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期間北海中院電話調解解紛爭

【眾志成城戰疫魔】戰“疫”期間北海中院電話調解解紛爭

战“疫”期间北海中院电话调解解纷争

當事人到安檢室校對確認調解筆錄

战“疫”期间北海中院电话调解解纷争

當場結清案款

2月11日,北海中院執裁庭的法官通過電話調解方式,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並做到案結事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上訴人蘇某與被上訴人陳某原系男女朋友關係,雙方分手後,陳某起訴蘇某還款112906元,蘇某辯稱陳某主張的款項是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支出的費用,並非借款,其也為共同生活出資了不少款項。一審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蘇某應償還陳某借款69651元,上訴人蘇某不服該判決遂提起上訴。

北海中院受理該案後,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爆發,考慮到疫情期間不宜組織案件當事人到庭參加訴訟活動,該案主審法官審閱案件材料後,主動聯繫雙方當事人,通過電話交流方式“背靠背”來回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釋法明理,不斷縮小雙方的要求差距。經過耐心細緻地溝通,終於在當日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了由蘇某償還陳某68000元的調解協議,但雙方堅持要求在法官的見證下履行還款義務。

為保障辦案人員和當事人的健康安全,主辦法官特意提醒雙方當事人前來領取民事調解書和履行還款義務時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保持距離,不要爭吵。12日,蘇某在法官的主持下在法院履行了還款義務,將68000元交付給了陳某。案件自動履行完畢,當事人情緒也歸於平靜,分別表達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和對法官的感謝。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北海中院切實加大網上辦案和電話調解力度,保障防控與審判工作共同推進。據不完全統計,2月3日以來,北海中院共實現電話詢問40件,雲間法庭詢問3件,三方庭審訊問原審被告人1件,短信送達訴訟文書1件,電話調解結案1件,對申請執行人進行終本約談5件。

文章出處: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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