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河南省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抗擊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內容提及,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抗擊疫情期間防控工作的部署,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髮[2020]29號)精神,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和職工應對疫情,共渡難關,現就抗擊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繳存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二、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和職工,待疫情結束後及時進行補繳。住房公積金繳存延期不超過三個月的,可視為正常繳存,職工貸款權益不受影響。
三、倡議並鼓勵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使用網上繳存的方式繳存,確需到各網點辦理繳存業務的,應當做好防護措施。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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