立足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堅持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該案經被害人王某報案後,從偵破、起訴到宣判僅用時六天,其中,樅陽縣人民法院用時兩天快審快判,充分彰顯了政法機關嚴厲、精準打擊犯罪,堅決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使命感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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