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
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
減少人員聚集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市門店管理
2月14日
我市又下一條調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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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的相關要求,2月14日,市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再下《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我市門店管理的調度令》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寧防指令〔2020〕109號《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我市門店管理的調度令》要求各鄉鎮(街道)、村(社區):
1.要組織進行地毯式摸排,掌握轄區內已營業門店情況,彙總上報《門店營業情況統計表》。
2.對營業的門店簽訂承諾書、發放告知書,每個門店都要有網格責任人,全面掌握轄區內門店營業情況,每天不少於2次到網格內門店督導消毒、健康監測落實情況,並打卡。
3.鄉鎮(街道)成立一支督查隊和一支志願服務隊,督查隊加強對營業門店疫情防控措施情況的專項督導,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門店一律不得恢復營業,志願服務隊對營業的門店進行防控知識宣講和體溫監測、消毒和人員勸導,杜絕人員聚集。
要求各門店:
1.營業期間,必須建立門店防疫消毒打卡表、門店客流統計表、門店網格責任人打卡表,加強員工健康管理,餐飲等公共服務行業人員需取得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方可上崗。有疫區旅居史或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人員一律不得上崗。
2.落實門店防疫消毒管理措施,每個門店要配備好紅外線體溫槍、84消毒液和75%的酒精、一次性口罩等防護物資,每日做好門店的清潔和消毒管理至少兩次以上,並做好登記記錄。
3.加強健康監測,每日對在崗員工進行上崗前和下班前的體溫監測,發現體溫高於37.3°C不得上崗,並督促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落實進店顧客體溫監測,體溫高於37.3°C不得入店,勸導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
4.加大防控宣傳,所有員工和進店顧客必須佩戴口罩,方可進店。同時加強進店顧客的疏導,杜絕店內人員聚集。
5.做好門店員工餐飲、住宿的管理。不得集中用餐,實行分餐制,加強員工宿舍的清潔消毒,每日開窗通風,杜絕外人留宿。
除此之外
門店店主們還需注意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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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開業前必須簽訂《承諾書》。
2.不得舉行開業慶典、員工會餐等聚集性活動。
3.做好員工排查工作,有疫區旅居史和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員工需居家隔離14天,無特殊不適後方可上崗。
4.員工就餐實行分餐制,住宿房間做好清潔消毒通風工作。不得留宿非店內員工。
5.按照《承諾書》落實各項防控工作。
6.通過電子顯示屏、宣傳冊等方式進行防病知識宣傳。
7.如有異常情況,立即與網格責任人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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