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雲南省財政廳和國家稅務總局雲南省稅務局瞭解到,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前全額扣除。
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的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來源/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雲南省稅務局
記者/吳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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